2012年7月最新永居及配偶家属移民政策讨论专用贴,2转5,增加收入要求,取消14年等

home office最近发布了7月9日就开始施行的家属及配偶的移民政策,这里专门开个贴,给大家讨论用

http://www.ukba.homeoffice.gov.uk/sitecontent/documents/news/soi-fam-mig.pdf

我先总结几点,可能对大家有影响的,算是抛砖引玉吧。因为正上着班,总结不全的请大家原谅,

主要变化有

  1. PR和英籍配偶从2年改为5年拿永居,第一次签证给2年半, 2年半后再续签,续签2年半后才可以申请永居
  2. 取消14年永居政策,最少要求20年(合法+非法);合法10年居留转永居不影响
  3. 在首次签,续签和永居时,增加配偶签sponsor的收入要求,最低年度收入要求为£18600,如果不足这一数字的可用存款补充,对于收入不足人士
    首签和续签存款公式为 存款数=16k+(18,600-现有收入) x2.5
    永居存款公式 存款数=16k+ (18,600-现有收入)
    如果收入超过18,600不需要存款
  4. 取消英国公民在海外同居超过4年配偶直接永居的政策

谢谢fennudeputao,johhn,nancylover,hzjason,COCO123等网友的热心解答和补充

在2012年7月9日前取得或已递交的配偶签(Sponsorship Visas)仍按照老政策执行,不受影响。但13年10月后,这类配偶签申请永居时需要满足LIFE IN THE UK和b1 英语要求。另外这次改革主要是针对两口子中一方在7月9号前已经pr或者passport的,不满足这个前提的话,这个话题先随便看看就是了,t1 t2以及其dependent 5年pr的还按已经公布的来。原文如下

Before 9 July 2012 you were granted immediate settlement as a spouse, civil
partner, unmarried or same sex partner of a British or settled person in a relationship
overseas for four years or more, or you have applied for this and are awaiting a decision

Before 9 July 2012 you were granted entry clearance, leave to enter or leave to remain
as the partner of a migrant under the Points Based System, or you have applied for this
and are awaiting a decision.

The immigration rules in force before 9 July 2012 will still apply you from 9 July 2012.
From October 2013 you will need to pass the Life in the UK test and a B1 level English
speaking and listening qualification to qualify for settlement.

版上达人的johhn的观点

这次改革是针对两口子中一方在7月9号前已经pr或者passport的,不满足这个前提的话,这个话题先随便看看就是了,t1 t2以及其dependent 5年pr的还按已经公布的来。

看了之后你就会发现新条例真是处心积虑想出来的,敛财是亮点,18.6k是threshold,但工资和其他收入总额上差了比如说1.5k,那么对应的六个月存款要求就是16k+1.5K x2.5=19.75K,对于没有存款习惯的英国人尤其是年轻人来说20k的cash是多么大的一笔钱呐。。

至于你提到的刚申请完就失业,人家tory要求的是申请3次,2.5年+2.5年+pr,每一次都有对应收入要求,对于实在满足不了的人,tory给出的方案是把人家往10 years route上赶,并且一天没pr,一天没资格领income related benefit,目的就是节省开支控制移民。。。。

至于说到法律还么有通过,由于这个是immigration rules,属于secondary legislation,所以不需要通过commons debate,只需要到时候往那里一放就过了,所以只要提前21天走个过场就可以,所以7月9号的实施日都订好了,下周需要debate的是关于ECHR article 8的英国本土解释条例,是专门给那些judges参考判案用的,因为很多judge都弄个人权至上,导致一些非法移民中的害群之马为非作歹还不能被遣返,所以弄出这么一个新条例给judges用,并且tory打算要是那些judge要是继续置之不理的话就要动用primary legislation给judge们上紧箍咒。。。

从前2年+pr,两次申请费,现在是2.5+2.5+pr,三次申请费,统计数据表明18.6k就可以让45%的移民不够资格了,如今的经济环境下很多时候有份儿工作就是好的,更何况很多人实际都是做pt而不是ft的,过去还有相当一部分sponsor拿着housing benefit呢,那就说明他上报的income低于18.6k(当然也有可能是出于少交税的目的),现在严格要求18.6k就是让这些人在这五年内都别想领任何income-related benefit,至于说到saving,16k的saving也是不可以领income-related benefit的分水岭,效果同上,,工资要求6-12个月的收入,换雇主就要重新开始计算,工资和其他收入总额上差一二k的话,saving的要求就是20k,这在英国是多大一笔钱想必多数人心里都有数吧,20k要存够6个月(学生签证才要求28天)。

达人fennudeputao补充

十年没有取消,而且文件中强调了会保留,很多正在等待的同学可以不用那么担心了。

还有要注意的就是,在英国的外国人、包括永居尚未入籍的,千万不要犯罪,如果被判处十二个月以上的就会被遣返,其实很多非暴力犯罪比如诈骗、刷卡、洗钱,数额大的话是很哟可能碰到这条线的,某些人要小心啦!

