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上次入境的时候被警告了,再次入境会有麻烦吗?

如题,因为我妈连续三次来英国,都是呆足了6个月才回国的,然后,6个月后就再来了,所以上次入境的时候被警告了,但是实在是因为工作和经济的原因,挺需要我妈,担心这次入境会有麻烦。
我家的小孩其实都有送托儿所的。

不知道大家有类似的情况吗?签证官上次就是吓吓我们,还是这次就有麻烦了。

谢谢大家了,或者有什么好主意的。

没事,我朋友家阿姨都连续来了9年了,每次都差2天才走,最近又签了5年

还是按规定和流程走吧, 听2楼的吃亏是你自己而不是她

规矩是一年不超过 180 天。 半年不来就没事了。
被拒入境就麻烦多了.

我妈是的,就是呆足6个月 (180 天),然后6个月后再来。

你妈又没超时,按法律没关系的,这次多留空几天就行。一年中呆180天是她的权利,但往往会有技术计算错误,如180天与6个月的关系,入境出境两个当天算不算的问题—少呆几天省得麻烦。

我们每次都会留几天的。主要是上次入境的时候,被警告了,所以有点担心。想问问,有没有类似的。实在不行的话,就只好明年来啦。

多谢各位的回复了。

你妈每次都是几乎待足六个月,而且连续三次,的确值得人家怀疑。上面那个说的他朋友阿姨连续这样九年,或许只是道听途说,或许运气好,而且海关这样怀疑很正常,拒绝入境也有可能,真的拒绝入境了,那下次申请签证就麻烦了,只要不拒绝入境,签证就没问题。

还有入境时不能说来带孩子的,只能说想女儿了来团聚的—因为带孩子可以是工作,不管是不是一家人。我爸妈好几年出是这样来的,都是没问题。以前你妈收到的警告一定有具体内容告诉 过你们,是超时还是带孩子不行要弄清楚。没必要说一警告就吓得不敢来,没必要。我妈有次中间去法国玩了一下,回来时也警告她了,因为没打印回程机票随身。回想下当时警告的是什么避免就行。

当时警告的是要求是上次只可以呆3个月,不过我妈还是呆了几乎180天,才回去的。这样看来,估计,这次入境估计挺麻烦的。 {:5_129:}

180天還是6個月的只是一次待的上限。其實最重要的法律是,他們必須確信你媽的永久居留地不是英國。你這樣的操作,作爲執法人員有權利用這條法律拒絕你媽入境。你去看看相關法律吧。其實移民法,基本就是人家想怎樣就怎樣,誰叫這是人家的地方。

解決辦法,就是不要來得那麽頻密,不要待得滿滿。人家工作也容易多了。

对!入境的时候千万别说帮忙带孩子 因为英国没有帮忙这一说法 只能给理由说退休了 闲着喜欢英国这边的空气 环境,每年过来走走住住 买买东西,他们不会为难你的! 我丈母娘都过来5,6次了!

谢谢大家的意见,还是明年初来吧,这样两次相隔就有快1年了。

就是这样啊,移民官有最终决定权是否允许入境。 我们自己说半天没用,我们没有解释外国法律的权利。 签证是许可不是入境的权利

警告到底是关于什么?我觉得是不是要注意不能超过180天,正好呆180天,万一算错呢?如果没有超过180天,符合规定,为什么要拒绝入境。

每次都180天或接近,意味着在中国的时间也差不多长,border check有权利把这种行为归类为dual residence而不是holiday making,作为拒绝入境的理由

边境处有权利放行还是遣返,这是人家的国家,不需要给你任何理由。签证是一回事,入境时候边境处又是另外一回事。给你签证不代表一定要放行你进来,人家的国家,解释权在他们手里。

因为签证不是权利,是privilege

看12楼正解

那倒没有,就是我们太忙,如果不可以按时下班的话,小孩没人接。我妈在这就是帮我们做做家务。我们也会请假,和她出去度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