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一下关于stamp duty 3%surcharge的问题

求问一下大家关于stamp duty 3%surcharge的问题。

House A是15-16年左右全款买的,没有贷款,当时还没有first time buyer的优惠所以就正常付的stamp duty,买来以后就一直出租来着,租金也是正常self assessment交税,自己则是一直租房住。
现在想要买房产B作为main residence,A还是继续出租,请问这样是要交3%的surcharge还是可以算是’replace main residence’呢?
谢谢大家

你现在是在买additional property,所以需要交3% surcharge。

这是我的理解,当然 I may be wrong, but not likely.

谢谢成龙大哥!
之前看到有人持有buy to let的房子更换自住房不用交surcharge还以为我这样的也可以算是这种情况呢= =

如果第一套房是在你名下,那么你现在要买的就是第2套,surcharge applies. 一切看证据就好了。
要避免surcharge,可以用其他亲人的名义买。但这也会引出其他问题。

replace自住房,不管其它还有多少房都不需要交。

假如你这个情况可以,那所有人都可以把自住房改成出租房,然后买自住房,然后再改出租房,再买自住房。。。。。,那永远不需要交3%了。

需要交。我确定。规则写得不清楚。实际上只要不是第一套,都得交。除非是你只有一套、新的这套几年内是要replace老的那套。

像我家就是第一套是出租房,第二套自住,第二套需要交surcharge。

交吧,才3%,苏格兰已经变4%了,这找谁说理去

找斯得紧说理啊 {:5_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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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