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无语的set aside CCJ上庭全纪录

非常无语的上庭经过,不得不来吐槽一下。CCJ的经过在另一个帖子里:https://bbs.powerapple.com/bbs/topics/2928963 这里就不赘述了。我在同一家公司因为同样的原因有两张远久的CCJ。我是通过credit company发现我有这两张CCJ的,于是要了reference number,然后来这里咨询了以后,给作出判决的法院打电话,要求set aside这两张CCJ。 法院回复只能一张一张来,于是我填了表,申请第一张。然后就收到我们地方法院的回复,定了hearing 的日期,就是昨天。由于我什么资料都没有,就带着我更改驾照的record去了。

这里我要说一下,我没有找律师,因为我查了大量的资料,只要是我有证据证明没有收到判决书,就可以取消CCJ。所以我觉得我自己就可以解释的很清楚,但是昨天上庭后,被完全颠覆了。我要说的是,其实也不需要律师,只是我没想到这边法官的质素这么差,完全不可理喻!

昨天2点,准时开庭。法官简单来了个开场白,就开始跟我核对我变更住址的时间,就是DVLA给的record,在核对完以后,法官就说根据他所看到的的证据,他们没有寄错地址,所以程序是正确的。于是我开始懵圈,这是不可能的,没可能两张CCJ全过程的信件,我一次都没收到。而且我打过电话去之前的法院,他们说过信件是寄去了我以前住的地址。那现在这个法官说他看到的证据显示没寄错地址是怎么回事??于是我跟法官说,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没有收到,而且我手上没有任何对方起诉我的资料。这时法官的态度就变了,打断我的解释,跟我说每个人上来都会这么说,意思就是我在狡辩。我明白他的想法,但是他似乎没留意我说的,我从来没有收到任何信件,也就是说他手上所谓的证据,我一个没有,我没法知道为什么会显示他们寄了正确的地址。于是我问法官我应该怎么办,我的意思是说怎么才能看到这些证据。结果法官完全不爽了,跟我解释他是中立的,不能给我意见,一大堆。然后说可以再给我一次机会hearing,但要在14天内给他一个statement,把我的证据提供出来,再安排第二次听证。我知道他不爽,但是我还是接着跟他说,我没有收到信件,我如果证明?他们说寄了正确的地址,他们如何证明?这时法官可能才意识到,我是真的什么都没有,于是问我,他手上的这些资料我没有吗?我回答当然没有,否则我为什么这么状况外。于是他叫了助理进来,叫她复印一份法庭资料给我。整个过程法官态度及其恶略,没有礼貌。无论我想问什么,都不行。

我拿了证据回家仔细看,才更气,法官的态度就不说了,那种认定我说谎,哪里显示了你中立的态度??!!另外没想到专业质素更差,原因我一点一点解释:

  1. 所有证据的第一页是cover letter,应该是上一个法院的记录,地址处是两行,第一行就是写defendant address,这是我现在的地址,然后下面是一个registration address,对应的是我以前的住址。页头是case 号什么的,地址下面是所有对这个case 变更的记录。那么这里我明白了法官说的所谓地址正确是从哪里来的了,就是看了defendant address。于是我的疑问是,有两个不一样的地址,是以哪个为标准呢?为了不再出问题,我找了律师,约了今天见面,花了我一百多镑。我简单说了我的情况,然后我就问这张cover letter是法院的原件吗?他说不是,这只是法院系统里面打印出来的,但是有足够法律效力。然后他的疑问跟我一样,两个地址以谁为主?这决定了成败,于是他帮我打电话给之前的法院,终于接通后,法院的人的回答是,他们通常寄的都是registration address,具体为什么我这里不说了。反正就是这是法院基本的程序。那么就好笑了,所以说我这个地方的法院是不知道这个程序吗?而且两个不一样的地址,法官不去核实吗?就算这不是法官的责任,那你凭什么就认定是寄对了地址呢?我真的是气死了。律师帮我写了statement,并且说这通电话是他陪同打的,证据很充分。

  2. 那么更可气的就在后面了,我付了一小时钱,所以律师继续帮我看文件,cover letter 后面的都是那个parking 公司提供的证据,我停过那里。这没什么好说的,但在看cover letter的时候,我发现了另一个法官的大BUG。我刚才说地址下面是这个case 所有的变更信息,我看到第一个变更信息就是今年1月25日,收到defendant 的application,更新了defendant address 到我现在的这个住址。也就是说这张纸上面的第一个地址,是今年1月25日才更新的,在这之前无论地址是什么都好,都不会是我现在的住址!合着就是,我发现了CCJ,然后填表去申请remove,之前法院更新了我地址的信息,然后我的地方法院就根据这个地址,判定原来寄信的地址是正确的。那按着这个逻辑,岂不是所有因为没有收到信件的形成的CCJ,都不可能remove 掉吗?因为你终究都是要先申请,自然会把现在正确的地址填写上去,然后法官就可以根据你新更新的地址,判你输了!这也太儿戏了。

