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不包括苏格兰地区)婚姻法详解 (帖子还没沉,有时间我会接着写哈)

我在第二楼会统一地逐步回答大家跟帖里面的问题。所以,就不单独回帖回答啦。谢谢!

另外,我知道很多的人对婚前婚后的财产怎么划分,还有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上的问题很关心。因为这两个方面的问题比较复杂,不是一句两句就能说清楚的。我尽量尽快更新,以飨网友。

手头上杂事儿多。如果大家有问题,请尽管留言或者pm我。如果是紧急的案子,我会看到并且及时回复你的。如果,没有那么紧急,我会给你一个可能的大概回复的时间。对于以次引起的不便,请见谅。
大家好,

首先,我不是没事儿闲的。我也有自己的工作跟家庭生活。发这个帖子的原因有多个。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在英国听了看了太多的关于英国婚姻法律方面的误传跟误解(尤其是从那些所谓的"专业"华人律师那里听来的),而且我感觉网上几乎没有很系统的关于英国婚姻法的中文信息。可以想象这些问题的直接后果就是让真正需要婚姻法律相关信息的华人不知该如何适从。

我自己是English qualified solicitor, 但不是从事婚姻法方面的律师。最开始接触婚姻法也是因为身边朋友偶尔会有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咨询。我就会查阅相关的资料并且问这方面的专家(因为我在的律所有从事相关法律30多年的律师)。慢慢地我也就开始对这方面开始感兴趣并且有时候也会主动地在网上回答别人问的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之前我也有在苹果上回复过询问这方面的帖子。但是,我觉得与其支离破碎地挨个回帖子(而且很多的帖子我觉得他们都问不到点儿上),不如单独开一个帖子,系统地简要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也让有这方面疑惑的网友知道该问那些关键的问题。

我说了,我不是这方面的专门律师,所以不靠这个吃饭。所以,如果有人说我是做软广告的话,那请您稍安勿躁。另外,我的帖子的内容只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大概的框架。不够成对任何人提供的法律建议。我在以下的段落里会反复强调请专业的好的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性。

这个帖子还没沉,我会争取有空就写一点儿。希望版主能把这个帖子放在一个合适的,方便大家都能够看到的位置,以便于更多的人能够有所收益。如果我决定不写了,我会在标题上明确告诉大家的。谢谢。

首要考虑的问题:我应该什么时候开始考虑咨询律师?

这个我真的帮不了你。婚姻完全是当事人俩个人的事儿。但是,我之所以在最前边加上这个问题不是为了在这儿凑字数。因为,咨询律师的时间有时候会影响到你未来离婚时候能够分到多少财产,孩子的所有权归属以及很多其它关键的问题。在婚姻诉讼中,有时候真的时间就是金钱,所以越早做准备对你越有利。你绝对不想成为那个对方已经隐藏好了自己的财产并且封冻了双方的联名账户然后给你发了法院传票让你完全措手不及的那一方。有人说,你这不是怂恿大家都去离婚么?well,我说了,我不是婚姻法律师,这样做对我完全没有任何利益跟好处而言,但是,如果不加上这个第一步的话,以下的步骤你准备得再充分请再好的律师,有时候却会又是too little too late。。。

英国法下,离婚的六大步骤:

首先,以下所说的六大步骤是指的法院的程序。但是,在英国离婚是不一定要通过法院程序的。其他的程序还包括:调解(在时间上相对来讲是最快的。在调解程序中,双方一般是大概知道对方的经济情况并且想要的是什么。双方请律师在细节上进行商讨然后达成协议。如果协议达成,双方律师就会向法院申请一个court order批准双方的协议。经过调解的案件一般从开始到结束会需要两到三个月。但是在实践中,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的离婚却是占少数,可能因为离婚案件中,从一开始双方都比较感情用事并且不是相信对方),或者婚姻仲裁(但是同样,在实践中被很少应用到)。所以,绝大多数的人还是更偏向于传统的通过法院程序来解决离婚。另外,这篇文章主要介绍的是关于英国法下的离婚的信息。如果双方不是婚姻关系,而是civil partnership的关系,那么他们也就不需要离婚,而是需要dissolve他们的civil partnership。但是在实践中,dissolving civil partnership的步骤跟离婚的法院程序几乎完全一样。所以以下写的(除我另有特别写明)也可以借鉴到civil partnership上。

