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贝,一只狗的传奇》



贝贝序曲(1)

妻故去了,给他留下了一个女儿;女儿长大了,出国了,给他留下了一只狗。

亲爱的老爸: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升上蓝天,朝大洋彼岸那个陌生的地方飞去了……

也许你不知道,这些天来,一想到要离开这个我生活了十九年的地方,心里就难免会涌动起一种莫名的感伤。一个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静静地等待时间的流逝,这比我原本想象的要难上许多。不仅如此,我头脑里那些记忆的碎片,也总会在这个时候一鼓脑儿萦绕在眼前,它让我原本就烦乱的心,变得更无所适从。此时此刻,看着一件件收拾好的行李,一个我留下的空荡荡的房间,我的心忽然有一种被撕裂的感觉,不想再去回忆生命中那一段仅存的,但却再也无法拥有的生活足印。也许我就是这么脆弱,面对很多事都胆怯、自卑,像个永远都长不大的小女生。

钟声又响了,是又过了一个小时吗?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是的,我要走了,真的要走了,就在几个小时以后。这是我混乱意识中现在唯一可以清晰确定的事!

爸,还记得你决定让我出国的那一刻吗?你总是那样,你的专制有时让我觉得你不近人情。我不想离开你,这是你知道的。可即便我哭着向你哀求,你还是没有丝毫妥协的意思。到今天,我们几乎快一个星期没怎么说话了,你无法想象我心里有多么悲伤。是啊,自妈妈去世以来,你我的内心其实都承载了太多的东西,尽管这些,我们从未彼此当面流露过。或许在你看来,让我离开这里,就是为我寻找到的一种最好的解脱方式。也许,也许你是对的,可我能释然吗?我做不到。我是那么爱你,那么舍不得离开这个家,这里有我太多太多的回忆,而我能带走得却只有我自己……

昨天晚上收拾行李的时候,看见梳妆台上那张妈妈和我们的三人合影,我悄悄把它放进了日记本里。我想有了它,我心里应该会有一种很踏实的感觉,似乎走到天涯海角都有你们的陪伴和祝福。

该带走的都带走了,忽然间,脑海里产生了个想法,觉得也该给你留下点什么。琢磨了很久,最后终于决定在网上为你精心挑选一个小可爱,这个小家伙是我一眼相中的,我觉得它身上冥冥之中有种东西吸引着我,它忧伤的眼神中透着几分坚定,仿佛在告诉我它是与众不同的。或许这就是我和它的缘分吧,所以我想叫它贝贝,和我一样的小名。它可能会给你添不少麻烦,但肯定也会给你带来很多欢乐。我只有一个心愿,就是希望没有我在你身边的这些日子,它能陪伴你度过一些寂寞的时光。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但愿这不是个愚蠢的决定。

永远爱你的女儿:贝贝

他坐在书房的藤椅上,看着女儿留下的信,手禁不住微微颤抖起来。女儿走了,他身边唯一的亲人真的走了,这封信让他不得不再一次面对这个严酷的事实。然而,要知道这并不是他的本意,他深爱着他的女儿,就是因为爱她才不忍心让她一直活在妻去世的阴影里。是的,她还年轻,她应该拥有自己的生活。所以他宁可自己孤独,宁可选择让女儿恨他,也要让她远走他乡,让她寻找到一个全新的世界。然而,更为重要的是,她的血液里流淌着一股对艺术的炽热激情。那是她从娘胎里就带来的,天生的。她母亲就是油画家,从小她就在绘画上显示出过人的天赋。岁月如梭,女儿悄悄地长大,在不经意中,忽然有一天,他发现女儿原本扁平的胸部已经微微隆起,绯红的脸蛋上不再总挂着孩子般的笑容。她长大了,是该送她去欧洲的时候了,他知道。古典主义美术的典雅与庄重,罗可可艺术的华丽与纤细,巴洛克绘画的动感与豪华,印象派的热情与激越……这所有的一切都诞生在西方那块神奇的土地上。只有送她去欧洲,她才能了解西方璀璨的文化,才能体会那里人们的情感与追求,才能真正感受艺术大师们曾经诠释过的每个经典永恒的瞬间。

贝贝序曲(2)

他爱她,他别无选择。

“爸,我……我得走了……”他脑海里忽然又清晰地闪现出机场临别时,女儿那闪着泪光的眸子。

他本打算对她说些什么,几句安慰的话或者别的,可他并不擅长这些。他只是轻轻地摸了摸女儿的头,帮她背上沉沉的旅行包,然后扣上她胸前的几个纽扣,说:“到巴黎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天凉了就多穿些衣服,别总为了好看犯气管炎……”他说,说得很平静,可眼里分明含着泪光。

女儿与他目光交汇的那一瞬间,猛得低下头,她不敢看父亲那双湿润的眼睛。她的眼眶一下红了,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爸……我……”她哽咽了。

“傻丫头――”他迅速打断女儿的话,拍了拍她的头,笑了,笑得很勉强。接着用低沉的语调说:“好了,不早了,快进去吧……”

女儿赶紧抹去脸上的泪水,难为情地笑笑,然后傻傻地站着,不走也不说话,就那么站着。

“走吧……”他又整了整她的衣领,神情有些黯然。

“爸――”她似乎还想说什么,清秀的面庞上留有几处未擦干的泪痕。“你的心脏病……”她停顿了半天,眼睛又有些红了。“那你……你也要多保重身体……”她凝望着他,说不下去了。

他点点头。

这时,女儿把手伸进上衣口袋,从里面掏出一张折得方方正正的提货单,然后塞到他手里。

“爸,这是我送你的礼物!”她抿起嘴,笑了一下,很浅的那种。

“这是?……”他接过提货单,抬起头刚想开口问她,却发现女儿已经远远地跑开了。

快到检票口时,女儿突然又扭转头,向他大喊道:“爸,等我走后,你直接到货运处取就行了!”说完,她单薄的身影顺着人流渐渐消失在了他的视线里,飞机腾空而起的那一刻,他的眼睛模糊了……

女儿留下的这张提货单,给他带来的是一个只有巴掌大、没有尾巴、而且浑身脏兮兮的小狗,这是他万万没想到的。回去的路上,他啼笑皆非,觉得女儿恶作剧的本领再一次发挥到了极点。可现在,他独自在书房里看完女儿的这封信后,心里不知怎么的,对这个还没满月的小狗崽儿忽然泛起了一种别样的感觉,这让他的心头感到一丝温暖。女儿走了,小家伙来了,这颇具戏剧性的开端,似乎就预示着这个小狗崽儿会拥有一段离奇的经历,而它多舛的命运也正是从这里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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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贝一(1)



“哎哟,这是哪来的小狗啊?”管家翠姨看见司机小绍拎着笼子直往客厅里走,禁不住大嚷起来。



小家伙怯生生地望着她。



没几分钟,别墅里的佣人都纷纷跑来,他们围着小东西七嘴八舌地议论着。



“瞅瞅,瞅瞅,这狗居然没尾巴!嘿,我可是头一回见呢!”人群中一个妇女说。



“没尾巴?我看看,我看看!”站在后面的几个女佣使劲往前挤。



“哈哈,这小秃尾巴看着可真逗!”男佣隔着笼子,不停地用手拨弄它。



小狗崽儿吓得浑身得瑟,只往笼子拐角边挪。



“秃尾巴狗有啥好稀奇的?”翠姨撇着嘴,“我们那里不少狗贩子也经常把狗尾巴给掐了,这样能卖个好价钱!依我看啊,这就是草狗,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她自以为是地道。



“哦……原来是这样啊!”佣人们一阵惋惜。



“我看不是吧!”老花匠钟伯走上前,眯虚着眼仔细打量了一番,“这狗肯定不是一般品种!”他想了一下,又接着说:“是那个……那个叫什么来着的?”他好像在哪儿见过,可一时之间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所有人都张着嘴等着他的答案。



“我查查资料去,这就去!”钟伯话没说完,便急匆匆地转身走开了。



“咦?方总不是去送小姐的吗?这狗是哪儿来的?”翠姨这才反应过来,有点摸不着头脑。



“呵呵……”小绍忍不住笑了起来,“这狗呀,可不简单咯!是小姐特地从广州空运过来的!”



“什么?坐飞机?”翠姨抿抿嘴,摇起头,酸酸地道:“哼――我五十几岁的人,都还没做过飞机呢!”



“还是头等舱呢!”小绍兴起地补充了一句。



佣人们又是一阵喋喋不休地议论。



不一会儿,钟伯满头满脸的灰,他举着一本世界名犬画册兴奋地从门口冲进来,“找到了,找到了!”他提高嗓门喊道,“这狗是斗牛犬的后裔,叫波士顿绠!”



“什么……跟什么……?”一个女佣眼睛眨巴眨巴地望着钟伯。



钟伯把书翻到一页,清了清嗓子,然后像个老学者般娓娓道来,“波士顿绠,美国本土狗的一个品种。早在一八七零年,美国波士顿的罗伯特?胡伯用一只黑白色的进口英国斗牛犬和另一只白色金斑点母狗交配,它们就是波士顿绠最早的祖先。直到一八八八年……”



“唷!这是个小公狗,还有小卵子呢!”一旁的男佣戏谑地笑道。



几名佣人也早已对钟伯的朗读没了兴趣,他们纷纷蹲下来,隔着笼子不停地戏弄小家伙。



钟伯还在津津有味地诵读着,“它有着苍劲的立耳,黑白相间的虎斑纹,眼神中有一种特有的贵族气质。它跑起来脚步稳健、优美有力,无拘无束,而且情感细腻,理解能力极强,被誉为美国绅士狗……”



“咦?怎么好像就一个卵子?”男佣一副疑惑的神情。



“一个卵子?怎么可能?”另一个妇女瞪大眼睛,吃惊地说。



翠姨一听,突然来了劲。她用力推开围在笼子边的几个人,迅速蹲下,拽开笼门把手伸了进去。



“嗯?不会吧……”翠姨一边摸一边怀疑地摇摇头,“嘿嘿,小卵子还很滑溜呢!”她扑哧一笑。



“一个还是两个?”妇女迫不及待地问。



翠姨屏住气,表情十分严肃。她认真地摸了又摸,还禁不住捏了两下。



小狗被她那用力一捏竟疼得唧唧直叫。



“一个!就是一个!”翠姨斜着眼,嘟起嘴,伸出一个手指肯定地说。



“这不是扯淡嘛!哈哈……”男佣二牛笑得脸上的横肉都抖了起来。



佣人们更好奇了,他们纷纷凑到笼子前都想摸一把,探探究竟。



“嫂子,我看你是太久没摸卵子,忘记几个了吧!……”二牛咧着包不住的龇牙,猥亵地笑着。



翠姨眼睛向他一瞥,灵机一动,笑骂道:“老娘今天倒要看看你二牛有几个?没准儿多一个,是三个呢!”

佣人们一听都哈哈大笑,几名男佣纷纷起哄嚷嚷道:“翠姨摸他卵子!翠姨摸他卵子!翠姨摸,快摸!……”



“嘿嘿……”翠姨露出诡谲的一笑。突然,她捋起袖子,猛一转身,直掏二牛下身。



二牛来不及反应,吓得连连后退。他身子一仰,脚下一滑,摔个四脚朝天。翠姨一个惯性,重重地趴在他身上,两人在地上扭成一团。



“翠姨摸,快摸,快摸啊……”佣人们个个捧着肚子笑得前俯后仰,钟伯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就在这时,男主人从隔壁书房走了出来。



“什么事这么开心啊?”他说,脸上带着笑。



大家这才反应过来,相互递了个眼色,抵了抵胳膊小声道:“方总来了,方总来了!”



翠姨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她掸了掸身上的灰。然后又迅速蹲下打开笼门,抱出小家伙:“来,来……小家伙快出来,窝在里面那么久,可要憋坏了哟!”