现在虽然我觉得证据是充分的,但是法官和我都对对方有了不好的印象,不知道最终的结果是什么。而且庭审过后,没有任何文字上的记录给我,我询问是不是会有文件寄给我,也不回答我。也就是说如果这其间我有做错任何一个步骤,第二次听证还不一定有呢!我真的很失望,如果连法庭都是这种质素,我真是无处解决问题了。真的很想投诉这个法官,真的!很气,写出来发泄一下,也算是个经验吧,如果将来谁遇上相似的问题,一定要知道原来法官还可以这样判断,并且不会仔细看证据资料,对真心寻求解决问题的人非常不公平!

心平气和,理直气壮的和法官死磕,可能法官会更相信律师的话。

我很佩服你的勇气,也同情你的遭遇,下次收到罚单先交了吧。然后再appeal一下money back看看行不行。

不是抬杠哈,我就是想,如果你找了律师,难道他就只收钱,然后啥也不问问就去上庭了?律师会不会事先就打个电话,把寄去哪里,怎么寄的,先整理好。然后法官发傻,律师就一条条解释清楚给他听?法官也是人,也会犯错误的,我觉得你要是想省心,就找个律师给你处理了吧。这里面说话,语气,拿捏还是有技术含量的,一般人头一回,做到面面俱到,难啊。事不大,但里面肚肠满全。

一般交完钱appeal就没用了。。。 {:5_145:}

楼主既没有收到罚单,又没有接到过法院传票,别逼到这地步了,有没有勇气都得fight。

谢谢大哥!

我昨天是懵圈了,今天去见律师,律师帮我写了statement,但是他觉得没必要再花钱请人跟着去了,因为事实太清楚了。我周一还会去council 的一个adviser那里再交流一次,看有没有推荐的律师可以出庭。

我没有找律师,因为我之前电话给最初受理的法院,他们说信件是寄去旧地址了,然后我有DVLA更改地址的record,所以觉得事实已经很清楚了,就选择自己出庭。这里的问题是我从来没收到过任何资料,因为法官手里的东西我都没看过,所以他昨天说他们寄了正确地址后,我无所适从啊,我想问,他态度极差,也不给我问。要不是我死缠烂打不走,他都不给我复印他手上的资料,如果我拿不到资料,我根本就不可能知道是法官自己的问题,他根本没看法院的record。事实就是他们没有寄对地址。

我是今天才去找的律师,他今天和我一起再打电话去之前的法院,核实了就是寄了我之前的住址,这次有他做reference。他都不想跟我上庭,因为觉得莫名其妙,因为我只是要取消之前的判决,以解决我credit的问题,我也愿意付罚款,只是在付款前要先取消之前的判决。而我没有收到判决书,是合法的理由取消CCJ。所以他根本不明白法官搞成这样是为什么!

我是没辙了,我压根不知道我被罚款了,然后法院只是从company house搜索了我的一个公司注册地址,就把判决书寄过去了。那个地址是我以前的住址,其实在company house上早就改了公司现在的地址,我都不知道他们怎么搜索的。所以从头到尾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要不是因为买房子被银行credit check,都不知道有CCJ。说实话我公司的员工都跟我说不要给,CCJ没所谓,可惜啊我不是白人,将来6年搞贷款,都要付出比别人高的价钱,我真不愿意。

信用记录很重要的 {:5_145:} 我是不敢有一点黑记录

本地人觉得一点问题没有,所以我的员工都觉得我有病,应该是不要给钱才对。
我也是无语,思维逻辑差太多。要不是信誉记录被影响了,我是真不愿意这么折腾,被法官要求闭嘴,真的很憋屈!可是对我来说,硬着头皮也得把CCJ取消了!

我也自己走的全过程,包括自己去的法院,也没有请律师。set aside有两种情况可以被法官认可,认定你没有收到信件只是一种。 一般账单罚单都会用挂号信,这样的证据法官是会认可的。 但是即使他们寄对地址,也没有证据证明defendant没有收到,只要满足第二个条件也是可以set aside成功的。 你可以做做研究。如果实在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收到信那么可以不必纠结这点,从第二条上下手。第二条是你要证明自己有reasonable chance to win. 也就是说如果你能让法官相信claimant有错误的可能性,注意是可能性而不是确凿证据。 我当时就是根据第二条法官推翻了ccj

问一个问题 如果有一个ccj against 我,但是我把 {:5_136:} 法院寄给我的信件全部拒收, 是不是可以根据我没有收到过信件 来把ccj set aside啊?

