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前后后折腾了一年多,终于和LG均成功拿到了PR,整个过程都是我自己一手包办申请并邮签的,趁着空闲时间把整个经历整理下来,希望对后来人有所帮助。
过程有点长,一共分三次申请,分别为
1. LG的PR
2. LZ的配偶签
3. LZ 的PR
LG是以10年的方式拿到久居的,之前的签证是TIER 1 GENERAL。刚好在他续签TIER 1 G的四个月以前达到了10年久居的条件,虽然申请十年的审批很慢(官网说是6个月,其实他等了8个月),可是相比再次续签TIER 1 G无论是在时间上还是金钱上都是有优势的。于是在查看了他的SAR后,自认为没有任何GAP的情况下,我们果断地选择了10年的方式。10年的申请表非常好填,准备材料也十分简单。只是按要求提供了最基本的材料 外加一封雇主信和一份银行帐单。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
根据规定,10年久居是不可以带家属的。如果签证有效期长的话,可以在LG的PR下来后28天内申请2年的配偶签(SPOUSE VISA)。如果主申请人的签证是在PBS下的, 并且属于12年7月之前的老DEPENDANT签证, 那么DEPENDANT+SPOUSE签证超过两年即可申请PR,无须再等SPOUSE VISA满两年的。关于这点在我之前发的帖子里大家有讨论过,请参阅https://bbs.chinese1.comhttp://bbs.chinese1.net/t/tier-1-general-10-dependant-pr/1046539
由于去年的10年审批异常的慢,导致我在我的签证到期前无法等回LG的PR回来。所以只能在我的签证到期前邮寄出我的SPOUSE VISA申请,用的是FLR(M)表格,并且附上COVER LETTER解释了我们的情况以及我LG的所有信息和他的申请的REF. NO.,请求UKBA先HOLD我的申请,然后在我LG的PR获准后再CONSIDER我的CASE。虽然我是12年7月以前的老DEPENDANT,理论上是不需要满足资金证明的。可是众所周知,现在的CASE WORKER很多都是TEMP,他们好多都不了解新老政策的变化。由于不是面签,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还是准备了详尽充足的材料,包括我LG的2年的P60+一年的工资单(尽管他并没有换工作)+对应的银行帐单+雇主信+工作合同。我自己由于当时正在休产假,就没有提供我的工资单,只提供了2年的P60 +雇主信+工作合同+学位证而已。另外还有两年间的各种联名信和LAND REGISTRY作为地址证明。总之,能想到的都准备齐了,然后分成我自己的,LG的和联合的信件分别装在三个袋子里,每个袋子贴上标签目录。然后就又是漫长的等待。
终于在今年夏天,历经了8个月,LG的PR回来了,可我的并没有一起回来。等待超过了6个月后,我投诉了UKBA的工作效率,他们也很正式地给我回了信,阐明他们是在我LG的久居批下来后才开始正式受理我的申请,而并不是我邮寄出申请的那一天,因此他们并没有超过6个月的期限,希望我耐心等待之类的话。我之前也在版内发过这封信的内容及如何投诉的,请参阅http://bbs.powerappl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45167 在收到投诉反馈信后的一个月,我的SPOUSE VISA终于回来了,距离我邮寄出去也是8个月的时间,距离我LG的久居下来是4个月的时间。
之后的一周,我又开始准备自己的久居申请。由于近期没有出行计划,这次还是用的邮签,我已经被UKBA搞得耐心十足了,随他们去了,已经作好了长期抗战的准备。用的是SET(M)表格,并附上COVER LETTER,并标明了根据条例,我不需要再等两年的话“According to Immigration Rules 287(a)(i)(d), I have completed a period of 2 years as the spouse of the person who is now present and settled in the UK. Providing other requirements are met, I should be eligible for settlement now. ”准备材料跟上次的配偶签差不多,有备无患,只是重新又UPDATE了一遍最新的。由于赶在了要求语言之前申请,这次就没有提供学位证。多加了LIFE IN THE UK,没交警察局注册纸,并根据要求所有材料均提供复印件。这次HOME OFFICE那帮人很给力,虽然是邮寄,竟然两个月整就给批下来了,真是出乎我的意料,看来最近速度加快了。
所提供材料如下:
我的材料:当前护照(没有提供旧护照),照片,BRP card,Life in the UK,结婚证+公证书,Land registry,雇主信,Tax P60两份,6个月的Bank statements,Maternity payment schedule。
LG的材料:当前护照(没有提供旧护照),照片,BRP card,雇主信,6个月的工资单+银行帐单,P60两份,HM Revenue 发的宝宝的CHILD BENEFIT信。
联名信:一份Council tax bill,两份bank statements,一份Water bill,三份mortgage letters,一份home insurance policy。一共交了不同时期的8封信,很均匀地COVER了两年的时间。
从pr批准后退回来的材料来看,所LG的工资单和银行账单复印件都被留下了。所以奉劝打算寄签的童鞋们能提供这些资金证明还是尽量提供吧免得耽误申请速度
@ apple_luby @joh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