在英格兰跟威尔士,离婚的唯一一个根据是并且只能是”婚姻关系不可挽回的破裂“(irretrievable breakdown of marriage)。一般来讲,有五个事实因素可以用来证明这种不可挽回的破裂。这五个事实因素是:

  1. Adultery
  2. Unreasonable behaviour
  3. Desertion for a period of two years or more
  4. Two years’ separation with consent
  5. Five years’ separation without consent

根据统计,大多数的离婚都是出现在1跟2这两个原因上。但是在这里需要提到的一点的就是无论是哪一种原因的离婚都跟最后的财产分割跟孩子抚养权问题没有任何关系。

离婚法院程序第一步:

第一步是需要向法院提交divorce petition。如果该婚姻有子女,那么这个divorce petition中需要填写关于子女抚养的安排规划。提交后,法院会向婚姻另一方当事人送达一份这个divorce petition。如果该离婚理由之一是通奸(adultery)的话,那么你可以把这个第三者的名字填进petition中去。但是在实践中这么做除了为了打击报复对方跟这个第三者外没有实际任何意义,而且途增各项法律花销,并且在法官面前也不会讨巧。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只有结婚一年以上的人才有权利向法院提交这个divorce petition。

离婚法院程序第二步:

另一方当事人在收到法院送达的petition之后,在七天之内(一般在这个时候如果你是收到petition的一方的话,你就应该去咨询律师了),需要填写一份acknowledgement of service并且提交给法院,并且在这个acknowledgement里面说明他是否想对这个离婚程序进行抗辩。这里需要说明一点的是,在英国,绝大多数的法院离婚程序中的另一方当事人都是不主张抗辩的。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如果你想抗辩的话,而且最后输掉了这个离婚案,输的一方是需要赔偿赢的一方的法律费用的(听我同事说过,在他三十多年做离婚律师的经历里,只有过一个案子是对方主张抗辩的)。

离婚法院程序第三步:

法院收到另一方当事人的acknowledgement of service,并将一份附件送达给离婚申请人或他的法律代表。该离婚申请人接下来需要提交一份affidavit(证人誓言),并在该誓言中确认之前提交给法院的divorce petition中的内容都是正确的。

离婚法院程序第四步:

然后该证人誓言就会移交给一位district judge(地区法院法官)。如果法官认为各种文件都已经准备齐全了,该法官就会签发给离婚申请人一个certificate。在这个certificate中确认一个日期来宣读一个decree nisi。这个decree nisi就类似于是一个条件性的court order(法院指令)。在该某条件未满足之前尚且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离婚法院程序第五步:

当certificate中确认的日期那天,这个decree nisi就是被法院宣读并使之生效。这一天,一般不需要任何人到法庭。并且这个decree nisi的生效也不代表婚姻关系就此终止。婚姻双方此时还是法律意思上的夫妻。他们得等到,decree nisi转换为decree absolute的时候才算正式离婚。但是从财产分割角度上来说(我以下会有详细得关于财产分割的解读 - 估计这个也是大家最关心的吧 呵呵),这个第五部是一个重要的阶段,因为法院有权利在这个阶段对双方的财产做出一个最终裁判。

离婚法院程序第六步:

从decree nisi生效开始六周后,离婚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decree nisi转换成decree absolute。法院如果同意,会一经申请,签发decree absolute并发给离婚的双方一人一份。这个decree absolute就可以在再婚的时候作为之前离婚的证明来出示。那么有人会问,如果离婚申请人在六周后不去法院申请这个decree absolute怎么办?如果是这样的话,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这个前面提到的六周后的这一天开始算再过三个月后向法院申请decree absolute。一旦这个decree absolute被法院签发,法院在以上第五步中所做出的关于财产的任何法院指令就应该开始被执行了。

以上的步骤很简单直接。理论上说,一般一个离婚案子大概需要12 - 16周左右完成。但是这仅仅是理论上说!!!因为有的时候,为了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利益,需要晚一些才去申请那个decree absolute。比如,对方快要死了,那么这个时候你就没必要申请那个decree absolute了,因为申请了之后你们就不是夫妻了,对方死了之后的pension,你就一分钱都拿不到鸟!!!(我夸张哈!不至于一分钱都拿不到。但是肯定就不会像离婚之前对方死亡后继承全部的pension来得实惠不?)或者有的时候,如果双方都是比较有银子的人,那么最好等到双方达成一个财产分割协议之后才正式离婚,因为同样道理,离了婚之后他们的基金或者公司投资的收益有可能会丧失掉。

同居双方的法律关系

如果你仅仅是跟对方住在一起,但是没有结婚,那么你的法律权利就有限得多也更复杂。首先,你的税收减免跟政府福利的权利会比结婚的夫妻的权利相差很多。另外,更重要的是,英国法下,同居双方关系破裂后,一方是不能向另一方主张生活费的。如果双方有子女的话,并且一方的经济情况很好,法院有可能会也有可能不会要求该方支付另一方抚养费。至于说其他的财产,比如双方的房产等或其他财产,也是很复杂的,并且要看一下的几种情况:

情况一:如果双方有同居协议

如果该协议是以deed的方式签署的,并且在该协议中双方明确了一旦同居关系结束各方当事人的财产权利或义务的话,该协议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情况二:如果双方没有同居协议

那么你的法律权利就非常有限了。当然,你仍然有权利向法院申请来解决任何房产纠纷或子女抚养权纠纷。但是,与婚姻夫妻方面的立法相比,英国法对于同居双方的类似权利就规定的很少了。(我以下会对同居这部分有更多的额外讲解)

(待续)

问题1:

8楼的candely问:“我想问一下楼主,在英国结婚和不结婚有孩子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区别吗?我个人对那张纸真的并没觉得有多么的意义重大。但是从法律的角度上想听听你的意见。”

区别非常大。尤其是在财产分割跟孩子的未来的抚养费用上,如果仅仅是同居关系的话,那么你的这些权利就会很restricted。而且你也没有任何certainty而言因为这些都在法院的自由裁量权之下,除非你跟对方有一个正式的以deed的方式签署的同居协议。具体请看我的帖子里关于“同居双方法律关系”那一节。

问题2:

12楼的spirit631问:“不问离婚的,不过借帖子问下。。。。如果俩人都是中国人,在国内领证,然后其中一个人在英国永居然后入籍了,那么婚姻的效力还在么?如果另一个人后来也入籍了,中国结婚证在英国法律上还算么?需要不需要再在英国弄个结婚证啊?谢谢啦”

short answer是中国结婚证在英国法下是被认可的。英国法律,根据公共政策的原则,认可所有境外的以所在地合法方式的结婚跟离婚。所以如果你跟你老公当初在中国的结婚手续过程都是合法的话,你们不需要再在英国领个结婚证,再说你们也领不到的,因为在英国结婚的前提条件是,你们要都是single,如果你们已经在中国合法结婚了,很显然你们已经不是single了,也就没法再在英国结婚。

问题3:

26楼的qwerty1949问:“请教lz一个问题,英国对于婚前协议Prenuptial agreement是怎样规定的?哪些内容,签了会真的有用?哪些,签了基本就是心情好,不会真的有帮助?”

