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华人入境中国24小时内要去公安局签到,想问下在这边出生的小孩(英籍)回国的话是不是也要去?

听说外籍华人入境中国24小时内要去公安局签到,想问下在这边出生的小孩(英籍)回国的话是不是也要去?谢谢大家了!

好像这个政策是针对曾经有中国国籍和户口的另改国籍的华人。

你的小孩如果从来不曾是中国人,那应该和老外一样对待,没必要去派出所。

当时我家宝宝办的是半年以上的探亲签证,所以签证的具体期限要到中国当地出入境管理局再申请签证,这样的话就需要1个月之内,到当地派出所登记,离开的时候也要告知,如果是短期半年内的就不清楚了

谢谢指点 {:5_148:}

2楼说的对,此政策是为了去销户用的,没有户销什么?
如果纯粹是为了折腾外国人的,有些就去1天、2天的,啥事儿也别办了,净往那跑了

住酒店就不用的,酒店自动上报。如果住在自己家,那是要自己跑去的。凡是持有外国护照的alien 都要去警局报道的,只不过是别人帮你报和自己报就是了

这个只是针对曾经是中国人加入外籍的人的

凡是拿中国签证去中国的外国人,住民宅需要。住酒店不用。虽然管的不严。

持有效签证,不需要去派出所签到。我们去年有带孩子回去

只要是外籍的,住在民宅都要去的。特别少如果需要在中国续签的,续签时,一定要在警察局注册的证明的。

这个是方便警察注销你户籍用的。

英国home office 官网上都有中国政府对英国公民要求介绍,大家自己可以去看!楼上很多人回答太业余了。规定是规定,至于国内查不查是另回事!如果国内较真,就准备罚款吧!

我們當時回國沒有去派出所報道,也不知道這個規定,因為需要延簽中國簽證,去派出所開證明罰款500人民幣,在上海 {:5_129:}

楼上真汗

下面是我从中国驻英使馆网页看到的,感觉Q2签证(短期不超过180日)不用去派出所登记.

(三)签证的停留期(“Duration of Each Stay”),系指持证人每次入境中国后被允许在华停留的最长天数,即从入境之日起计算,持证人可在华停留的最长天数。

外国人在华停留时间如超过签证允许的停留期而未办理有关延期手续,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情况,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因此,持证人遇在中国境内停留时间需超过签证允许的停留期时,必须在停留期满前到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具体要求请查询当地公安机关网站)申请延期(但不一定会被批准)。中国驻外使领馆不办理签证延期。

持“D”字签证、“J1”字签证、“Q1”字签证、“S1” 字签证、“X1”字签证及持“Z”字签证人员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必须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申办居留手续。外交、领事机构常驻人员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必须前往外交部、地方外事部门办理居留手续。

这个意思是签证到期如果还想继续待需要去续签,
并没有提到正常过去需要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