“对,对!快抱出来,抱出来!”佣人们神色慌张,赶忙都附和着。



“方总哟,甭说,小姐她就是有眼光!这个波来(士)顿狗是稀有品种,全世界都没几条呢!”翠姨一边眉飞色舞地说,一边把小狗抱在怀中顺起它身上的毛,眼睛还不时地瞟瞟钟伯。



“是好品种,好品种!”钟伯不住地点头,伸出大拇指也跟着应和。



“呵呵……”男主人笑笑,他走上前,摸了摸小家伙脏兮兮地小脸,又拍了拍它浑圆的脑袋,仔细地将它看了又看。



“方总,你瞅它身上忒脏,我现在就带它洗洗去!”翠姨献媚地说。



男主人微笑着点点头。



小家伙的到来,给这栋沉闷已久的大宅带来了生气。也就从这天开始,它有了自己的名字――贝贝,有了自己的主人,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这个男人就是方振国,本城为数不多的几个大富豪之一。



他住在一幢哥特式风格的豪华别墅里。大院门口有一尊抽象派的青铜雕塑,那是他妻生前亲手设计的。雕塑的底端是盘根错节的线条,它们像根茎一样彼此紧密地交织在一起,每一根看上去并不粗壮,但似乎都蕴藏着顽强的生命力和无限伸展的可能。雕塑的顶端,许多根充满张力的线条被拧成了两股,它们宛如一对有力的翅膀要径直冲破云霄,飞离这喧嚣的尘世。雕塑的背后有个别致的喷泉池,它的形状很不规则,设计的精妙之处就在于,每个泉眼喷出的水都恰好能落回池中,点滴不差,而且无论寒暑都能听到淙淙的细水声。喷泉池的左边有一个花园,地面上铺满了鹅卵石,这里每个时节都开着不同样的花,它们在空中飘散着沁人心脾的香味。花园里有一个类似秋千的长长摇椅,那是他和妻过去常常聊天的地方。妻去世以后,那张椅子已经很久没有人坐过了,但佣人们总是把它擦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别墅里的装饰则是典型的欧洲古典主义风格,仿罗马式的半圆形拱门、廊柱上镶刻的浮雕图案、华丽的垂挂式大吊灯、复古而沉静的壁钟,以及墙壁上妻生前留下的那一幅幅神态各异的自画像……



三年前,那场突如其来的海啸卷走了他正在海边写生的妻。妻走后很长一段时间,方振国的精神几近崩溃,原本如日中天的事业也开始突显颓势,失去女主人的别墅大院里更是无时无刻不笼罩着一种令人窒息的阴郁。如今,贝贝来了,只有它的到来不会被这种情绪所感染,更不会此而烦恼。对它来说,只要有了主人的疼爱,它便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生命。方振国不会让它失望,因为他的前半生有过两条狗,那两条狗在他记忆里是刻骨铭心的。



在那个饥寒交迫的冬天,也就是方振国十岁那年,父亲的早逝让他开始饱尝生活的艰辛。每天半夜他都要和母亲去几里地外的砖厂偷砖头。母亲佝偻着背拖着板车,而他就穿着一件破棉袄默默地跟在母亲身后。半车砖通常能换到好几毛钱,那就是他和母亲还有弟弟生活的唯一来源。他捡到小黑的那个晚上,黎明将近。他走着走着,隐约听到草丛中有窸窣的声响。于是,他跑过去掀开草垛中的破纸盒子,发现里面躺着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狗很瘦,瘦得连几根肋骨都数得清,身上的毛是那种暗淡的黑色,它的鼻孔微微翕动着,还有喘息。小家伙望着他,用一种乞怜的眼神凝望着。方振国只觉得鼻根发酸,于是一把将它抱起,然后揣进怀里。一路上,他用自己温暖的胸膛紧紧地贴着它。渐渐地,他觉得小家伙不再瑟瑟发抖,毛绒绒的身子似乎也暖和起来。他想它一定能活下来,然后会成为他和弟弟最好的玩伴。“我们可以一起做游戏,一起睡觉,一起吃窝头……”他越想越兴奋,脚步变得飞快,“我要快点回去要告诉弟弟这个好消息!”他激动地想。快到家门口时,他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冲动,扭转身子背对起拖着沉沉板车的母亲,然后偷偷揭开棉袄……“它怎么了?”他轻轻晃了晃小家伙耷拉着的脑袋,发现它居然不动了。他的心跳顿时加快,赶紧又摇它两下,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它死了!”他悲伤地自语,不愿相信这一切是真的。一路上,他帮它想好的名字——小黑,以及编织的那些快乐的故事仿佛因为小黑的离去,也开始离他越来越远。尽管他没养过小黑一天,但他无法忘记在草垛里捡到小黑时,它那种渴求而凄楚的眼神,就像他无法忘记弟弟饿死时的眼神一样,这两个眼神一直深藏在他心底,难以磨灭。



方振国生命中的第二条狗叫虎子,那是他当知青插队时,一个老支书留下的。虎子块头很大,站起来有一人多高,浑身棕色的长毛,有副好性情。每到傍晚下工,老支书就柱着拐棍来给知青们送些自家做的馒头和糕饼,向他们嘘寒问暖。虎子总是跟在他身后,像个贴身的卫士。一来二去,虎子就和知青们混熟了。方振国最喜欢虎子,吃东西总不忘给它留一份。虎子也喜欢他,只要它和老支书一来,便会立刻跑到方振国的身边和他亲热一番。即便很多年后,方振国在街上看到大块头的棕色长毛狗,也都还会想起虎子,想起支书,想起那一次山洪爆发。方振国插队的地方是个荒僻而贫瘠的村子,一年的几次旱涝是免不了的。那个多雨的夏天,眼看着洪水就要把堤坝给冲垮了,老支书站在瓢泼大雨中奋力喊着:“快把缺口堵上,快!快!……”村民和知青们都纷纷扛来沙包,紧急关头,方振国和好些人都奋不顾身跳入水中,他们手拉手形成人墙。可缺口却越来越大,方振国的站位更是水势最凶猛的地方。就在人墙被冲跨,方振国即将被洪流卷走的千钧一发,虎子猛地跳入冰冷的河水中,紧紧咬住他的裤角,拼命往上游。就在虎子把方振国托上岸交给老支书的那一刻,支书的眼眶里满是泪水,他搂着浑身冰凉的虎子说:“干得好……干得好呀……虎子!被洪水冲走的可以是你虎子,可以是我,可以是咱李家庄的任何一个人,就不能是他们知青啊!”方振国永远忘不了这一幕,忘不了这句话,更忘不了这块谱写过他黄金时代的青春热土。老支书临死时,把虎子托付给了他。从那以后,虎子就像从前跟着老支书一样跟着他,这一跟就是五年。方振国回城的时候,本想带着虎子一起走,可村里人说,虎子生在这,长在这,和死去的支书还有这块土地都有感情,而且它年岁也大了,这么大块头的狗带回城里也不方便,还是让它留下吧!方振国就这样把虎子给留下了。几个月后,他写信问起虎子的境况时,没想到村里人告诉他,他走的那天,虎子就顺着火车的远去的方向奔去,一直没有回来。

因此,在方振国的内心深处,对狗就有了一种特殊的情结。那是一份割舍不掉的眷恋,是一份难以忘怀的情感,更是一份无法挽回的愧疚。尽管他曾经发誓再也不养狗,并且已经这么做了,可贝贝还是在他生命中最孤独的第五十三个年头误闯入了他的世界,成为了他一生中的第三条狗。不仅如此,贝贝的到来确实悄悄地改变着他周围的一切,让这个沉寂了几年的家开始慢慢欢乐起来,这是他所不曾预料的。



贝贝刚来的那阵子,方振国几乎每天不忘对佣人们嘱咐,一定要好好照顾这个还没满月的小家伙,得让它健康地活下来。贝贝没长牙不会吃,女佣们就每天轮流用装满牛奶的滴管,一滴滴地喂它。可每次小家伙总会极不情愿地把脑袋甩来甩去,撒得满头满脸到处都是。女佣们只得不厌其烦地拿起身旁的的小毛巾,一遍遍地帮它把脏脸擦干净。方振国常常静静地坐在一旁抽烟望着,嘴角挂着一丝惬心的微笑。



小时候的贝贝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蹲在角落里,凝神盯着某处,一动不动。方振国第一次发现时,觉得很好奇,他心想难不成这个小东西还能有思维,会思考?于是,他就偷偷站在不远处观察它。几分钟过去了,方振国发现贝贝的眼睛竟成了半闭状,头开始不自觉地晃动起来。又过了一小会儿,它的脑袋忽然猛地向前一冲,接着整个身子都开始向前倒,结果一个踉跄,差点下颚着地。原来小家伙在打瞌睡啊!方振国心里一阵好笑。从那以后,他就发现贝贝经常这样,有时一个下午都不知道趴着睡,逗得方振国直发笑。



然而,令他烦心的事也不少。比如,每天晚上,贝贝一定要和他睡在一张床上,并且非得把身子贴着他的皮肤才肯罢休。这个习惯最早还得从它刚来时说起,那时,方振国晚上临睡前总会把它睡觉的小篮子放在自己的床旁。可一到半夜,他常常会被一阵哼哼叽叽的叫声吵醒,而后发现小家伙从篮子里翻了出来。它浑身哆嗦,睁着黄豆般大的黑眼睛吃力地往篮子里扒,一边扒还一边哼哼。这时的方振国总是迷迷糊糊地将它抱回篮子。可是,不出一会儿,同样的叫声又会再次传出。这样一个晚上折腾下来,他简直没法合眼。最后实在没辙,就干脆把它抱上床一起睡。可是,每天早上,他又会发现床单上有好几摊黄黄的尿迹,弄得他实在是哭笑不得。



日子一天天过去,贝贝在所有人无微不至的照顾下,健康地成长着。



转眼间,它长到了方振国的小腿那儿。它的牙齿锋利,跑起来箭步如飞。每天清晨,只要听见送报人自行车的铃铛声,它就会撒腿以最快的速度冲出去,一个高跳地夺下他手中的报纸,然后得意地踮着小碎步叼着送去给方振国。冬日的午后,贝贝经常会躺在花园的摇椅上,陪在方振国的身边。它时不时会撒娇地把脑袋倚在他的大腿上,半眯着眼懒洋洋地打着哈欠。傍晚时分,伴着和煦的微风橙色的夕阳,贝贝又一前一后地跟着方振国漫步在幽静的林间小道上……



方振国喜欢和贝贝呆在一起,它总能把他带入到一种平静而简单的状态中,不像在生意场上那么喧闹、嘈杂,也不需要时时刻刻提防什么。这种单纯的快乐对方振国来说是无条件的,以前他从没认为快乐原来可以这么简单。有时,他觉得自己可能老了,或者经历的事情太多,变得平静了。



他和贝贝就这么愉快地度过了半年的时光。

半年后,方振国接到一项工程,事挺多,他经常出差,一出差便是好几天,家里的大事小事都由翠姨张罗。



说起翠姨,年轻的时候因为脾气古怪,熬到二十大几都没找到婆家,父母眼看着一天比一天急,于是就托人四处说媒。没几个月,就硬把她嫁给了村上一个二婚的小包工头,本以为这样就可以了却一桩心事,没想到婚后不过两年,翠姨就经常和丈夫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得不可开交,甚至还大打出手。几年下来,两人都被拖得精疲力竭,最终还是以离婚收场。从那以后,翠姨就带着两岁的儿子从老家跑了出来,四处漂泊打工。青春也就在这无情的岁月中一去不复返。她好容易把儿子拉扯大,可偏偏天意弄人,儿子十八岁那年又因为一次斗欧把人打成重伤,结果被判入狱三年。那段日子,翠姨常常觉得人活着没意思。她刚来方家的那阵子,就是她情绪最低落的时候。方太太知道她的遭遇后,很同情她,对她很照顾。于是,翠姨在方家一干就是七八年。如今在这个家中,除了方振国以外,她就是唯一说话顶事的人。方太太在世时,她经常在下人面前吹嘘说自己和方太太有些沾亲带故。因此,她人前人后总摆出一副高人一等的姿态。夫人去世后,她越发觉得自己的存在有着特殊的意义,地位不可动摇。



可就在不久前,方振国临出差时,对翠姨的工作做了一次全新的安排。他吩咐说,在他工作繁忙的这段期间,贝贝的日常生活主要由翠姨一个人来照应,而她目前手头上的其他事情则可以先放一放。



这个决定起初让翠姨的内心很不快,她怎么也想不通,老板为什么要让自己――这个方家元老级的人物,去全职伺候一个畜生?她的心态极不平衡,面子上更挂不住。可是,几天下来,她又转念一想:“老板惟独让自己来照顾他最疼爱的狗,不也正说明自己在老板心中的位置非同一般吗?”每次她要发牢骚的时候,只要这么一想,情绪就会立刻振奋起来。



过去方振国在家时,翠姨对贝贝的主要任务只是帮它洗洗澡。然而,就这件事而言,翠姨也谈不上喜欢,只能说是份责任,更确切的讲这是她的工作。贝贝也算配合,至少还是乖乖的,当然也不排除偶尔会和翠姨闹腾一番,比如它会故意在浴缸里撒泼打滚儿,再不就是趁翠姨不在意时猛得跳起来亲她几口。要知道翠姨最烦这样的时候,她天生不喜欢别人对自己热情,狗就更不用说了。事实上,翠姨打心眼儿里不喜欢狗,她觉得它们身上很脏,有股臊味,而且似乎永远也洗不干净。她搞不懂的是,城里人为什么喜欢养这些东西,很多年轻漂亮的小姐还总把它们抱在怀里,当个宝似的,甚至愿意花上百块钱给它们做各式各样的造型,一会把它们的毛染成奇怪的红色、绿色,扎成小辫儿,一会又心血来潮将它们剃得短短的,还给它们抹指甲油、擦香水,穿马甲、买玩具……弄得比她们农村人都金贵。反正城里很多事情她都闹不明白,有时候看多了还窝火。可现在不管她愿不愿意,每天都必须抽出大量的时间和贝贝呆在一起,这些事无具细的工作让她很烦,在方振国眼里的乐事到翠姨这儿竟变得如此闹心。不过,对此不能适应的并不只有翠姨,贝贝似乎更不能接受这个新的安排。



