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永居表格问题,逾期居留怎么算?

急问各位达人,下周要签十年永居了,有个问题请大家确认一下,我在16年续签T1的时候拒签了,然后选择14天内重新签,因为只是一份文件的问题,然后在第10天重新提交,并再三周后收到续签成功的信。现在表格上D5: If your leave to enter/remain has expired, did this leave expire within 14 days of this application being made? Yea or No. 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算是逾期居留吗?谢谢大家!

类似问题发生过,填了no没有问题。

从字面上理解,我感觉应该写yes,但是既然楼上的朋友有实战经验,那就应该选no,我建议您找个律师问问。

对啦,您在t1续签的时候,原来的签证还有多久,还够不够14天,如果够的话,那就肯定是选no。

知道被拒签的时候老签证已经过期了吗?最好还是问下律师吧 。。

谢谢,我肯定还是要写一封cover letter说明一下的。

我问了,说不算,但是最好还是写个cover letter 解释一下。我就觉得从文字上来看比较模糊,有点担心!

拒签时是过期了,所以我也去问当时帮我办的律师了,说没超过14天不算,但要写个letter解释一下,我其实就是挣扎是填yes还是no,因为填yes也是要解释的

拒签的时候老签证是过期了,但是是在发信日后的第十天重新签了,这是符合当时规定的。只是不知道应该选Yes 还是No,因为无论怎样我还是要写个letter解释一下当时的过程的。律师是说不算,但是也还是建议我写解释的letter,所以我在想是不是也不确定呢?所以问问有相似经历的大家问一下。谢谢!

再问一下,那当时你的老签证过期没?我的是过期了,如果情况相同,我就填no了,然后写个解释,谢谢

过期了几个月,也是填no

5次银子100? {:5_129:}

哦, 疯了吗? {:5_134:}

楼主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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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逾期居留。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