楼主,这么简单的案子是没必要找律师,即便找FREE LEGAL HELPLINE或者CAB都能帮你不少吧,当然现在说已经是马后炮了。

如果是在小金额法庭起诉的你,原告递交起诉材料给法院的时候,材料上就会有你的地址,这个地址想必就是后来的REGISTRATION ADDRESS了。

然后法院会发信函给双方,意思是案子已经被受理了,被告有14天的时间回复。那么你要证明的是在这个信函发出给你的时候起你没有在这个收信地址生活或者工作,也就不知道自己被告了。就这么简单。

我们不清楚你上庭的时候心理状态是怎么样的。这种案子法官办得太多,大多数人都是装糊涂,你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你认为法官会怎么判?

法官或者法院的人都是人都会犯错,不过如果他们错了,当时你就应该提出来。事后跟法官怄气一点意义也没有。

还有,不懂你说的CCJ可以忽视是什么意思。这个记录可能是要跟你一辈子的,即便是事后被SET ASIDE 的了也要看欠款还清的时间。比如去申请贷款的时候,肯定都要问到有没有过CCJ。你说的6年是关于破产的吧?

p.s.以上的建议基于不清楚你的案子的来龙去脉的基础上哦 。

我上次也是 第一次聽證等了一天法院取消了說太忙,然後直接 忘記了 給我發重新聽證的傳票,直接給我來了個ccj。寫信投訴之後取消了。

主要是我上庭前是没有任何资料的,我所有的信息都是credit 公司和前法院的通联得到的。所以法官坚持说寄对了地址,我是怎么都说不明白的,因为我没有法官手上那份资料。我其实也算是最后赖着没走,法官才复印了他手上的东西给我。我才发现他简直就是欺负人,我不信他从来没做过这样的案子,资料是寄registration address他会不知道?就这么直接蒙我,我也是无语了!

请问就是直接写信去你听证的法院投诉吗?

我查了一下,CCJ也是要等6年才不影响信誉记录。其实我这个已经过去两年了,我是去年年中需要办贷款才知道的,说实话要是一开始就知道,肯定直接付了罚款,因为还有减免,而且也不会有第二次,因为就知道那里改成了私人停车场了。

律师是说我这个实在太清楚了,不知道为什么法官会不知道寄到哪个地址。其实我上庭时心态很正常,原本觉得把更改地址的记录核对完成,就可以了。因为罚款我是要付的,这点我没异议。只是要先取消之前的CCJ,不要影响我的信誉就行。没想到法官坚持说寄对了地址,而我手上也没有他持有的资料,我也不敢乱说话,只能回复说我确实没收到。一开始想试着询问能不能看法官手上的资料,都被他拒绝。说句实在话,他不可能不知道地址到底是哪一个,没必要未审先定罪,这么唬我。最后是我坚持没走,他才把资料复印给我。他态度非常差,觉得我说谎,可我回去看那资料,明明说谎的是他啊!整个听证完成,我想询问一下是否会有文字资料借给我,都不回答的,我是觉得真没必要这样!

其实法官没有错,他看到的资料就是按照系统记录寄到正确地址了。

问题的关键是你没有提交证明寄法院传票的时候你已经不住在那个地址了,或者是你不住那个地址但没有和dvla更新地址。

我想大家还是没太明白我的意思,我是有DVLA更改地址的记录,也在填写set aside的时候寄给法院了。所以法官手上是有我更改记录的资料的,可是我没有他手上所有关于之前判罚的资料。我搬离以前城市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改了地址。法官在一开始就跟我核对了这个记录,然后他才说资料没有寄错地方,寄的是我现在的住址。但其实他看的是defendant address,那个是今年1月25日去申请set aside的时候,前一个法院才更新的,cover letter 上也有这个record。而所有资料是寄去了registration address,这个也在cover letter上,在defendant address下面。我第二天在律师陪同下打电话去之前的法院,法院的人也是double check下明确告诉我们,所有关于案件的资料都是寄去registration address。而且律师也询问了为什么寄去我之前居住的地址,法院的回复是他们查的company house,认为那是我公司的head office地址,所以选择这个地址,反正我也是一头雾水。那个地址只是在我注册公司时用的,因为那时候我的office还没可以用。后来等office下来,就立刻改了地址,然后三年前我搬到现在的地方,公司也相应改了地址。我实在搞不懂他们的逻辑,但不管怎么样,法官应该很清楚看哪个地址作为标准,他这样做对我的案子很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