每天早晨的散步就是贝贝和翠姨一天较劲的开始。在方振国手中几秒钟就能套上的项圈,翠姨少说也得花上五六分钟,还总弄得满头大汗。走出家门,不是贝贝跑得飞快,翠姨使劲攥着绳子跟在后面带小跑,就是翠姨拖着死赖在地上,不肯挪动半步的贝贝。总之,他们不管在一起做什么都非常吃力。贝贝不明白自己的生活为什么突然会在一天之内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它心里不仅烦,更有那么一丝恐惧,总担心它的主人会就此把它丢下,不闻不问。如果说,翠姨这个临时看护能在这个非常时期观察到贝贝情绪的异样,对它好点,换句话说多给它一些关爱,或许贝贝的孤独感就不会那么强烈,后来的意外说不定还可以避免。可翠姨偏偏是个粗人,最不关心这个。她反而还想不通,自己每天给这个畜生吃好喝好,它还有什么不满足的,非得和自己对着干呢?方振国不在家连只狗都不把她放在眼里,不就是欺负她是乡下人吗?几天下来,翠姨忍无可忍,她决定要给贝贝点颜色看看。



刚开始,翠姨的几声喝斥贝贝还不买帐。这可把她给惹恼了,她顺手拣起地上的拖鞋就抽了它几巴掌。这是贝贝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挨揍,它当然会愤愤不平,毕竟连主人都没有动过它一根汗毛;而且,别忘了它可是斗牛犬的一种,脾气也是出了名的暴。翠姨对它挥动鞋子,它就龇牙冲上去,摆出一副要和她拼命的架势。翠姨越气,贝贝就越凶,它没完没了的叫着,叫得翠姨五心烦躁,怒火中烧。最后,翠姨终于拿出自己以暴治暴的本事,越打越凶。那个下午,身上多处挂彩的贝贝一直躲在椅子底下不敢出来,变得老实很多。于是,翠姨就欣喜地得出个结论:诉诸于武力对付畜生,效果往往显而易见。教训它几次后,翠姨见贝贝越来越服贴,心里便有种说不出的快感,头脑里甚至还冒出了个古怪的想法:方振国最疼贝贝,什么都迁就它,而贝贝却怕她,最听她的话,这样一来,自己不就成了比方振国还厉害的角色吗?一想到这儿,她就暗自窃喜。



自从贝贝挨过几次揍后,它开始变得越来越闷闷不乐。每天除了进食,睡觉和出去大小便之外,它做得最多的就是在别墅的院门口趴着。它不想看见翠姨那张好像所有人都欠她钱的大马脸,也不想听见它没完没了的咋呼,它一心只盼望主人能快些回来,像过去一样拥抱它,和它嬉闹,给它温暖。因此,它天天守在大门口,只要有车经过,它便会倏地站起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车。车一旦走远,它眼神中就会流露出几丝落寞,然后再次蹲下,依旧望着,直到黄昏日落。



贝贝就这么日复一日地等待着它的主人……



一天下午,方振国出差回来,车到家门口时,贝贝表现得异常兴奋。方振国一下车,它就跟前跟后地围过来,它上蹿下跳地在别墅里狂奔,不停地在地上打滚,可方振国却没有在意,“贝贝,别闹了!爸爸马上还要回公司开会……”他匆匆说完,便拿上文件转身离开。贝贝望着主人远去的身影,眼圈红了。它觉得主人已经不再爱它,或者另有新欢,头脑里一个劲儿地冒出各种怪念头。它想得越多就越受不了,它根本无法接受主人对它冷淡,这会令它精神崩溃。



幸好会议开得不长,然而,当傍晚方振国散会回家时,却没有见贝贝出来迎他,这令他觉得很奇怪,便开始楼上楼下四处寻找。找了半天,终于在走廊末端黑黢黢的角落里看到了它。只见它趴在地上,四肢微微蜷缩,身子不停地发颤,眼神呆滞没有一点光。



“贝贝,贝贝怎么了?”他不安地走上前。



贝贝没有任何反应。



“贝贝……贝贝……”方振国又喊了它几遍。



贝贝只是愣愣地望着他,眼神中带着些许忧伤和委屈。



“哦,贝贝,最近爸工作太忙,你生气了?……”方振国忽然明白过来,喃喃地道。“来,让爸爸抱抱!”说着,他便弯下腰把贝贝从地上抱了起来,轻柔地抚摸着它的身子。



贝贝轻轻地舔了舔他的手,凄楚地望着他,眼眶湿润润的。



之后的一个星期,方振国没有外出,贝贝的情绪也逐渐恢复了正常,一切仿佛又回到了从前。然而,只要方振国一外出,贝贝就会变得异常烦躁,在房子里转来转去,有时叫起来几个小时都不停。这让翠姨很生气,免不了又用棍子教训它一顿。可渐渐地,翠姨发现并非每次体罚都能奏效,有几次竟毫无作用。



这天,方振国的车子刚开出别墅,贝贝不知从哪儿蹿了出来,跟着轿车,撒腿死追,翠姨和几个男佣好容易才把它捉住,关进房子。整个上午,贝贝都在狂吠,不吃不喝。临近中午时,它发疯似的把家里许多东西都拖出来,咬得一片狼藉。这下翠姨慌了,只好硬着头皮拨通了方振国的电话,“方总啊,你快回来吧!这段日子,贝贝……贝贝越来越不正常了。今天早上它拼命追你的车子,现在它把家里咬得一塌糊涂。我……我……我有时都找不到它,它……”翠姨心里急得像猫爪一样,结结巴巴地说个没完。



方振国接到电话的那一刻,并不以为事情有多严重。但当天下午,他还是匆匆赶回了家。



一进门,眼前的一切让他惊呆了。



半人高的古董花瓶倒在大门的两旁,插在里面的印度蓝孔雀毛七零八落,飘得满地都是。水晶茶几上的电话听筒和话机分了家。客厅里的四个立式铜灯全都倒在地上,好些电线暴露在外面,发出“咝啦――咝啦――”的声响。黑色豹皮沙发里的海绵也被扯出来不少,上面布满了窟窿眼,四周还有着深深地牙印和爪痕。垂挂在阳台上的窗帘有一边被拉了下来,凌乱地摊了一地。



方振国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又走进了两步。



饭厅里的酒器、餐具、饰品都横七竖八,乱成一团。就连隔壁佣人卧房里的被褥,枕头、台灯、衣物,也都如此。



就在这时,门外的翠姨急忙跑了进来。



“我的天啦!”她禁不住喊道。



“翠姨,这到底怎么回事?”方振国急切地问。



“方……方总,我才出去一小会儿!贝贝就……”翠姨哭丧着脸,委屈地说。



“扯淡!”方振国突然嚷道:“其他人呢?!全给我出来!”



几名佣人这才从房间里畏畏缩缩地走出来。



“你们!过来!快把情况给我讲清楚!”他说。



“哦,是这样的,刚才……刚才贝贝突然从外面冲进来,然……然后就开始乱咬东西,像疯了一样……”一个佣人低着头,小声地说。



“怎么会这样?”方振国吃惊极了。



翠姨鼓起勇气,提高了点嗓门,又接着道:“方总,您不知道,这段时间贝贝经常出现这种情况。而且一次比一次严重,我们实在都没办法,只好打电话给你!哎……它简直……”



“好了,好了!”方振国不耐烦地打断她的话,“贝贝呢?它现在在哪儿?”



“哦,哦……”翠姨不住地点头。“我……我去找,我们这就去找!”说完,她就和佣人们慌慌张张地跑开了。



“贝贝……贝贝……”她们一边喊一边焦急地四处找。客厅、书房、卧室、花园……



然而,整个别墅找遍了,哪儿也没有。



那一夜,贝贝没有回来。



贝贝失踪了。



第二天,本城最大的一家报纸赫然登着这样一则寻狗启事。



东城晚报消息:



昨天下午4点左右,本城某富豪家不慎丢失爱犬,主人焦急万分。此犬名叫贝贝,品系为纯种波士顿绠。其特征为:短毛,立耳、黑白相间的虎斑纹(附照片),望知情者尽快与本报联系,将以5万元作为酬谢,感激不尽!



东城晚报又讯:



昨天上午,某富豪爱犬在家中附近丢失,主人十分悲痛。现重金悬赏8万元于知情者!……



这八万元的悬赏,在古城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方振国每天都要接到报社上百个电话,人人都说自己找到了贝贝。这让他头痛不已,本来他的情绪就够低落了,现在连生活也被搅得一团糟。他几乎时时刻刻都要呆在报社里,见不同的人,说相同的话,辨别长得都差不多的狗。两天下来,贝贝没有找到。可送狗来的人却越来越多,多得都在报社门前排起了长队。后来,各大报纸都开始争相报道此事,不少小报的发行量由此一路飙升,它们还出了所谓的背景调查、连续报道等等。有报上说,富豪之所以会重金酬谢,是因为这只狗是其情妇所宠。还有报上讲,这只狗的来历非同一般,是从国外某大牌明星手中购得,价值远远超过八万。更有报上称,富豪已接到一莫名男子电话,索要二十万,否则要将其杀狗的过程录象寄交到他手里。这样一闹,不少电视台也开始关注此事。他们纷纷劝方振国在电视上做寻狗启示,说这样的覆盖面广,只要在省台的黄金时间一播,全国人民都看的到,只要肯花钱,就不怕找不到。于是,很多电视台的业务人员都找到他,说自己台的收视率是如何如何的高,还向他推出了各种套餐的优惠,做四次送一次,做十次送三次……等等。接踵而来的,就是漫天与此毫不相干的事,比如拉赞助的、做保险的、找投资的、搞推销的、炒房产的、卖汽车的、甚至还有很多婚介的。方振国的家门口,每天都站着各式各样的人。几天下来,他整个人被折腾得憔悴不堪,后来压根儿连家都不敢回了。



两天后,各大报纸头版又出现了这样一则新闻:



为争富豪之犬险出两条人命



东城晚报电:



今天下午2点左右,两男子在和平街“宝贝儿”宠物市场附近,为一条狗发生争执并当街互殴,双方伤势均很严重,一人暂无脱离危险。



据警方透露,两男子是由于买卖问题产生纠纷的。原来,这两名男子均是狗贩,其中一人以2000元的价格,将一只来路不明的狗卖给另一狗贩。后来得知主人愿悬赏八万元找回失犬后,就向对方讨要。结果,对方言辞拒绝,以至双方大打出手。两名男子被送往医院时,均已昏迷。其中一名男子头、胸等多处被利器击伤,伤势较重,暂无脱离危险。



本报记者还了解到,被称为富豪之犬的“贝贝”在情况混乱中,得以挣脱绳索逃跑。其逃跑时被围观群众发现,造成数百人在和平大街狂奔,纷纷争抢,导致交通出现严重拥堵。距记者发稿之际,还无人获悉此犬的最新状况,其下落不明。现警方已介入此事调查,本报将进一步对此案做跟踪报道。



这一最新报道公布于众之后,不少网站纷纷开辟了关于“贝贝失踪案”的BBS讨论版。大量网民对此进行“灌水”,网站的点击率也开始节节攀高。



这些有钱人,钱多就骚得难受,有那么多钱去找狗,怎么不去捐给希望工程?还不就是想炒作自己!不过选这种方式来扬名品位也太差了,就想不出好点子吗?简直无聊透顶!



――一只愤怒的猪



我高兴!我愿意!我大款!谁让我那么有钱呢?关你楼上P事啊?!



――来瓶82年的矿泉水



人家主人也不容易呀,肯花那么多钱去找,说明感情肯定不一般!这和钱多钱少有什么关系?你们这些没养过狗的人,根本不了解丢狗人的心情,只会幸灾乐祸,一点同情心都没有!还说什么炒作、扬名,你们想太多了,就不能单纯点吗?我就很能理解这种心情。几年前,我丢过一只叫“卡卡”的博美犬,伤心了好多天,现在只要一提起,还会难过呢!呜…… “贝贝”的主人我支持你找!顶一个!



――亲亲小卡



现在最倒霉的就是那只叫“贝贝”的狗了,全世界人民都在找它。我可怜的儿呀,原来有钱人的狗也不好当哦,汗死~~!



――帅的被人砍



不管怎样,还是希望老天保佑“贝贝”能尽快平安回到主人身边!



――春天别祈祷



悬赏八万块钱哦!!!我一年存一万就要八年!!!不行,今天就叫老婆起来,半夜和我一起出去找!嘿嘿~~~γ



――钱就是爹



哎……要是能知道那款爷的电话就好咯!



――温柔一刀



↑靓妹,我告诉你电话,你怎么报答我啊?陪我过夜吧!哦HOHO……



――塞翁失身,焉知非福



这个世界太疯狂啦,耗子给猫当伴娘啦!



