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tamp duty 和 income tax的问题

各位大大好
之前我发了帖子问了关于stamp duty的问题, 结婚后甲方有房子,乙方没有房子的话,如果只有乙方一个的名字买房子也需要交extra的stamp duty, 各位大大给我的回答是结婚后是一个unit,算是一个整体了必须交。。。

那我再问一个关于income tax的问题, 如果结婚后是一个unit的话, 如果甲方有房子出租( 房子的只有甲方一个人的名字,婚前买的),收到的rental income 的tax能否算在乙方的名下呢? 还是可以50/50 平分呢?还是只可以算在甲方的名下呢?

如果rental income的tax不可以算在乙方的名下话,为啥只写乙方名字买房还需要交extra的stamp duty呢?

谢谢

如果结婚后是一个unit的话, 如果甲方有房子出租(房子的只有甲方一个人的名字,婚前买的),收到的rental income 的tax能否算在乙方的名下呢? 还是可以50/50 平分呢?还是只可以算在甲方的名下呢?

忘记加上括号里面的话了。。。貌似编辑了之后没用

  1. rental income 是算甲方的,乙房都不是beneficial owner 何来subject to income tax
  2. 要交3% additional 是因为夫妻联名买而且一方已经有一套房产。但如果用没买过房的乙方单独买 -higher rate SDLT will not apply

没有这种50/50的做法,税局也不傻,一看就知道有问题,你还不如用一些维护的理由,然后甲pay给乙,这样也是一样的效果嘛 {:5_137:}

结婚后不管写谁的名字,只有有一方有房子就得多交。

我主要不爽的就是,结婚后买房子,没有房子的那一方写自己一个人名字也要交extra stamp duty。。。
交税却不行。。。婚后算是共有财产,income给谁有啥关系

就是要我们多交钱!!!

我觉得这事儿应该请教菜花~

确实是很不爽的,但是不爽也没办法啊,总不能跟法律较劲吧,就只能绕个弯把税局绕过去了,坐等菜花来提供最好方案,哈哈

求@菜花

查了一下,同意你的观点。

:+1:

第二条不对的,结婚后就是一个整体,乙方一个人买也要交3% ext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