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永居关于cohabitant地址证明时间以及雇主证明要求

如题,悬赏。

1,永居关于cohabitant地址证明时间。Set O 表格说是up to 2 years from your last valid visa granted. 那是往前数最近的2年(论坛里的帖子好像都是这么说的)还是按字面理解为 从最近的一次签证 (比如去年9月份)算起到现在?

2,Set O要求列出5年所有出入境时间,说明是business trip or annual leave,并且需要提交雇主证明信说明所有的gap。可是5年的所有gap都需要出示证明吗?主申请人已经换了一次雇主,那就需要找以前的雇主开。说明下,申请人的出境时间总和是符合要求的,即没有出现超过180天的情况。

谢谢各位美女帅哥。

1,永居关于cohabitant地址证明时间。从现在往前算两年, 2013年2月咯

2,Set O要求列出5年所有出入境时间。 没有超过6个月的不用写,我特地打电话HO那个0300的电话问过了, 我就一条都没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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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也是打那个电话,他们的回答不一样呢。

1,是从最近一次签证算起,比如我去年续签了,就是去年开始算到现在这段时间提供同居证明的。
2,列出所有的gap, 不管多长,而且所有的gap都要找HR开证明信。

嗯, 凌乱了。感觉跟论坛的查到的信息有些不一样。我知道home office这个咨询电话的人也完全跟case worker没有关系,他们也只是读申请表跟guidance的内容给你回答。

1,是从最近一次签证算起,比如我去年续签了,就是去年开始算到现在这段时间提供同居证明的。
这个倒是差不多意思, 只是我是最后几天寄出去的, 所以从续签那天到我申请就是两年,。

2,列出所有的gap, 不管多长,而且所有的gap都要找HR开证明信。
这个对不起, 我看错了, 你签的set O, 我以为是SET M, Set M 说的是6个月以下的不用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