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租客还在用我家的地址

去年12月底买的房,现在还能收到以前租客的信,我都退回去了。一个月以前council 的人找上门 说是以前的租客的车还在用我家的地址,然后有欠款。我告诉他人去年就搬走了 我去年九月看的房 那时候房子就是空的。他说我要告诉DVLA。我给DVLA写了信,昨天收到回信,要我提供车的详细信息,问题是我根本就没见过那车。还有应该是要债的信,不是邮递的 是直接投到信箱里的,除了租客的名字和我家的地址,还有个手写的单词 是wrannt吗。另外一封信 也是有人直接投到信箱里,而且没有信封,是social worker要前租客联系她 关于她的两个孩子的。我就不明白了,难道她小孩学校里的家庭住址都不改吗。这种情况,我需要做啥吗?不想到时候警察找上门啊。

直接退回去邮局,没有这个人。

fraud

能退的都退了,但有的信不是通过邮局寄的 是直接投到信箱里 啥都没有 退不了。估计那信有可能是法院或council 的人直接过来投的

那个字是urgent

Council 的人来你就说 It has nothing to do with me就完了。你还那么好心的帮council干活,再说dvla怎么可能会接受你改别人的地址.

那我就不管了。当时council 的人来 我就说人早搬走了,当时他还看了我council tax 的bill,然后跟我说要通知DVLA

解惑了 我一直在猜w开头的

我最近也学着在信上写 not known at this address 然后投递回邮筒

先退
不行就


直接忽略

有些部分真心【有钱】
退了N次了
还在往这里寄。。。

直接投的,也可以退,我问过警察。你不能拆信,但可以退到邮筒里,据说royal mail有个部门有权利拆信。

直接忽略也行 不拆开就不犯法

很多都是骗人的 我这里也是的 寄了快12个月了。。。一开始我和其他人还不断给它退回去 后来就放弃了 它们估计邮费不要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