按照文件里面的解释,以后很难用家庭、孩子这些人权为由给自己辩护了,因为不遣返的前提条件会变得非常苛刻,我觉得应该不会有人达到那些条件。

darknavi补充

我来多加2点,资金要求18600,可以是sponsor 或者申请人2方任何一方工资够就行,或者2人加一起超过18600 也行。当然必须是在英国工作的工资。
详情见首页改动文档里的17页第82条。

7月9号前申请的用family visa route 申请的全部不受影响。按照之前的规定执行,所以现在大部分人拿着2年spouse visa的都不用当心,2年到了就能换。
详情请见首页改动文档里的第8页第23条。

关于影响的人群在POLICY 第68-70页,大家可以对号入座

另外,版权所有,需要转载本文的媒体朋友请PM给我

我也根据我的理解补充一下:如果sponsor收入满足18600的话,家属转入5年famiily route, 5年后可申请永居.如果收入不足18600的话,仍然可以申请, case worker会根据一些条件来判断你们关系的真实性, 如果满足这个真实的关系但不满足18600的收入话, 根据人权法, 可以给签证, 但申请人转入10年route即10年合法居住后才可以申请永居.(45至80条). 大家讨论.

{:5_137:}

版主总结的好,我想补充一下,十年没有取消,而且文件中强调了会保留,很多正在等待的同学可以不用那么担心了。

CC9F6C2E-EAA6-445E-934F-99ECB6170F80.png

{:5_143:}

版主,有件事情请教你一下;
我有个朋友刚刚递交十年永居的申请,之前是想等 他自己的 PR申请下来以后再申请他的妻子,可是这个政策一出,就乱了。
如果他现在赶这7月9号之前把他妻子的申请递交了,那么到时候等他PR下来了,那么他妻子的申请是按7月9号之前的政策算还是按7月9号之后的政策算了。
因为他的十年永居刚刚递交不到4天,所以估计是不可能能在 7月9号前拿到 这个 永居的 。
问了华人律师,说的也不是很清楚,他们都说政策刚出,还不清楚
可去 HO网站看了,也没看出什么 来

B1 level English
speaking and listening qualification是什么考试?

现在可以递交,记得注明申请是和永居申请LINK的,记得把永居申请REFERENCE写上,按照7月9日前的算

麻烦高手们帮我看看 ,谢谢

支持技术帖

我觉得唯一解恨就是废了14年非法永居这条。
滚蛋吧,黑户们。

:cn14:

英国有他的张良计 等着国人分享过墙梯

14年非法永居是延长到了20年, 但20年后只是得到一个可以开始10年route的条件, 而且10年中还要每30个月(两年半)续签一次…虽然理论上最后还是可以拿到永居, 但事实上太难了啊, 而且前后要30年啊…晕…

要么一辈子黑这边 要么快点回去把

还有要注意的就是,在英国的外国人、包括永居尚未入籍的,千万不要犯罪,如果被判处十二个月以上的就会被遣返,其实很多非暴力犯罪比如诈骗、刷卡、洗钱,数额大的话是很哟可能碰到这条线的,某些人要小心啦!

按照文件里面的解释,以后很难用家庭、孩子这些人权为由给自己辩护了,因为不遣返的前提条件会变得非常苛刻,我觉得应该不会有人达到那些条件。

吼,这招好狠哦~
真想看看最后有没有这样的圣斗士通过30年拿到PR:cn08:
我就没信心有这么长的命跟他耗了。

这点就是高明之处,那些非法的必须先交4次签证的钱才能申请永居。而且会迫使一些人考虑走上正规签证途经。

斑竹每次评分只给银子不给威望。。。。。{:5_139:}

B1其实就相当于IELTS 4.0分,你也可以参加其他考试,符合资格的考试和分数对照表在这里。

http://www.ukba.homeoffice.gov.uk/sitecontent/applicationforms/new-approved-english-tests.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