――卖女孩的小火柴



……








[ 编辑 tobi_zyx 在 07-03-15 22:13 ]

接下来的日子,方振国又开始被劈天盖地的各种言论包围其中,谩骂的、起哄的、包容的、支持的、找乐的……他从没感觉这么累,累得让他喘不过气来。他半夜会惊醒,白天又会睡着。如果他早料到仅仅一则寻狗启示,会惹出那么多麻烦的话,他说什么也不会去登,不会在自己头上摆虱子。但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事情已经发生了。他只能去承受,并且听天由命。可当他一想到无辜的贝贝可能会因此而陷入水生火热之中时,他头皮就开始发麻,心像是被猫抓一样烦乱不堪。于是,他想,如果自己在报上说已经将贝贝找到,或许就能平息这场闹剧,至少贝贝能比现在好过些,而他也可以恢复正常的生活。可是,他又一转念,不行!要是那些狗仔队们要是知道贝贝回来了,一定还会来找他,然后编出些乱七八糟更离奇的故事。那样的话,没准自己惹出的麻烦会越来越多,一茬又一茬,没完没了的。他思前想后,终于做了个决定。做这个决定时,他眉头紧锁,无奈地禁不住直叹气。翌日,就见报上又登载出一条新的消息。



东城晚报急讯:



28号凌晨5点左右,一女士路过莲花桥垃圾中转站附近时,发现一条短毛、立耳、带有黑白相间虎斑纹的狗死在河边的草丛里。目击者认为其外形酷似富豪之犬“贝贝”,在警方通知主人进行辨尸后,确认其就是“贝贝”,主人十分悲痛。经兽医鉴定,此狗死因为:受重物压伤,以至五脏破裂而死。专家认为,此犬死亡极有可能是在混乱中受到惊吓,近而乱蹿、逃跑时被路上的车碾过而造成的。



消息传出后,又沸腾了几天。接着,就如孩子笔管中吹出的彩色泡泡一般,刹那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再无人提起。这速度快得让人感到惊愕,也应证了时下最流行的一句话,“别怪我反应慢,这怪这世界变化快!”。至此,“富豪之犬迷踪案”就是这么绚丽登场,悄然落幕的。尽管这条假新闻平息了这场风波,可这出透着几分黑色幽默的喜剧,在方振国眼里却怎么看都是凄凉而忧伤的。他看到这条新闻时,只觉得很压抑,这种压抑里带着些许冷飕飕的愧疚向他的脊梁骨直逼。他总克制不住去想象贝贝惨死在草丛里的那一幕,接着就开始难过。他没想到贝贝的失踪会在他内心激起这么大的波澜,而他竟会如此割舍不掉这份情感。他的世界开始变得阒然无声,索然无味。他明白,这将又会化为他心中一份永久的痛。





这是贝贝失踪后的第九天。风很大,傍晚下起了雨。起初雨不大,绵绵的,可入夜时却变成了风狂电掣,大雨倾盆的那种。一道闪电划破长空,接着又是几声震耳的雷鸣。快十点了,方振国还没睡,他睡不着。他习惯性地在房里踱着步,踱着踱着,他会突然走到窗根,凝神瞅着什么。有时站累了,他会在窗根的桌边坐下,没准什么时候,他会突然跳起来,显得有点神经质。窗外很黑,雨水从窗面上急速向下滑落。每当这样的雨夜,他就感到特别寂寞,特别喜欢怀旧,他知道自己老了,只有老人才喜欢怀旧。



他对着风雨出神。他想起了许多事,许多人。



他想起了母亲。他记得小时候,胆子很小。只要一打雷,他就往母亲怀里钻。如果母亲不在家,他就吓得抱着个小枕头躲在破旧的衣柜里。他等啊,盼啊,就希望母亲能在这个时候回来,紧紧地抱住他。有好几次,他等累了,就蜷在衣柜里睡着了。夜里母亲下班回来,看到他这副可怜兮兮的模样总忍不住掉眼泪。



他想起了妻。过去,只要妻出门,只要他在家,他就一定会站在门口或是书房的窗根等她,尤其是刮风下雨的夜晚。这一等就是十多年。即便那场突如其来的海啸把她卷走后,他还在等。无数个夜晚他都站在窗根,他总幻想她能回来。然而,妻永远没有回来。



他想起了女儿。从她上幼儿园、小学到中学,多少个日日夜夜,多少个风雨黄昏,他都站在不同地方等着,盼着。现在,女儿长大了,出国了,他不需要再等了。



然而,他却像过去一样站在窗根,对着黑黑的雨夜。哦,他在等它的狗儿子,他知道它不会死,可它现在在哪儿呢?也许它正被狗贩子囚在一个坚固的铁笼子里,也许狗贩子在用尖利的铁条戳它!他们很残忍。过去妻在世时,他经常陪她去菜场买菜。他曾亲眼目睹过狗贩子是怎样把一只狗活活弄死的。他们先从铁笼子里拽出一条草狗,然后举起粗铁棍对着它的脑袋就开始猛夯。草狗毫无防备,一声声惨烈的尖叫从它的喉咙里迸发出来,它痛苦地挣扎着、撕叫着、拼命地蹬腿。不到两分钟,就是一片血肉模糊的景象。接着,不等狗死透,狗贩子就在它的颈子上开一个小口,然后拎起那点皮肉猛得一拉。仅仅几秒,那一身鲜红的骨肉就全都露了出来,血流一地。整个屠宰场面触目惊心,方振国想着想着,禁不住打了个冷战。哦,不,贝贝不会落到这步田地!它可不是草狗,它是名犬,个头不大,肉也不多,不是用来下酒的那种。再说它那么机警,那么聪明,不管落在什么人手里,它一定会想办法逃生的!哪怕再远,哪怕在千里之外,它都能找回来。人说老马识途,而狗比老马更恋家,更恋它的主子……方振国想。他仿佛在风雨中看见贝贝狂奔。风打着它,雨打着它,那一道道山,那一道道水在等着它,而在那山那水的尽头,有一个孤独的老人在等着它。



“我可怜的儿啊,我的贝贝!你在哪儿呀……”方振国喃喃地。他捂着脸哭了,哭得很伤心。



不知什么时候,他和衣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恍惚中,他听见哪儿传来几声熟悉的狗吠。那吠声极低,很沙哑。他以为在梦里。接着,又听到一阵笃笃地扒门声。那声音很真切,这些天来他的房门一直是虚掩的,可今夜风大,门自动扣上了。“汪,汪汪!”分明是贝贝的声音!这回他听清了。不会吧,我一定是在做梦。他蓦地坐起来,迟疑了一下,突然下意识地跳下床跑去开门。刹那间,他惊呆了!



“贝――贝?!”他简直不敢相信。“真……真的是你吗?”



他努力地睁大眼睛,然而,眼前的一切都是真的。这个可怜的小家伙,在耗尽了最后一点气力后,已经无力再像过去那样立起身子和他拥抱了。它疲惫地趴在门边,泪汪汪地看着它最爱的主人。



“贝贝……”一种无限悲伤的情绪又袭上方振国的心头,他的眼圈忍不住就红了。





此时此刻,贝贝多想冲过去亲吻它的主人,它想拥抱他,想告诉他这些天来它都经历了些什么,吃了多少苦头,是怎么跑回来的,它想告诉他无论是白天或者黑夜,甚至每分每秒,它都在思念他。



“我可怜的儿啊,”方振国俯身把它抱在怀里。他这才发现贝贝已经瘦骨嶙峋,身上到处是伤,脖颈四周血乎乎的,粉红色的嫩肉都露了出来,四个爪子上全是血。“儿啊,什么人对你这么狠,你怎么会伤成这样?”他哭了,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得如此脆弱。



贝贝吃力地抬起头,凝望着他。接着,一个劲儿亲昵地舔他的手,他的脸。它想一直这么舔下去,它想给他一个微笑,一个幸福而满足的微笑。



舔着舔着,它竟脑袋一歪,沉沉地睡着了。



那一夜,方振国没睡。他先是轻轻地帮贝贝洗身子,然后又小心地在它伤口处上了一遍药。接着,他搬来一张藤椅,静静地守护在它身边……



第二天清晨,贝贝吃了点东西,接着又开始昏睡。就这么过了两天,第三天贝贝终于醒了。又过了几天,它身上的伤口差不多快好了,只是腿还有点跛。但和过去不同的是,它的性格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以往家里来客人它从来不嚷,可现在只要来了生人,它就一直狂吠不止,直到把那人赶走。尤其是方振国的房间,任何人都不能靠近。再比如,过去晚上它睡眠一直很好,可现在它常常半夜对着窗外漆黑的夜空狂叫,让人感到莫名其妙。再比如……不过,最让人的头疼的是它对方振国的依恋。它要无时无刻地看到他,看到他陪在自己身边。如果方振国几个小时不在家,它就变得异常狂躁。因为它的伤口还没痊愈,加之它有了这段离奇的经历。翠姨再不敢打它,甚至不敢高声呵斥它,凡事只好依它去,只要它不出大院,它爱干什么就干什么。



这天方振国出去办了点事,回到家时,天已黑了。他到处找不到贝贝,心里慌极了。正这时,花匠钟伯告状来了,说贝贝下午把他精心培育的几盆好花全拔出来扔了,方振国这才想到去花房找。



花房在别墅后院,是一个简易的玻璃房。花房只开了一个小灯,光线很微弱。贝贝正缩在房子的死角,它的脑袋紧贴着地,身体剧烈地发颤。那玻璃球般的眼睛透射出一种灰绿色的冷光,时不时还发出“呜――呜――”的怪声。



昏暗中,这情景让人毛骨悚然。



钟伯战战兢兢地刚想伸手把贝贝从角落里拽出来,贝贝就开始歇斯底里地狂叫,眼珠瞬间急得通红。



钟伯吓得立刻把手缩了回去,慌忙退后两步。



贝贝血红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他,嘴角不停地吐着白沫。



突然间,贝贝咧开嘴,猛得向钟伯扑去。



钟伯一个踉跄,差点摔个跟头。



“贝贝……贝贝……是我,是爸爸……”站在一旁的方振国也吓了一跳,他赶紧上前。



“呜――呜――”还是那样的怪声。



“贝贝,快出来……我回来了……是我啊……”他轻声安抚道。



贝贝的四肢还是绷得紧紧的,口水不断地顺着嘴边的毛滴下来,身体抖得比刚才更厉害了。



方振国看着眼前失控的贝贝,不由自主地惊出一身冷汗。他一遍遍地唤着它的名字,企图能使它安定一些。



可贝贝的情绪依然很激动,它不让任何人靠近。



“去吧,你们都去吧!”方振国向佣人们挥了挥手。



等佣人们都走后,他便在离贝贝不远处的花坛边坐了下来。



十几分钟过去了。



方振国试探性的走上前,将手慢慢伸向它。



“贝贝,来……过来……让爸爸好好抱抱你……”他小心翼翼地呼唤着,生怕又触怒了它。



贝贝渐渐平静下来。



又过了好一会儿。



“贝贝……贝贝……”他轻轻地一遍遍地唤着它的名字。



贝贝终于耷拉着脑袋,弓着背,拖着沉重的爪子,一步一步地从角落里挪了出来。





“好了,好了……贝贝没事了,这就没事了……”方振国喃喃地道,边说边将贝贝抱起来,“乖乖,我们回家好好睡一觉,明天就好了,哦……”他像哄小孩儿似的说个不停,语调低沉充满了柔情。



慢慢地,他将贝贝的身子轻轻拥在怀里,直到它看上去完全镇定。他仔细回忆着贝贝最近的怪异行为,断定它一定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但到底是哪儿出了他说不清。于是,他决定第二天就带贝贝去医院看病。







次日早晨,方振国见贝贝还懒懒地睡着,就没惊扰它。直等到十点贝贝醒后,他才抱起它去了本城一家最好的宠物医疗中心。车到医院门口时,他生怕贝贝被人认出来,便在它身上裹了一层浴巾,只露出一双眼睛。



那是一家专门给富人宠物看病的地方,收费相当昂贵。医院座落在离市中心不远的一个高档宠物市场旁,大厅宽敞明亮,地上一尘不染,空气里散发着淡淡的茉莉花的清香。大堂的左边是一个休闲活动区,里面有不少高级的游乐器械和五颜六色的宠物玩具,都是专供那些处在康复期的宠物们玩耍的。传染病区和普通病房分别隔开,几名穿着粉色短裙的女护士在里面不停地走来走去,来回巡视。



普通病房的后面是一些特护病房,这里的宠物都享受着特级护理的待遇,它们的每顿饮食都是根据不同的身体状况,经过营养师特别调配、精心制作而成的。并且它们的每个房间还配有一男一女做特别监护,以防止出现紧急状况。在整个医院里,这样的病房总共不过十来间,档次也从每间容纳三个宠物到一间一个,价格不等。最贵的房间一天要上千元,这儿基本上都是一些社会名流的选择。一旦他们的宠物入住以后,房门外就会贴上:某某著名影视明星的宝贝,或是某某集团董事长的爱犬,以及一些祝福的寄语。



医院里,要说到最轻松自在也最热闹的地方,应该算是临时挂水区了。因为这些宠物通常得的只是一些小毛病,它们的主人不必为此太担忧,心情自然也就比较放松。这里主人的身份大多是一些小老板、高级白领或者知识分子,他们一边安抚着正在挂水的心肝宝贝儿,一边相互聊着自家宠物的趣事,时不时唏嘘感叹,时不时又捧腹大笑。可在抢救室外的那些宠物主子就没这份闲情逸致了,他们大多都焦急地在门口转来转去,表情极其凝重。主治医生的一句话,甚至一个表情就能让他们烦躁、哭泣,有时即使是铁骨铮铮的汉子也再所难免。



“先生,您好!”身后传来一个小姐甜美的声音。



方振国抱着怀中的贝贝转过身去。



“上午好!先生,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女护士笑着微微向他鞠了一躬。



方振国愣了一下。



“噢,怎么说呢?我的狗,它――”他不知道该如何描述贝贝的情况。



此时,贝贝在浴巾底下安静地趴着,它半闭着眼,似睡非睡。



女护士刚想揭开浴巾,方振国连退两步,神情慌张地说:“这狗咬人,凶得很,不……不能靠近!”



