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了新的婚姻法的新闻了吗 以后离婚房子归买房者

恩… 也是… 对上辈人挺不公平的… 但是好在上辈人经历了这么些年的风风雨雨都还有打拼精神…

但是我们这辈的很多女的也太无耻了点啊… 尤其是国内的… 一天到晚就想着怎样整了容去傍大款当小三享富贵分财产什么的…

就算稍微正常点的女的嫁人的要求也是要有房有车才嫁…

这都什么社会呀… 难道女人结婚就是为了嫁个提款机吗? 难道女人自己没手没脚不能工作呀… 也太不给女人长脸了吧…

我觉着这样也不公平~~应该有个离婚年限什么的10年以后离婚的,还是算一半~~~

不然很多女的,结婚之后,辞去工作,放弃自己的前途~~一离婚一无所有~~~主外和主内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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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不赞成结婚后女人不工作,太危险了[/b]

如果国外结婚 那听谁的婚姻法啊???

如果没错的话应该是某些人养了太多小三害怕小三跑来分东西,因为养了太多小三怕哪天老婆忍无可忍提出离婚分东西。最后商量商量开个会于是。。。。。

真tnnd缺德~~~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几个有良心的男人

问题是现在的女人又主外又主内的,非常不公平吧。

[quote]是啊,新的婚姻法还规定,夫妻双方,一方个人的产业,赚钱,离婚仍是那方的个人财产。我咧个去,那如果利 …
[/.

打重复了

这破法律男的制定的吧~~无限bs中{:5_139:}

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凤凰男跟凤凰女之类的事情可以不用那么头疼了,
有些家长也不用怕跟图钱的人当亲家了
想取某些大城市的女性当老婆的男人们也稍微感觉舒坦点了,要不拼了大半辈子挣的东西,一张结婚一张离婚证就给你拿去一半儿。。。。
{:5_129:}实话实说,搬砖的别砸死我,半死就好了

其實我覺得到是很公平的,像我老公父母早年就離婚,他爸爸當年打工2,3份(女的就呆家),結果好不容易在加拿大,香港都買了房,離婚他前妻房子車子錢都分走了一半,結果我老公從個小康家庭的孩子變成了窮孩子。。。

有道理~
不过丫头们还是嫁人的时候多考虑点儿的好

按照你的意思,女人对家庭的劳动付出,就不算经济价值的贡献?
现在女的,基本都是大学以上文化,你应该算算请个有大学文化的菲佣,还是24小时的,你一个月要付多少人工给人家?
在英国拿个月薪税后3千不算少了,要是没老婆在家做家务伺候孩子照顾一家,这个男的至少花各位1.5-2千英镑去请个FULL-TIME保姆照顾家人,而且还要给人家放带薪假,还有任何休假都要放,你出门旅游如果正好碰到假日,也不行,人家保姆有权利享受法定假期的。
老婆还要24小时365天照顾。
现在老婆帮你节省钱了,帮你至少节省一半以上的工资了,这个就不是经济付出?

最下流的还不是这种,我已经看到律师贴里有很多极品男方家长做了这种事情

比如一套房子当时市场价100万,首付需要35万,贷款65万。
某男友和女朋友,在结婚前
1 此男和此男家长,问亲戚朋友借款35万,并且没有借条。
2 男方用这借来的35万支付了房子首付,名字自然写男的或者男的家长一起加进去。没女的。因为说起来是男方付首付的。
3 之后和这个女孩子结婚。
4 女方出了装修15万,家电10万,汽车10万,一共35万。
5结婚后男方告知这个首付35万是问亲戚借的,需要婚后2个人先偿还。
6 结婚以后,男方和女方的工资,除了按揭偿还贷款,还要一存到5万就还给亲戚借的首付款。
7用了3年时间,终于把借亲戚的35万还干净了,
8 到结婚第7年,贷款已经还了差不多了。男方有外遇,女方要求离婚。
9 女的拿不出证据(当时没留心眼,2个人工资放一起了,存到一定程度,男的取出来,现金还给亲戚的),她没办法证明结婚以后,那35万首付其实是男方问亲戚借的,是女方和男方在婚后一起偿还35万首付的,这部分,女的吃亏。
10 这个时候,房子价值升到了市场价350万。
11 这个时候,汽车已经贬值,开了7年了,基本不值钱了。装修已经陈旧不堪,男的也不在乎,要女的把装修敲掉走人,家电带走,反正也已经不时髦了。
12 女的事实上应该拥有房子50%产权,因为房子所有的钱,女的其实是支付了50%,可是因为首付拿不住证据是女的在付一半,所以按照现在婚姻法,
女的亏很大。
13 而且女方结婚出钱装修的35万,因为不是房产,没有升值空间,目前连5万都不值。

{:5_133:}

好厉害啊

打压了屁小三啊。没看到新婚姻法说了,小三如果和男人签订协议,男人拒付,法院不受理。
这样小三就会千方百计的,不和男人签协议,一上来就要男人先买房子先打几十万钱过去,你以为小三是白痴啊?
而且男人玩小三二奶生杂种出来更疯狂,因为按照现行法律,男方也不需要负责了,现在法庭也说了,不支持二奶情人的索取赔偿,男人更肆无忌惮了。

还有,新婚姻法说了,如果妻子时候发现男人之前偷偷摸摸给了二奶小三一笔钱,妻子发现后,如果要起诉讨要,法庭不一定保证
能受理,还是看情况再说。这部分钱可是有妻子一半的啊,法庭还不保证会受理,切。

所以很多人说,现行婚姻法,就是一群贪污了老百姓资产,外面包养二奶情人生了很多私生子杂种的贱男人凑一起,他们怕被二奶情人讨要经济补偿,
怕因为二奶包养太多被老婆申诉离婚而分薄了资产,所以一群不要脸皮的男人凑一起,才想出了这么些狗屁法律,正好保护他们自己利益。

现在对那些为了家庭为老公为小孩奉献了一辈子,自己因为照顾家庭孩子,而牺牲了事业的发展和上升空间,甚至很多女的全职照顾家庭,
这些女的现在已经40多岁,50多岁了,而他们的配偶,这些个40-50多岁的男人正好是犯贱的年龄,外满包二奶了找情人了,
你让这些40多50多岁年老色衰的女人,情何以堪,她们让已经快被人才市场排除在外的这群中老年妇女,如何振臂高呼独立啊??
这些立法的男的,怎么就忘记了自己也是老娘生出来的呢?

用谁名字买的房子,不代表就是谁出的钱! OK?看看我上面举例。
谁买的房子,不代表这个房子就是同一个人全款支付并且全款装修和购买家电的,OK?

现在的问题,不是那种男方父母全款购房,然后女的要分一半,事实上这种情况少之又少。
问题多的是,房子不是全款的,有借款有贷款,并且女方出资装修购买家电等贬值品,并且婚后一起参与偿还借债和贷款,却没有保留证据。

要是男的家长在结婚前,全款买房,没有借债,男方负责装修家电,那没话说,这个房子就是100%男方的。可是事实上不是这样的,
现在几乎多数都是贷款或者借款买的,而且女的也参与了房子。

如果是一次性的cash buyer,我同意你意见,谁买的房子就应该最后归谁!但现在争论的焦点在于,如果婚后男人继续用自己的工资偿还房贷,而女方的工资用来操持家务等等,离婚时,男方将房子全部带走,对女方多少是不公平的,毕竟女方的钱也是用在这个家里所有人的身上了。。。。

另外看了下,好像没有特别指明是婚前买房的情况下,谁买归谁?如果婚后买的呢?

同意!

立法那些人估计自己有不少小三小四了,才立得这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