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ouse visa半年后到期,会影响找permanent工作吗?

如题,现在持有spouse visa,在职是permanent工作,正在找新工作,已经过了面试,在查各种文件。HR认为我签证半年后过期,只能在到期前28天内续签,不知道能否给permanent的offer。

有懂这些规定的朋友吗?说说经验,最好能给出法律条文,谢谢!

不记得在这方面有什么法律条文,给offer本来就是雇主的主观意愿

好吧,如果公司不愿意也没办法,其实转t2也许会容易操作些

不知道法律方面,但是我当时是配偶签证时候还有八个月过期,公司面试后给我了permanent
然后后来我签证过期了一直追着我要护照copy。。。

八个月应该过了试用期。
其实我觉得我的签证在试用期内过期,万一续签不下来,只需要一个星期的辞职通知,雇佣双方其实法律上的顾忌反而小些吧,过了试用期是两个月的通知。

你现在想什么都没用,等着公司决定把。作为公司不光要考虑法律方面的事,还要考虑招人消耗的时间和成本。他们要是真想要你,给perm没问题啊,如果有其他同等候选人考虑就另说了

perm under condition.

只要可以renew就可以了吧

到期前二十八天内才可以续签啊

HR会问能不能续签 只要可以就行

申请过程中到结果出来之前你的immigration status是不变的,告诉雇主这一点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