女护士立刻把手缩了回去,笑了笑,又不紧不慢地问道:“先生,您来之前预约过吗?”



“噢!你瞧,我都差点忘了!我姓方,早晨我让秘书帮我预约的。”



女护士翻开了随身的记录册,仔细查找起来。忽然间,她惊喜地抬起头。



“哦!原来您就是方总啊,真是久仰大名!”她又多看了两眼方振国,亲切地问道:“您的秘书在电话里说,您的爱犬出现了某些行为问题,是这样吗?”



“是的,我想是这样……”方振国点点头。



“嘻嘻……”女护士献媚地笑笑,“您不知道哟,我们院长听说您的爱犬要来我们医院就诊,特地请来院里最权威的动物行为专家,让他亲自来帮助您的爱犬解决疾患,现在他人已经在楼上等你们了!”



“哦,是吗?那真的是太感谢了!”方振国说。



“请,这边走――”



女护士领着方振国上了二楼,穿过走廊,看见一道门上写着动物行为研究室。



“笃笃――”她轻轻敲了几下门。



“请进!”一个充满磁性的声音从屋里传来。



“嗯,就在这儿了,方总您请――”



方振国踏进房门的那一刻,贝贝似乎也有所察觉,它猛地睁开眼,神情有些紧张,身子不由地颤抖起来。



诊疗台前坐着一个大约四十岁的男人,他身着白大褂,带着一副镏金边眼镜,看上去有些清瘦。他的头发略微过耳,带卷的发尾透着一丝欧洲男人的韵味,浑身散发着一股学者风范的幽雅与睿智。

“你好,方先生!”他微笑着走上前,很绅士的和方振国握了握手,“鄙人姓陈,陈医生。”



“你好!”方振国礼貌地回应道,他这才将浴巾揭开。



陈医生犀利的目光一下盯住了贝贝。



“这不是您在报上登的那条狗吗?嗬,找到啦?”陈医生好奇地问。



“唉……说来话长啊!”方振国笑笑。



接着,他们便聊了起来。聊着聊着,陈医生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边说边很随意地从抽屉里拿出一副棉皮手套,悄悄带上,“小家伙,来,别怕,让我瞧瞧。”他手刚伸过去,贝贝就神经质地一扑,眼睛刹时激得通红,汪汪叫个不停。



方振国赶紧拉住项圈,连声安抚道:“乖,不怕,不怕!……”



“它一直这么凶吗?”陈医生问。



“以前好象还好,就这次回来以后,它变得特别反常!”



“有多久了?”



“大概半个多月吧,昨天晚上,它……”方振国试图开始描述最近在贝贝身上所发生的一切。



“在你讲它的状况之前,有些话我必须得先告诉你!”陈医生突然打断了方振国的叙述。



“噢?什么?”



“作为一名医生,我会尽全力去帮助你的爱犬,我也希望你能真正做到配合我,不放弃。可能你会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一开始我会对你说这些话。其实很简单,我想无论它是什么情况,我们都需要彼此给对方信任和信心。您说对吗?”



“嗯,对,当然!”方振国下意识地点点头。



这时,贝贝也渐渐安静下来,它又迷迷糊糊地躺进了方振国的怀里。



陈医生打开病历,停顿了一下,理了理思绪。“好了,现在你把贝贝的情况完完全全地告诉我,尽量不要漏掉任何关键的细节,因为这对它病情的定性至关重要!”



于是,方振国把贝贝失踪的前前后后以及它最近的一些古怪行为,通通说了一遍。



陈医生一边听,一边在病历上不断写着。待方振国说完之后,他手中的笔很快也停住了。



“贝贝的情况,我想我已经大致清楚了。”陈医生合上写好的病历,抬起头说。



“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吧?”



陈医生没有回答,只是无奈地摇了摇头,流露出一副很遗憾的神情,方振国这才有了一种不详的预感。



“陈医生,到底怎么了?”方振国追问。



“其实我和你一样,也希望你爱犬的病不至于让我们太劳神,可它目前的状况却真的很糟糕……”陈医生叹了口气,又接着往下说:“我没有选择,所以必须得如实告诉你!通俗的说,它得的是一种精神上的疾病。在医学上,我们叫做分离恐惧症。虽然说,很多宠物都可能会有一些轻微的症状,但像它这么严重的,却是极个别的。根据目前世界各国的统计资料来看,达到这种程度的概率大约是三百万分之一。症状也就是像你所说得,主要表现为狂躁和极度恐惧,从而产生的一系列自卫行为。”



话音一落,气氛变得压抑起来。



“这听上去可真难以置信!”方振国皱起眉头,从烟盒里拔出一根烟。



“随着病情地加重,发病的时间会间隔得越来越短,而持续的时间会变得越来越长!”陈医生又进一步补充道。



“这里可以抽烟吧?”方振国的语调很低沉。



陈医生点点头,没再继续往下说。



方振国吸了几口烟,嘴角滑过一道复杂的笑。



“我还是头一回听说,狗会得精神病!”他的神情很无奈。“怎么会这样?”他又猛吸一口,自言自语道。



“就现在的医学研究表明,有两个原因会造成这种病。第一,是你的爱犬曾经受到过虐待或者精神上的摧残,而它本身的承受能力又不强,心理比较脆弱。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造成它的精神崩溃、行为失常。根据国外的资料来看,这种情况还是比较普遍的。”他停了一下,又道:“依我看,这极有可能和它上次失踪后的遭遇有关!”



方振国沉默不语。



“当然,也不排除另一种原因!”



“什么原因?”方振国问。



“这样说吧,可能是过去你给予它的太多,以至于让它在精神上过于依赖你。当你在某段时间忽视冷落它之后,它就会感到特别孤独痛苦,而后变得抑郁愤懑。随着它这种孤独感的与日俱增,最终它自身将无法调节,直至彻底失控爆发。这和我们人很像,每个人的心理承受极限都不同。经历同样的事,有些人就能挺过去,而有些人就不行,他们会出现精神异常,再甚者还会有一些极端行为。这除了和内在基因有关之外,和生活环境、从小的性格塑造、以及世界观,价值观……等等,都有着密不可分、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过在动物身上,似乎不太可能存在这样的问题,加上这种病例比较少见,对于研究人员也很不利,所以还需要时间收集大量的临床实例做详细的科学分析。就目前来看,只能说医学界有部分专家认为遗传基因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陈医生耐心地向他解释道。



方振国他才意识到贝贝的病要比他想象的严重得多。



“综合上面两种说法来看,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它的心里承受能力比较差,不管它曾经历过什么。”陈医生又补充道。



“陈医生,”方振国把没抽完的半截烟用力掐灭在烟灰缸里,“有办法治吗?”他心事重重地问。



“说到治疗,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就好比人得了精神疾病一样,定量的药物治疗是必要的,但也是辅助的。药物只能在急性期对它的症状有所改善,并不能起到决定性的改变作用。对于精神症患者来说,最重要的是不能刺激它,最大的程度地满足它,多给它关怀和温暖!”



“天哪!这么说来,我现在要做的就是把它当作一个精神病患儿去对待咯?”方振国苦笑着。



“也许这是个不错的方法!”陈医生耸耸肩膀,蹙了蹙眉,半开玩笑地回答道。“我已经给它开了一些镇静和舒缓神经的药,每天两次,拌在它的饭里就可以了。动物的精神问题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一般这些小家伙被带来看病时,通常已经进入了急性发作期。不过,说是这么说,你也别太着急。我们做医生的总会把病情说得严重些,但是你要知道个体差异是很大的。况且,贝贝还处在发病的初期,我对它的治疗还是很有信心的!”说完,陈医生趁贝贝睡意朦胧之际,偷偷刮了一下它黑黑的小鼻子。



“小家伙,你会好起来的。相信我!”陈医生微笑着对贝贝说。



结束治疗后,就在方振国即将踏出诊室门的那一刻,他忽然想起什么,便又回过头,煞有介事地问道:“陈医生,我还有个问题想问你!”



“嗯?”



“贝贝好像就只有一个卵子,这和它的病会有关系吗?”



“哦?”陈医生疑惑地上前两步。他先仔细地看了看贝贝的下身,然后让方振国不断地安抚它的情绪,直到贝贝看上去完全平静。陈医生这才轻轻地摸起它的小卵蛋,摸着摸着,贝贝的小狗鸡竟变得硬挺挺的。



“呵呵……我想,恐怕不需要我再多说什么了吧!”陈医生笑嘻嘻地。“只不过两个粘在一块儿了,一个很大,另一个很小,排列的方式也有点怪,竖着排的,确实不多见,倒是挺有意思!”



“你的意思是,这和它的病完全没有关系?”



“不,应该说,它身上存在着变异的基因,这可能会导致它身体的某些地方异于同类,至于这和它的病有没有因果关系,我不敢说。”陈医生明确地回答道。



……



方振国把贝贝从医院里抱出来得那一会儿,头脑一片空白。回到家,他又琢磨起陈医生说得那番话,再想想贝贝离奇的经历以及如今又得上的怪病,他沉重地简直喘不过气来。





接下来的日子,方振国推掉了大部分应酬和出差计划,几乎天天呆在家里



陪着贝贝。



几星期下来,翠姨和家里的佣人个个都很担心,她们对此议论纷纷。



“记得前些年,方太太刚去世那阵儿,方总就有很长一段时间人都不大正常。现在女又儿出国,狗居然还得了这么个倒霉怪病,这可怎么弄哦!……”一个老佣人无奈地直摇头。



“嗬,你说这是不是有点邪乎啊?”另一个中年女佣撇着嘴,小声道。



“可不是吗?依我看,方总应该去庙里烧烧香,驱驱邪气!”旁边又多了个插话的。



“对了,有天下午,我看见方总在房间里对着太太的画像发呆。过了好长时间,我把房间都打扫完了,他还坐在那儿呢,像被鬼附身了一样!”中年女佣沉着脸说。



“我还看见他抱着贝贝,嘀嘀咕咕和它讲话呢!”人群中又有人附和道。



“哎,方总他真可怜,你说他有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啊!”老佣人禁不住一阵感叹。



“再这样下去,没准儿他都会憋出病来哦!”



“那就真可怜了!”



“哎,是可怜哟……”



……



事实上,自贝贝得病以来,方振国为了能让它尽快脱离急性发作期,以免病情继续恶化才天天陪着它的。这段期间,他开始思考很多之前他从未想过的问题。过去,在他所受的教育中,总强调人本身的力量,强调可以通过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获得成功和幸福。可现在他不得不去怀疑在他身上所发生的一切,虽然他从不是一个宿命论者,但现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有理由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时命运的安排确实是人所无法抗拒的。他好像什么都有了,又好像什么都没有。老天把财富、权利、名誉,所有人想要东西都眷顾给他的同时,可能就注定了他的人生会就此残缺。妻子的去世、女儿的离开、贝贝的怪病,这一切在冥冥之中似乎早有定术。如果真的如此,那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义?难道老天需要他做的仅仅是默默地去承受这些悲痛与不幸,然后等待某一天死亡再降临在他这个孤独的老人身上?这些问题不停地在他脑海里萦绕,他常常烦躁不安,脾气也变得让人琢磨不定。他会莫名其妙地为一些小事大发雷霆,又会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房间里抽烟,一呆就是几个小时,贝贝总是守在他的身边,方振国发火的时候,它也跟着狂叫,安静的时候,它就静静地趴在他的脚旁。



日子一天天过去。方振国的不外出,翠姨以及众多人的细心照料,让贝贝的病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两个月不到就连陈医生都大为吃惊。



“不错啊,看样子你这几月确实下个不少工夫!”陈医生检查完贝贝后,欣喜地说:“贝贝真的好多了……它恢复得这么快,我可没想到!”



“是啊,太不容易了!这两个月我几乎什么事都没做!”方振国摇着头感慨道。



“可是呢……”陈医生刚想说些什么,又把话吞了回去。



“还有什么问题?你直说吧――”



“在恭喜你取得初步成功的同时,我还得先给你打个预防针。以前我也接触过一些类似贝贝这样的病犬。开始的时候,它们的主人花费的精力也不比你少,可最后的结果却还是……”



“那是为什么?”方振国一脸困惑。



“有些是犬本身的问题,它们经过治疗也稳定过一段时间。可是,能促使它们复发的诱因实在太多,而最终的复发很可能让这只犬的命运非常悲惨。这当然是我们做医生的和你们当主人的,最不愿意看到的!”陈医生停下,呼出一口气,又接着说道:“还有一些犬就更遗憾了,它们连治疗的最后一关都无法挺过,这种情况占到了它们中间的百分之八十,这也就是贝贝即将要接受的考验!”



