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2 unemployment gap 和永居

大家好,我想问一下关于T2 换雇主之间的这个unemployment gap。之前是说有60天,但是现在貌似新的规定移除了这一条。

我的case是,因为上一家雇主license吊销我就离职了,60内找到了新雇主,但是在等待打广告中,现在暂时没有收到curtailment letter,签证也还有效中,我马上可以转永居了,这个60天是否有影响。感觉到新雇主的一个月就申请永居是不是有点刻意,是否要稍微等待2-3个月再申请比较好。

所以想听听大家的意见和经验,谢谢

hi 你的永居申请有结果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