一般来讲,英国法律,由于公共政策的原因,自古以来都不承认婚前协议(但是这方面的法律在未来的几年内很有可能有所变化)。但是,在英国最高法院在2010年审理的Radmacher v Granatino一案中认为,之前的英国法在婚前财产协议上的陈腐守旧规则应该有所改变。法官们认为如果双方签订了这样的协议,那么当他们离婚的时候就应该按照协议上的约定来分摊财产,但是法院仍然有权利自由裁量该协议中是否有对一方当事人不公平的条款,而且该协议也不能排除各方当事人在法庭前争辩协议中的某条款是无效的权利。

关于婚前财产协议,主要的问题就是财产分配的问题。在法院做财产分配指令的时候,法院会把婚前财产协议作为该离婚案件事实情况的一个因素来加以考虑。在近些年,英国法院在越来越多的案子里面会更多地考虑双方在婚前财产协议里约定的条款。在Radmacher v Granatino这个案子中,最高院认为,法院如果要更多地考虑婚前财产协议的内容,首先这个协议需要满足几个条件:(1)双方自愿签订该协议,而不是因为胁迫或压力才签的。(2)双方在签订该协议掌握或者知道需要他或她做出决定所需要的有关事实情况(比如,一方如果隐瞒了自己的财产,那么就会影响到这个协议的有效性)。(3)双方都愿意根据这个协议的内容来分摊双方离婚时的财产上的权利义务。但是如果在签订协议之后的婚姻生活过程中,双方的在协议中的情况发生了的变化,而该变化意味着如果继续按照原来协议里约定的那样去执行的话会对一方或者对孩子不公平,那么法院很有可能就不会按照婚前财产协议的约定来划分财产了。

问题4:

32楼的narisha问:我想知道如果婚前的财产比如说房产之类的, 离婚会被分割么?

short answer是有可能的。因为在英国法下的法律认识到每个家庭的婚姻状况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英国的婚姻法给了法院非常广泛的自由裁量权来解决离婚时财产的问题。

我不知道你的具体的婚姻情况,所以只能目前给你一个大概的答案。我会在随后上面的帖子写出法院在行使它自由裁量权时一般会考虑的几点原则。然后比照自己的婚姻情况进行一下大概评估,或者可以私信我(如果你不想公开你的一些个人情况),然后我再私下了给你更多的法律讲解吧。

问题5:

34楼的watchfire问:“请问一下如果双方在国内结婚后来来到英国入籍其中一方入籍,万一离婚那么婚前财产怎么分割呢?是依照英国法律还是中国法律呢?国内的财产和英国的财产是不是适用法律不一样?”

你的第一个问题跟上面问题4里的问题有点儿接近。简要的说,英国法律没有一个统一的公式来套用每一个离婚案子,而是给予法院非常大的自用裁量权来判定一个法院认为公平合理的方式来划分财产(包括婚前财产)。第二个问题要看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想在哪里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如果你们一方在中国有大笔的财产而却选择在英国进行离婚的话(完全有权利这么做),中国的法院有可能不认可英国的离婚判决。中国法院在认可国外判决的问题上是非常不稳定的。最后,中国的婚姻法跟英国的婚姻法肯定是不一样的,就比如在婚前财产这一块儿就很不一样。

问题6:

41楼的CAT问:“楼主~请问下双方没有签订婚前协议,没有小孩。。然后离婚的时候双方都同意的和平离婚 财产方面还要分割麽?”