“什么?贝贝即将接受?”方振国有些吃惊。



“当然,你也可以暂时不选择这样的治疗计划。那么,你就必须维持贝贝现在的生活状态一直到它老死!但我个人认为,这样恐怕也不太现实!”





“你能说得简单些吗?”



“我的意思是,贝贝下一步的治疗计划会有一些较大的变动,而这个计划你必须为此承担一定的风险,成功的机率只有百分之二十!”



“成功了会怎样?失败了又会如何?”



“如果成功,就表明它心理上摆脱了你,开始独立,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康复!一旦失败,你之前的努力就会前功尽弃,贝贝更可能因此而丧命!”陈医生凝神屏气地说。



“到底是什么样的计划?”方振国忐忑不安。



“说起来也很简单,”陈医生笑笑,试图缓和紧张的气氛,“其实就是让贝贝独立生活一段时间!”



“噢,噢……”方振国一个劲儿地点头,“可……可是它能行吗?”



“让它多亲近大自然和同类,在广阔的天地里学会独立,这是它心理上摆脱你的重要一课,也只有这么做才是治疗它病的关键所在!”



方振国愣怔地站着,眼神中透出几丝不安和担忧。



这时,陈医生不紧不慢地从椅子上站起来,拍了拍方振国的肩膀,幽默地说:“这对于久经沙场的方总来说,能否算得上是一次挑战呢?”



陈医生的话竟把一旁满脸愁容的方振国给逗乐了。



“哈哈……”陈医生也爽朗地笑了起来,“这事也不着急,你先回去考虑考虑。等有了决定以后,我们再做详细的安排!”



一个星期后,方振国主动打电话给陈医生,他接受了这个计划。他们仔细



商议后,决定把贝贝送到方振国的一个办农场的朋友那儿。



农场在离城市不算太远的村镇上,开车只需要一个多钟头。贝贝一路趴在玻璃窗上,好奇地向窗外四处张望。这是它第一次远离那栋高墙壁垒的别墅,它兴奋极了,不停地在车上跳来跳去。车到村头刚停下,它就“嗖――”地从车里蹿了出去。



方振国一路领着贝贝走在高低不平的田埂上,清澄的蓝天没有一丝云翳,他们背靠着连绵的青山,田埂的两旁开满了小野花,一阵阵迷人的馨香迎风而来。几群不知名的小鸟在树梢上啁啾嬉戏,它们仿佛在与潺潺的溪水声附和,流泻出一首淳美的乡村民谣。



这一条,便是通往农场的必经之路。



农场的最前面,是几间双层的小楼木屋。房屋样式很别致,原木饰面的外墙,用油毡做的屋顶,加上一条长长的门廊,看上去有几分俄罗斯风格。门口一个不大的院子里,养了不少家禽。这些不光用来卖,也供他和朋友们品鲜,是城里人所说的野味。小屋里的陈设非常简单,粗质的木方桌,藤编的椅子,屋檐下晾挂着的咸猪肉,以及灶台里用柴燃起的炉火,都流淌着一股浓郁的乡土气息。绕过小木楼,后面是个池塘。上面有几只野鸭在嘎嘎地游来游去,逍遥快活。池塘的周围是几亩菜园,菜园的篱笆边种满了各种果树,树上缠满了葡萄藤。出了菜园才是农场,整个农场占地上千亩,全都是珍贵的苗圃。远远看去,郁郁葱葱,一望无垠。



不远处,从农舍里走出来一个男人,五十多岁,皮肤黝黑,他远远地就挥手和方振国打招呼。



“老方,你可真是稀客啊!”



“嘿,老马!”方振国加快步子,上前和他握手。



“我半年多没来,这儿是越搞越好了,你这个农场主当得还挺自在啊!”方振国环顾一下四周,拍着他的肩膀说。



“哪儿呀?最近翻新了不少地方,人挺累的,你看我又晒黑了!我女儿老拿我开涮,说我的皮肤是现在的国际流行色――古铜色!”说着,老马一阵哈哈大笑。



“呵呵……”方振国也禁不住笑了。



“走,老方。咱们进屋聊!”



“嗯,嗯……”方振国连声答应,可忽然他发现贝贝不在身旁,便赶紧喊道:“贝贝――贝贝――”



贝贝在田埂的草垛旁逮蝴蝶,正玩得兴起,一听到了方振国的唤声就立刻冲了过来。



方振国和老马一同进了木屋,贝贝蹦蹦跳跳地跟在他们身后。



刚一进门,便从里屋蹿出来一条草狗。它比贝贝高出许多,浑身是脏兮兮的长毛,两只耳朵耷拉着,又大又粗的尾巴甩来甩去。一见贝贝,它就兴冲冲地奔了过来。快到贝贝跟前时,它突然做了个可笑的动作,就地躺下,四脚朝天地打起滚来。



贝贝耳朵挺立,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它,似乎有点搞不清状况。



草狗越滚越激动,两个偌大的狗卵蛋不停地甩来甩去。



贝贝警觉地连退两步。



草狗一个翻身爬起来,又凑了过去。它的脏鼻子几乎贴在贝贝脸上,它讨好地亲亲贝贝的嘴,又舔了舔它的脖子,围着贝贝团团打转。它的大尾巴起劲地甩着,弄得满屋子是灰。



贝贝昂着头,目光炯炯,宛如一个高贵的骑士。



忽然,草狗转到贝贝身后,它兴奋地喘着粗气,闻了闻它的狗鸡,接着竟舔了起来。



贝贝刚想抽身,草狗就猛扑到它身上,两个前爪死死地抱住它的后半身,激动地浑身抽搐,通红的狗鸡全都露了出来。



“呵呵……”坐在一旁的方振国忍不住笑了起来。



“呆呆,你干什么啊?给我过来!”老马尴尬地训斥道。



草狗不理会,身体越加猛烈地前后摆动着。



老马拿起旁边的扫把,对着草狗的头就是几下,“这个狗就是人来疯!……”



草狗这才悻悻地停下来。



老马无奈地摇摇头说:“它本来是路边的流浪狗,我扔过几次骨头给它,它就赖着不走了,老跟着我。这狗特傻,我们都管它叫呆呆。最好玩的是,只要一来人,它就犯这个毛病,我们这边的人都已经习惯了!”





方振国朝呆呆笑笑,亲切地唤了它两声:“呆呆――呆呆――”



话音没落,呆呆就又兴冲冲地跑到方振国跟前。



方振国摸了摸呆呆的脑袋。



突然,呆呆立起身子,一把抱住方振国的小腿,下半身又开始不停地前后摆动起来。



方振国顿时笑出了眼泪。



呆呆听到笑声,情绪更加亢奋。它越抱越紧,大口喘着粗气,眼睛瞪得圆圆的,粗硬的大狗鸡不断地渗出乳白色的液体。



老马顿时觉得颜面尽失,他不耐烦地嚷嚷道:“去……去……你个狗东西!给我滚出去!”



说完,他又抄起笤把,狠了它几句,然后连拖带拽地把它撵了出去。



贝贝见呆呆出了屋,也按捺不住跟着跑了。它们一前一后快乐地奔跑在绿郁葱葱的田野上。



方振国和老马一直聊着,直到黄昏才起身道别。



走出木屋,方振国站在葡萄藤下。不远处,一条清澈的小河旁,几个卷着裤衩在河边捉鱼虾的孩子,正拾掇着他们的小箩准备回家。灰蓝色的天空下,苍翠的万物披挂上了一层夕阳红的暮色。袅袅的炊烟从农家土制烟囱里升腾而起,而后迅速消散。那一刻,方振国心中有几分忐忑,几分恋恋不舍,更有几分担忧。他想再看一眼贝贝,和它作个别。他四处张望了望,隐隐约约地,他看见暮色中两个小小的影子还在远处相互追逐着。于是,方振国没舍得惊扰它,就这么悄悄地离开了。



贝贝由此拥有了一段精彩的乡村生活,那是它今生难忘的记忆。它热爱那块土地,它原本属于那里,它来自那里。烈日炎炎的夏天,它喜欢趴在凉荫荫的屋檐下看蓝天飞翔的小鸟,聆听它们的歌唱。它的傻同伴呆呆总会在这个时候和它嬉闹,咬它的的耳朵或者又骑在它身上想和它行一时之欢。贝贝会恼火,会冲它嚷嚷但绝不会伤害它。它不喜欢欺负弱者,它宁愿壮着胆子去和水牛打架,被它踹上几脚弄得到处是伤,也不愿意听见呆呆唧唧哇哇的讨饶声。呆呆很崇拜它,总是跟在它身后耀武扬威。只要它和贝贝走在一起,便不会有狗欺负它,而它甚至还可以去欺负别人。贝贝总是充当一个强者保护它,替它做出头鸟,为此贝贝没少遭皮肉罪。可贝贝乐意这么做,一个勇敢先行者的背后有几个忠实的“粉丝”跟着,这会让它觉得自己还有那么点伟大,有那么点价值。渐渐地,贝贝在当地出了名,它身后跟着的动物也就越来越多,这中间不乏无家可归的流浪狗,甚至还有一些四处被人欺凌的小野猫。它们成群结队地跟在贝贝身后,这情景很像黑社会里的大哥带着一帮为他两肋插刀的小弟,景象十分壮观。



短短几个星期,贝贝就完全适应了乡村的生活,精神状况更是一天好过一天。



方振国常常打电话询问起贝贝的情况,老马总会半开玩笑对他说:“贝贝呀,它早把你给忘了,在我这过的好得很呢!”方振国听到这话时,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以前他总希望贝贝的病能快点好,彻底好。可现在果真好了,他又有了一种失落,他觉得它好得太快没给他心理接受的过程,他本以为贝贝最起码会难过一阵子,或者为他生个小病什么的,这样至少可以证明它是思念他的,对他的感情是深厚的。这些窝在心里的话他没法儿和外人讲,别人也更不会理解。那天下午,他实在憋得难受,转来转去,最后还是跑到了陈医生那儿。他向他描述起贝贝的情况,陈医生耐心地听他叙述完后,兴奋地说:“很好啊,它居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适应那边的环境,这在我的研究实例中是极个别的,这可真是奇迹啊!”



“可不是吗?确实太快了!连我还没适应,它都适应了。”方振国笑着直摇头。



“嗯?怎么?”陈医生有些不解。他打量了一下眼前的方振国,发现他的眼睛略微浮肿,嘴唇乌紫,样子十分憔悴。“有句话不知道该不该说……”



“什么话?”方振国诧异地问。





“说了你可不要见气啊!”他考虑再三才说出口,“我觉得问题……问题可能不光是出在贝贝身上!”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方振国纳闷极了。



“你的行为……”陈医生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



“我的行为怎么了?我不明白你的话!”方振国面带愠色。



“可能你自己觉得没什么吧,可是你的行为在别人眼里已经有那么点……”陈医生勉强地笑笑,“以前我没好意思说,按道理我是替你的狗看病。可我也一直在观察你,如果再这样下去,得病的恐怕不单单是贝贝哦!”



“你……你这是什么意思?”方振国的神经突然紧绷起来。



“是这样的,”他说,“在我的研究中,凡是家里的宠物患有精神疾病的,都和主人的行为有一定的关系。也就是说,主人的精神状况会直接影响到他的宠物。”



“我可没病!”方振国嚷了起来。



“你别那么激动,我讲个事给你听,”他开始细细回忆道:“前两年,我接触过一个病例,我记得那天下着很大的雨,抱狗来看病的是一个老太太。当时她浑身淋透了,情绪特别激动,嘴里一直嘀咕说她的孙女儿自杀了,临死前留了张字条给她,让她好好照顾这条狗,别的什么话也没说。”



“然后呢?”方振国追问。



“老太太说她孙女儿的死是因为患有严重的抑郁症。很小的时候,小女孩的父母就离了婚,那女孩一直和她过,性格特别内向孤僻。于是,老太太就给她养了只狗,希望她能变得活泼开朗些。后来,这只狗一直伴随着这个小女孩的成长。女孩渐渐长大了,可忧郁的性格却没有改变多少。她经常一个人把自己关在房里,晚上也不开灯,她从不出去交朋友,唯一的乐趣就是和那只狗说悄悄话。她总是抱着它,有时连饭钱都省下来给它买好吃的。后来渐渐地,这只狗和她孙女儿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比方说喜欢呆在黑暗里,有时会焦躁不安,甚至还常常莫名地流眼泪……”



方振国越听越入神,他觉得这和自己的情况竟有几分相似。



“再后来,女孩到了情窦初开的年龄,大概十六岁吧,她偷偷暗恋上了同班的一个男孩。老太太当时不知道这件事,直到她死后才知道是因为那个男孩拒绝了她。哎……”陈医生禁不住长叹一口气。



“真是个悲惨故事!”方振国的神情有些沮丧。“后来那狗怎么样了?”



