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G+dependent申请永居请教

老公的T1(g)马上8月份要满5年,我从2011年2月开始拿T1(g)dependent,8月份我们打算一起申请PR。最近在研究怎么填写申请表,我的理解是只需要老公一个人填SET(o)就可以了,我不需要再填另外的表格,是吗?

另外,表格上有一段话要求我们提供证明两人过去两年一起居住的材料:
If you have a spouse or civil partner listed in section 2 of this application form who is applying at the same
time as you, please provide documentary evidence of cohabitation since you were last granted leave (up to a
maximum of two years). Evidence provided should cover the whole period and be in the form of official letters
or documents, addressed to yourself and your spouse.

这段文字我觉得很含糊,找了半天也没在UKBA网站上找到究竟是那些具体材料,我能想到的就是信用卡帐单,存款证明,utility bill帐单等,我们是不是需要把过去24个月的所有帐单给HO?这些帐单一定要两个人的联名吗?我和老公除了有一个联名银行账户以外就没有其它的了。。。

诚心请教大家的答复,谢谢!

你好,我刚刚上周拿到PR。 就在同一张表上填的,那你和你老公的同居证明,主要是一些你和他的银行信,水,电,气单,电话,任何INVOICE有名字和地址的都行。但要COVER 2年的,不过我当时不拿全。每种信拿几张,前几年的和最近的就行了。

COUNCIL TAX 单子也行。反正只要有你名字,或者你老公名字,地址得有的单子就行,我连在网上购物的单子也放几张进去。

非常感谢,请问cover24个月是指每个月都需要一份还是从这24个月中随便挑几个月?

不用每个月的。挑几个月,最久的,和最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