你所说的和平离婚,应该就是指双方一拍两散。房子留给一方,然后另一方搬走,此后老死不相往来。对吧?而且如果没有小孩儿,那也没有任何抚养权的问题。 如果是这样的话,经济基础差一些的一方自动放弃对经济基础好的那一方的财产的主张,法律自然不会干涉。只要这是他自己的意愿,他自己不想要你姐的财产,法律也不会强加给他。但是,这样的一个主要的隐患就是他可能过一段时间后如果反悔,你姐就会比较麻烦。他可以声称他们离婚的时候你姐没有告诉他你姐的全部财产,所以他被误导了,那么法律有可能认为当初双方达成的这个口头协议是无效的,然后要求双方重新讨论财产的问题。 所以,我建议你姐的就是,如果对方不要她的任何财产,那她最好让他写一份协议明确说明,以保证他将来不会反悔。

问题7:

46楼的bluebird1023问:“想问问楼主如果家庭主妇要离婚是不是在财产分割上很不利啊。有娃没娃会有哪些不同呢?谢谢楼主。”

第一个小问题的答案,是no。英国贵族院在White v White一案中改变了英国法过去在离婚时财产上处于弱势的一方只能向对方索求合理的满足生活的费用的原则。现在的法律原则是在离婚时如果需要做财产判令的话,法院会考虑以下的这些因素:

  1. the income, earning capacity, property and other financial resources which each of the parties to the marriage has or is likely to have in the foreseeable future, including in the case of earning capacity any increase in that capacity which it would be in the opinion of the court reasonable to expect a party to the marriage to take steps to acquire;
  2. the financial needs, obligations and responsibilities which each of the parties to the marriage has or is likely to have in the foreseeable future;
  3. the standard of living enjoyed by the family before the breakdown of the marriage;
  4. the age of each party to the marriage and the duration of the marriage;
  5. any physical or mental disability of either of the parties to the marriage;
  6. the contributions which each of the parties has made or is likely in the foreseeable future to make to the welfare of the family, including any contribution by looking after the home or caring for the family;
  7. the conduct of each of the parties, if that conduct is such that it would in the opinion of the court be inequitable to disregard it;
  8. in the case of proceedings for divorce or nullity of marriage any benefit which, by reason of the dissolution or annulment of the marriage, that party will lose the chance of acquiring;

在该案中,其中一位法官认为,每个案子都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具体分析,但是以上所列出来的这些因素法院都会给予同样的分量,让在财产分配上达到一个客观公平的目的。

所以,你的第二个小问题的答案,你可以看上边的第2点跟第6点,因为有孩子的一方将来的生活上的花费肯定更多,而且在婚姻生活中留在家里照顾孩子的一方也付出的更多。所以,也理应分得的财产也更多。

还有二楼也先占一下。多谢

好帖!虽然我的婚姻还不存在有到这一步的迹象,但了解一下总是好的。

{:5_148:}很好的帖子啊

楼主辛苦啦

支持科普贴!

好贴,支持

我想问一下楼主,在英国结婚和不结婚有孩子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区别吗?我个人对那张纸真的并没觉得有多么的意义重大。但是从法律的角度上想听听你的意见。

看起来好麻烦啊

顶一下继续看

不问离婚的,不过借帖子问下。。。。如果俩人都是中国人,在国内领证,然后其中一个人在英国永居然后入籍了,那么婚姻的效力还在么?如果另一个人后来也入籍了,中国结婚证在英国法律上还算么?需要不需要再在英国弄个结婚证啊?谢谢啦

坐着听楼主上课,楼主辛苦了

已回答。请看二楼,问题1。谢谢。

非常好,不过很多人感兴趣的可能是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吧:shutup:

多谢大哥指点。

现在才刚刚开始,我会在正文中着重写关于这两方面的。

已回答。请看二楼,问题2.谢谢。

明白啦!谢谢啊!哈哈,那就省事啦

Mark一下,好贴

疑问:感谢lz的科普贴,辛苦了!
不过想说下我的经历:12年10月在英国注册结婚的时候,并没有要求出示single证明诶~我和老公都没有证明。我中国护照,他英籍。我俩就直接带上护照去giving notice然后结婚了。。。

hi 感谢你的评论。

或许是我之前回答得不够严谨。我的意思是在英国结婚需要满足单身的条件,如果之前已经在其他国家结过婚了的话,很显然就不满足这个条件,也就没法结婚。

也许我反过来说,会更准确一些。我会修正我之前的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