“那女孩是在家死的。晚上趁老太太睡着后,吃了一瓶安眠药,第二天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那只狗一直趴在女孩的臂腕里。女孩被抬出去的时候,狗像疯了一样地追着救护车跑了好远好远。后来的几天,不论是白天还是晚上,它始终站在门前,不吃不喝,眼里总是泪汪汪的。又过了几天,它竟开始整日整夜地狂叫,叫得撕心裂肺。老太太没辙,带它去了很多医院,可都查不出病因。医生们说它的脏器已经开始衰竭,不名原因的衰竭。等它到我这儿来的时候,瞳孔已经放大,没有任何希望了!”



陈医生的话让方振国浮想联翩,他忽然想起贝贝不久前救他的那个晚上。那一夜他突发心脏病,贝贝为了叫醒他几乎喊破了嗓子,它不停地舔他的脸,用爪子使劲地扒他,然后扯着他的裤脚拼命往外拖。他知道,如果那晚不是翠姨听见贝贝的叫声,很难说他还在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方总,你在想什么?”陈医生看到一旁若有所思的方振国,轻声问道。



“嗯?没……没什么。”方振国猛地回过神来。



“其实每个人都可能会有阶段性的精神问题,不奇怪的。记得你上次和我提起你故去的妻和已出国的女儿,还说自己老失眠。你仔细想想,如果你的家庭正常和睦,可能你就不会这么看重与狗的这份感情了!”陈医生委婉地说。“当然,我只是给动物看病,对人不是我的专业,而且刚才的那番话是出于朋友的好意,不是医生对病人,我可没给你下什么结论,你别太在意啊!”





“呵呵……”方振国不自然地笑笑,“和你们精神科医生谈话就是紧张,没准儿在不知不觉中就被说成精神有问题了。”



“哈哈……”陈医生也笑了,“不过,说实在的老方,可能你是太寂寞了,毕竟人的年龄在这儿,岁月不饶人呐!依我看,你身边真的应该找个人好好照顾照顾你。”陈医生语重心长。



“找人?”方振国一脸纳闷。“家里的佣人不少啊!”



“呵呵,你可真会开玩笑,我是说找个女人。”



“女人?”



“当然!真正意义上的女人,或者说叫妻子。”



“妻子……”方振国淡淡地笑笑,什么也没说。



回到家的当天晚上,方振国做了个梦。他梦见一个荒凉的村庄里有一间破旧的老屋,屋门前杂草丛生的台阶上坐着一个女孩。女孩低着头,轻轻地哼着歌:“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那声音幽怨、凄婉。他悄悄走上前问她,你怎么了?女孩缓缓抬起头,忧伤地看着他说,我很孤单。他指着破屋又问,这是你的家吗?女孩点点头,说是的。他又问,那你为什么不回家?女孩一下子就哭了,她说屋里没有人。



几天后,方振国收到了一封女儿的E-MAIL。



亲爱的老爸:



又提起笔给你写信了,不知道为什么,有些话在电话里总是很难表达。前几天,我一直想给你打电话,可每次听到你的声音之后,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又把电话挂上。过几天,就是妈妈去世整整四周年的祭日了,往年的这一天总是我们俩一起给妈妈上坟,可能是因为我现在身处异乡的缘故吧,对她更加思念,好想告诉天国的妈妈我很想念她!



记得上次放假回来,发现妈妈和我的房间还和过去布置得一模一样。窗台上,那盆妈妈最喜欢的素心兰花,开得还是那么美。翠姨告诉我,你每天都亲自给花浇水,我静静地站在那里看了好久。阳光下,叶子碧绿,花瓣雪白雪白,闻上去好香。闭上眼睛,忽然觉得妈妈好像又回到了我的身边,那种感觉很温暖,很温暖……



爸,其实我心里一直有个很奇妙的感觉,我觉得妈妈没有离开我们,只是这次采风,她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罢了。记得小时候,最盼望的就是妈妈回来的那一天。每次,我都会迫不及待地翻开她那些色彩斑斓的画稿,然后趴在小凳子上开始不着边际的想象。晚饭的时候,她总会给我们讲一路上奇异的故事,妈妈口中外边的世界是那么美丽,令人神往。还记得那时,我总会问一些笨笨的问题,你们都咯咯地笑个不停,老说我是“傻丫头”。现在回忆起来,相聚的日子是多么温馨,多么难忘啊!



我就这么从一个懵懂的孩子渐渐长大了……



妈妈教会我如何去爱这个世界,去体会生命中不同的感受。过去她常说,超越自己才能真正体验到生命的价值。可能就是因为她的这种豁达,让我觉得四年前夺走她生命的那场万人海啸,变得不真实。在我脑海中,永远定格的画面是她背着行囊离开家的那个背影,总感觉有一天,她还会带着那些画稿和故事回来,这一次她的画肯定很多很多,故事可能几天都讲不完。



我对妈妈的记忆在甜蜜中透着一丝酸楚,常常觉得孤独,无助,有时偷偷地也想哭。可是,妈妈最不喜欢看见我哭。记得她对我说过一句话,她说,勇敢并不表示不害怕,它的内涵远比不害怕要丰富,勇敢者不一定会永生,但胆怯懦弱的人注定一事无成。所以,每次眼泪快要掉下来的时候,我都赶紧把它擦掉,我不希望被天堂里的妈妈看见。



在国外的这一年,我觉得自己长大了很多。妈妈曾经说的那些话,我也渐渐开始明白。每当我一个人漫步在巴黎的街头,我总会想,我这是在沿着妈妈的路继续前行,她一定在某个地方看着我、鼓励我。所以我一定不能让她失望。虽然在这里我不是最优秀的,但我总告诉自己我会是最努力的。我知道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我都应该勇敢地面对生活给我的考验,应该更加珍惜我现在所拥有的。

爸爸,如今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牵挂的人。前阵子,翠姨偷偷打电话告诉我说你的心脏病又发了,幸亏贝贝发现,她们才及时把你送进医院,不然后果不堪设想。这么大的事你却在电话里和我只字未提,还让翠姨也瞒着我。当初你让我出国,我心里就很担心,没有妈妈,我又不在身边,你会过得好吗?



作为女儿,我想说一句但不知道该不该说的话,我真的希望你能试着改变一下现在的生活,就像当初你替我改变生活一样,现在我才知道你原先的选择是多么的正确!



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再写下去恐怕就要天亮了。就此搁笔,希望你一切都好。



永远爱你的贝贝



于凌晨







自上次从兽医院出来,陈医生的话就不停地方振国脑海里涌现:“通常家里宠物患有精神疾病的,都是和主人的行为有一定的关系。主人的精神状况会直接影响到他的宠物……”他是否真如陈医生所说,精神已经开始出现一些问题,只是自己全然不知呢?方振国无时无刻不在思考这句话。还有女儿的信,那段含蓄的劝说,“我真的希望你能试着改变一下现在的生活……”或许,他生命中现在确确实实需要一个女人了。对,他是一个男人,没错。他当然会有需要,对女人的需要,他有的是钱,如果他想,他尽可以去找。他身边漂亮、能干的女人满把抓。虽然他以前也考虑过,但却始终无法跨越这一步。他无法想象自己抱着别的女人躺在那张曾经和妻拥有过温情的床上,这会让他觉得是对妻的亵渎,让他感到恶心,受不了。可如果他和别人这么说,别人会怎么想?会觉得他很崇高?很伟大?不,他身边的富贾们只会以为他在开玩笑。背地里,说不定还会把他当作一个笑柄,一个傻瓜,或者一个性无能。总之,没有人会觉得他伟大。因此,方振国不屑于和他们谈这些。但从他内心而言,他就是无法忘记死去的妻,妻的美丽,聪慧、执著,以及高雅的艺术气质,让所有女人在他面前都黯然失色。是的,他是需要女人,他太孤独了,但他需要的又不单单只是个女人,他要的是一个他爱的女人。



因此,妻去世以后,方振国一直很少参加上流社会的社交活动,他总试图回避。可现在事情慢慢会有所不同,因为他开始不断地提醒自己,他必须走出来,走出那个狭小的圈子,扣开那扇封闭的心门,开始一段新的生活。从那以后,他开始不拒绝出席一些宴会,尽管从他内心而言,并不十分乐意。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琳达。



那是在一个大型的慈善酒会上,本城的商业名流聚集一堂。很少出席活动的方振国像是这次酒会的主角,人们都很关注他的近况,纷纷过来和他交谈。方振国在社交场合表现出的每一个细节,无不散发着一个成功男人的魅力。



酒会没开始时,方振国就觉得有一双眼睛始终在跟着他。



贵宾席的椅子上她的动作极为优雅,身子微侧,透过薄纱的珠光色红长裙,那双迷人的小腿若隐若现。她的左胳膊撑在椅子的扶手上,两个细长手指托起尖尖的下巴。她很年轻,顶多不过二十多岁。眼睛长长的,眉梢微微上扬,鼻子不算高可很小巧,配在她那张不大的脸上很秀气。她嘴唇性感,呈现出淡淡的樱桃红,嘴角旁有一颗性感的小黑痣,乌黑亮丽的碎发看似随意的散乱在肩上,妩媚动人。



方振国禁不住心头一颤。这和二十年前,他在大学校园的联谊会上第一次见到穿红长裙的妻竟有那么几分相似。



酒会开始时,她从贵宾席的椅子上站了起来,缓缓走到台上。那一刻,所有的灯光都聚焦在她身上,她的每个微笑,眼神和每句话,都足以让在场所有的目光停留。



“作为本次慈善酒会的主持人,首先我要……”她向台下扫视了一圈,直到将目光再次锁定在方振国身上,然后对他投以撩人的微笑。



酒会不断进行着,他们的目光总能在不经意间一次又一次碰撞。



进入自由阶段时,她端着一杯红酒,款款向方振国走来。



“你好,方振国先生。我叫琳达,很高兴今天能见到你!”她与方振国轻轻碰了一下酒杯。她微笑着,露出一排整齐好看的牙齿。



方振国很绅士地点了点头。



琳达用她那修长的手指,拨开了前额几缕卷曲的刘海。这让她明亮的眼睛看上去更加清澈动人。“呃……”她垂下了长长的睫毛,似乎想说什么,可刚开口却又停下了。



“怎么?”方振国的目光再一次在她身上停留,她们离得很近,近到似乎可以听到对方不太均匀的呼吸。



忽然间,一道耀眼的光射进了方振国的眼睛,那是她镶满水钻的波浪形长条耳环,它在酒会眩目的的灯光下,摇曳着动人的身姿。方振国禁不住又多看了两眼,耳环很亮,很长,一直快垂到她的脖颈。她白皙的脖子到圆润的双肩,那是一条少有的迷人曲线。

“哦,不,没什么……”她呢喃着,声音宛如云雀般动听。



这时,她看似随意地用手勾了勾裙子上细溜溜的肩带。这让方振国的眼睛又不由地注意到她露胸式的红长裙。她半露着浑圆丰满的酥胸,似乎是在考验所有男人的想象力。



“真的没什么……”她用那迷离的眼神望着他,娇媚地说。



“呵呵……”方振国笑了,笑得很大声,他已经很少这样笑了。



她羞怯地抿了抿樱桃般得小嘴,又甩了甩飘逸的长发。



“这是我的名片,方总!”她放下手中的酒杯,双手呈向方振国。



上面写着:琳达,某某集团创意总监。



“不耽误您太多时间。如果贵公司有需要,尽可以找我。”她含情脉脉地说。



琳达转身离开的那一瞬间,一股迷人的香韵缱绻而来,这股诱人的香韵散发着动人心弦的魅力,在方振国的心中久久挥之不去……



那一晚,琳达所表现出得高贵,大方、幽雅,让人不会相信她出生于南方一个小城的农村。而她那颇有欧美风情的名字――琳达,也不是她的真名。至于她和方振国那一晚的相识,更不像大多数人想的是出于偶然,而是一个精心的策划。



很多人说,琳达的美和任何女人都不同,她的美具有一种高贵的震慑力。这种震慑力里蕴藏着自尊、敏感、以及她特殊的经历。琳达的母亲是当地的农村小学教师,一个贤惠明理的农村女人。年轻的时候,和琳达下乡做知青的父亲相爱并结合,他们由此拥有过一段激情的岁月。可好景不长,很快知青回城,经济拮据的他们长期分居两地。渐渐地,感情在这种时间和空间的消磨下变得脆弱,没有激情。终于在婚后第三年,他们分了手。那年,琳达只有两岁。两年后,她的父亲在城里再婚了,而母亲却始终没再嫁人。一直以来,琳达都不明白为什么母亲从不在她面前抱怨父亲。她很小的时候,只知道父亲在离村镇很远的城里上班。每到过年,母亲给她洋娃娃的时候,总说那是父亲赚钱买给她的。直到十二岁时,她才知道原来他们早已离了婚,母亲整整瞒了她十年。琳达有时觉得母亲很伟大,有一种奉献精神。母亲对谁都和颜悦色,总替别人着想,可以容忍一切不公的待遇。可有时,琳达又觉得母亲很懦弱,没有自我,逆来顺受;她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了别人,到头来自己却一无所得。琳达恰恰与母亲相反,或许那是因为她身体里流淌着更多他父亲的血液。她要强、独立、总企图改变命运。她不愿像母亲那样在一个小地方窝一辈子,干那些默默无闻的事。她要活得精彩,要出人头地,要让后半生的母亲过上真正富裕的生活。



