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之前几位MM提的建议,我后来去找了一个英国律师帮忙准备材料。因为是做的paper hearing, 所以律师能帮到的地方有限,但是还是非常有用。她基本上就是帮我写了一份APPEAL的statement 然后让我把我觉得有用的证据全部扫描给她,她帮我整理并提交。我上交的材料主要是我和老公的联名bank statements, 我俩住在一起4年多的证明,包括银行信账单什么的,然后就是老公搬走后我俩的通话记录和每周见面的火车票。然后写了一份statement说明我们多着急要搬到一起之类的。
我是7月7号提交的所有材料,8月4号收到法院的信说接受我们的APPEAL, 但是考虑到我们提交了额外的证据,所以之前交的上诉费由我们自己承担,就不退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到我亲爱的的护照和结婚纸。。。
总之结果还算是不错的,来还个愿。
我之前是T4 general 学生签证,在今年4月30号到期。正好老公要换T2签证就想办他的dependent签证。我们俩是08年认识的,从09年10月一直到14年2月都是住在一起。然后他14年2月找到了工作搬到别的城市,我因为论文还没完成想说留在原来的城市见导师什么的比较方便就没一起搬走。我们在14年4月在英国注册结婚之后立刻递交了申请表。一直拖到4月才注册一方面老公希望有了工作在结婚,另外考虑到那天是我们周年纪念日又是我生日,比较有纪念意义. 当然这个不是拒签的主要原因,算是个背景介绍吧。
我今天收到的拒信,上面的主要原因是我们目前没有住在一起并且我也没有提供将要住在一起的具体日期。HO昨天给我打电话询问过什么时候会和老公住在一起,我就直接说我大概5月底搬过去和老公住,但是细节可能没有解释清楚。具体的内容是说: You have further stated and also conformed in a telephone call on 06 May 2014 that you will not be living with your spouse until you have finished your studies, you stated that you expect to move towards the end of May 2014 but could not state for certain, therefore, this confirms that you and the Relevant Based System Migrant do not intend to live with each other as partners throughout your stay in the UK, the Secretary of Sate is not satisfied that you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paragraph 319C(e) of the immigration rules. 实际情况是我随时可以搬过去,因为不需要每周都见导师,我只是图方便在加上喜欢在熟悉的环境下工作。从3月份至今大概有20几天的时间是我老公回来我这边或者我去他那边呆着,但是我没有全部的火车票来证明,只有在网上book的那些车票信息。另外老公只改了警察局注册地址,他的银行信和我的银行信地址还是一样的在原来的地址。
不知道我这种情况申诉是不是胜算不大,因为我的确没有提供明确的说明什么时候将会住在一起。我打算重新申请但是有几点不太清楚的地方想请各位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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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学生签证已经在4月30号过期了,我很担心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在英国境内再次申请,因为看到拒信上有这么一段话:In all cases an application should be made before you current leave expi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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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新的T2签证是换工作,他将在9月1号去新的城市工作。在申请前已经向现在的单位提出了辞职申请,但是当时并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正式离职,所以在做申请的时候写的是我完成论文后将要搬去和他一起住。这几天他得到的消息是他5月31号就可以离职了,所以他打算搬回来和我一起住直到9月一起搬去新的城市。不知道如果他现在就把警察局注册地址改回我们现在的住址是否可以作为再次住在一起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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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我现在也可以立刻将我的银行信地址和警察局注册信改成他的地址,并且立刻搬过去和他一起住。但是我不是很确定是他搬过来还是我搬过去对再次申请比较有帮助。除了警察局注册信,我还能有什么别的方式证明我们已经住在一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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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他搬来还是我搬去,都是拒签后立刻做出的行为,这样HO会不会觉得太刻意了呢?而且比较关键的是除了警察局注册信和银行信,我如何证明我们已经又重新住在一起了,每天拍一张两个人的照片直到寄出签证的那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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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搬回来的话,我现在呆的城市如果要改警察局注册信住址要提前预约,通常都要3周左右的时间。所以就算他明天预约也有可能在我重新提交申请前改不成,这个还挺讨厌的。我之前的婚姻状态在提交申请前就没有available的时间,最后是提交的我和警察局预约改婚姻状态的email。因为老公的银行信地址本身就没有改过,警察局注册信应该是他又搬家的唯一证明。如果在再次提交申请前不能改过来,或者是在提交前几天才刚改好,是不是比较麻烦。
不知道我解释的是否清楚,希望各位能给我提供一些建议,万分感谢。我这次打算找中介来帮我做申请,因为上次经验不足,提供的材料不够完善,解释也不充分,不知道找中介是否能考虑的更详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