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有个朋友租房子,因为个人信用不够,求我帮忙用我的名义和他合租。情面难却就同意了。所以房子申请人是我们两个人。
但我有自己的住处,一天也没住过那个房子。之后中介打电话过来我也说自己早就搬出去了。所以中介也知道我不住那,之后关于房子的任何事也都是和那个朋友直接联系。比如说交房租的日期改了之类的我都不知情。
结果最近中介联系我,说那个朋友搬出去了,也没通知中介,还欠了一个月房租。
我说我帮你找找那朋友,但根本联系不到。就和中介说不是还有一个月的押金吗?用来抵最后一个月的房租吧。
但中介现在发邮件给我说房子有漏水,押金要全扣。还要我承担最后一个月的房租。问题是我也没去过房子,不知道里面损坏的什么情况。
现在后悔当初做好人,摊上这事。求助大家有什么办法,还是就认倒霉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