这种信念一直支撑着琳达。十八岁那年,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踏进象牙塔的那一天,她知道这就是她实现梦想的起点。在大学里,她的漂亮和精明赢得了各种抛头露面的机会。也就是在那一年,她认识了她的男友,男友家庭条件优越,父母都是政府高官。虽说琳达爱得并不纯粹,但在大都市里,漂亮、聪慧、怀揣梦想的女孩儿比比皆是,人人都在寻找机会,所以没人会觉得她这么做有什么不妥,琳达也心安理得。短短四年,一晃而过。毕业后,琳达的男友想去美国。他说,要为他们的未来创造一番更广阔的天地。琳达起初很犹豫,她担心他们的事会有变化,可又想,如果男友在美国扎下根,再把自己接过去,那岂不是更好?所以最后她还是同意他去了。男友刚走的那半年,他们还频频通电话,E-MAIL。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男友信中的文字变得越来越短,他们的电话也是越通越少。据说,男友还换过几家公司。慢慢地,琳达发去的邮件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尽管如此,琳达还是不愿相信这就是她几年来对这份感情努力的结果。后来,在一次同学会上,她听说男友半年前就在美国结了婚,对方是个当地的华裔,并且他还拿了绿卡。那一瞬间,她整个人崩溃了。从那以后,她开始坚信一个道理,在这个社会上,每个人只是在利用自己的优势想方设法索取的更多,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如果她想过得比别人好,就得精心创造一切机会,并且牢牢把握时机。于是,在经过一番仔细调查后,方振国走进了琳达的视线,他的为人、经历和背景,这些在琳达看来都再合适自己不过。因此,在那个晚上她让方振国深深地记住了她。





那一晚之后,琳达的那些看似无意的电话,那几声深情的问候,在方振国孤寂的内心溅起了阵阵涟漪。对于琳达的感觉方振国自己说不清,有时觉得她有妻的成熟和睿智,有时又觉得她有女儿的青春和俏皮,而琳达在这两个角色的转换中做得更是无可挑剔。



很快,他们的感情迅速升温。三个月后的一天,方振国第一次把琳达带回了家。



琳达踏进方振国家门的那一刻,她嗅到了一种味道,一个女人的味道。院里的雕塑,窗台上的素心兰花,墙上的油画,以至于别墅里各个角落的陈设,都深深地刻上了那个曾经的女主人的印记。



翠姨悄悄地打量着眼前这个女人,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别扭。尽管太太去世这几年,她也希望老板能重新找个人,不至于太孤独。可是,当这个女人真正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却又接受不了,心里甚至还替死去的太太抱不平。方振国向翠姨介绍琳达时,翠姨不自然地笑笑,她也搞不清自己生得是哪门子气。她观察琳达的举手头足,然后不自觉的就会拿她和太太比。她看不惯琳达那副盛气凌人的模样,也听不惯她那嗲声嗲气的声音,很多地方她都看不惯。要知道,一个仆人如果伺候她的主子时间过久,就有可能无法忘记主子生活的点点滴滴,而这对于她伺候新的主子来说,又是最要命的。



可琳达却不会关心翠姨的这些想法,在她看来翠姨不过是个下人。她没有时间,更没有兴趣知道她在想什么。因此,她对翠姨的态度流露出一种漫不经心,这使得翠姨更恼火。当方振国让翠姨带着琳达在家里四处转转的时候,她便趁着这个时机,滔滔不绝地大谈过去方振国和太太是如何如何的恩爱,还向她兜底说自己在这个家中干了多少年,并且是处于怎样重要的位置。翠姨说得口沫横飞,洋洋得意,琳达只是不动声色地听。待翠姨说完之后,她挑了一下眉梢,似笑非笑地说:“翠姨,这些事儿可能我没你知道得多,谢谢你告诉我。不过,那都已经过去了,你说对不?”翠姨被她这么一激,脸刹时一阵红,便不再多说了。琳达知道如果她想在这个家占据一席之地,还得下不少工夫,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搞定的。



随着方振国和琳达感情的一步步加深,家里也开始发生一系列变化。别墅墙上那几幅妻的油画,换成了美国当代几位年轻艺术家的抽象画;窗台上,那盆素心兰花的旁边又多一盆白玫瑰;翠姨对琳达开始和颜悦色,再就是方振国的床上多了一股摄人魂魄的女人香。



琳达就这么不知不觉融化着方振国孤独的心,那段日子,他们一起出入各种社交场合,高档的私人派对和一些重要的商业谈判。很多报纸也都纷纷登出了方振国和琳达秘密拍拖的消息。当琳达发觉方振国对此似乎还有顾虑时,便立即主动召开了一个大型的记者招待会,澄清他们只是工作上的关系,没有任何情感纠葛。



记者会开完后,琳达回到办公室看见方振国正坐着,她一下子扑到他怀里,伤心地哭了起来。



那一颗颗晶莹的泪珠浸湿了她浓密睫毛,顺着她秀气的脸庞滴落下来,那每一滴眼泪仿佛都写满了她所遭受的委屈。



方振国紧紧地抱着她,替她擦着脸颊上的泪,喃喃地说:“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觉得……只是觉得时机还没到……”方振国有些不知所措,他吞吞吐吐地,“我原本想的是……是等我们决定结婚的时候,等结婚了再……”



琳达轻轻把手放在方振国的嘴唇上,温柔地抽泣着,“别说了,我懂,我什么都明白……”



方振国把琳达拥得更紧了。



琳达娇柔地依偎在方振国的怀里,她不住地呜咽着,犹如一只折翅的小鸟。



从那以后,方振国不再顾忌人们的议论,他似乎默认了这件事。他和琳达生活在一起的日子是那么甜蜜、浪漫。他喜欢和琳达悠闲地漫步在夕阳下,更喜欢和她坐在花园的摇椅上聊天。有时,他仿佛觉得妻又回到了自己身边,这种幻觉让他沉溺,他感到生活充满了阳光,他们快乐地享受着每一天……





直到有个早晨,方振国突然接到老马的一个电话,于是一切都改变了。







事情还得从贝贝下乡后的第三个月说起,也就是方振国遇见琳达的前不久,贝贝也认识了一个“姑娘”,那“姑娘”叫小花,说到血统自然和贝贝没法比,是只串种的白色金巴狗。它的耳朵和背上有点儿黄色的杂毛,眼睛很大,有个黑黑的小扁鼻子,它下颚的牙齿微微突出,这让它看上去脸上仿佛总挂着笑容,温柔而亲切。小花的身上散发着一股好闻的香味儿,脖子上还系了个金色的铃铛,跑起路来发出悦耳铛铛声。它性情温和,从不乱嚷嚷。据说它是城里人送来的,在这个村上可就是最名贵的狗了。说它名贵倒还有一个原因,那是因为它的主人是村上的书记,在当地也算是个有头有脸的人。



贝贝会让小花爱上自己,还源于它和胖毛的那场恶斗。小花原是胖毛的相好,胖毛之所以叫它胖毛,固然是因为它胖,但胖也分很多种,有的胖得可爱,有的胖得强壮,而胖毛的胖属于胖得臃肿、累赘的那一型。其实小花谈不上爱它,有时甚至还有点讨厌。比如它很烦胖毛每次都眼屎巴巴地望着它,用那种色迷迷的眼神。还有,胖毛的嘴里总有一股臭鸡蛋味,那是他的主子经常喂它鸭屁股造成的。胖毛的主人在村里承包了个采石厂,在村上也算是个不小的暴发户。因为和村书记是邻居,加上两家有权钱交易,关系非同一般,平时走动很频繁,因此,胖毛和小花似乎也就成了板上定钉子的事。虽然胖毛长得难看,脑袋也不好使,但它对小花确是一往情深。小花试图拒绝它,但因为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加之它平时家教甚严,很少有外出同异性接触的机会,也就半推半就默认了这桩婚事。贝贝之所以会半路杀进来,还得归咎于呆呆惹得一场祸。原来呆呆,不光是呆呆,应该说整个猫耳庄的“单身汉”都垂涎小花的美色,它们中间有些“小伙子”的条件也不比胖毛差,什么生产队长家的阿黄、杂货铺家的二蛋……等等。在它们看来,胖毛之所以能得到小花,不过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罢了,所以它们分外眼红。于是,它们决定暗地里要好好整整胖毛,不让它那么逍遥快活。可它们在村上又是有身份的“贵族”,做这种偷偷摸摸见不的光的事要是被传了出去,那可是丢面子的大事。因此,它们想了个万全之策,找来呆呆,然后故意把它引到书记家后院的草垛旁,呆呆正巧看到小花,它看到小花第一眼,狗鸡就硬了起来。它激动地想跳过围栏,可好几次脑袋都撞到了横梁上,它跌跌爬爬好不容易翻了进去,就直朝小花身上扑去。小花顿时吓得花容失色,惊恐地叫个不停。就在这紧急关头,胖毛英勇地奔了过来,与呆呆开始了一场撕杀。结果,呆呆不仅没有吃到小花“豆腐”,还挨了胖毛一顿暴啐。胖毛拖着伤痕累累的身子回家时,被贝贝看见了,它当然不能容忍别人欺负自己的同伴,它也就是这样被卷进这场是非中的。至此,不得不承认阿黄和二蛋这个一箭双雕的计划的确做得天衣无缝,可它们没想到的是,贝贝搅和进来后,小花居然会爱上它,并且成全了它们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那天,贝贝领着呆呆去找胖毛算帐。到了小花家后院,贝贝纵身一跃,轻松地跳过了栅栏。只见,胖毛正陪着小花在院子里享受日光浴,看上去极其惬意。贝贝的突然出现吓了胖毛一跳,它警觉地连退几步,然后虎视眈眈地盯着它。它心想,这下自己又可以在小花面前露一手了。一想到前几天和呆呆的那场战斗,自己有几处打得还不够漂亮,正一直为此懊恼呢,现在居然又有个倒霉鬼送上门来,这不是又给自己树立英雄形象的机会吗?它想着想着,差点得意地笑出了声。贝贝站在离它们只有一米不到的正前方,一副泰然自若的神情,它不知道眼前这个满脸横肉的家伙在想些什么,它只觉得它长得很滑稽,以这样的长相来估计它的智商肯定高不了,它所想的也准是些无聊的事。贝贝看着它,眼神中带着一丝不屑。这时,一旁的小花胆怯地瞅了瞅贝贝,接着便不由自主地向墙根儿缩了缩。虽然胖毛还没有同它开战,但小花却能十足地感受到,眼前这个不速之客的身体里所蕴藏的英武和霸气。突然,胖毛趁贝贝毫无防备之际,瞪着通红的双眼奋力向贝贝冲去,它咧开大嘴对着它的耳朵就是狠狠地一口。刹那间,贝贝的耳朵被拉开一道长长的口子,鲜血汩汩地流了出来。它的表情霎时有几分痛苦,但随即又放松下来,“这个杂碎一样的货色,难道只会用这种卑鄙的手段吗?”它的眼神中充满了藐视,无所畏惧地向胖毛一步步逼进。胖毛开始有些紧张,它觉得面前的这个家伙杀气很重,可能会是个不好对付的角色。于是,它虚张声势地朝贝贝大吼了两声,也给自己壮胆。可贝贝不理会,它暗自好笑,心想,原来这就是它所有的伎俩,简直太小儿科了!贝贝越向前逼近,胖毛就越紧张,它的后腿甚至有点发软。“不行!我可不能在小花面前像个孬种!”胖毛心里直发虚。就在贝贝龇起牙的那一瞬间,胖毛唰地又向它冲去。这一次,贝贝眼疾嘴快,它牢牢地咬住了胖毛的颈子,然后揪起它胸前的长毛,头用力一甩,将它远远地撂开。胖毛还不甘心,它努力地站起来,抖了抖身上的尘土,喘着粗气。这时,它瞟了一眼贝贝受伤的耳朵,灵机一动,接着又向它流血的伤口处发起进攻。这下,可把贝贝惹火了,它头猛得一侧,胖毛扑了个空。然后,它又迅速掉转头,再一次死死地咬住了胖毛的脖子。胖毛痛苦地挣扎着,它越挣扎贝贝咬得越使劲。眼看着贝贝的半个大牙已经抠进了胖毛脖子上的赘肉里,鲜血直往外冒,胖毛这才哆嗦起来,它知道如果它再耍什么把戏,可能小命就没了。于是,它不敢动弹。可贝贝不依不饶,它的眼睛里迸射出一种必杀的冷光。只见,胖毛脖子里深红色的血顺着贝贝雪白的牙一滴滴地流下来,染红一地。小花看到这幅情形,它吓傻了。这些天来,突如其来的怪事接二连三在它身上发生,它长这么大从没像这几天经历这许多惊心动魄的瞬间。就在小花心乱如麻的时候,它突然听到了一个声音,那沉闷的哀号声仿佛来自遥远的国度,苍凉而绝望。不,这声音很近,近在咫尺。小花猛抬头,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那是……是胖毛?是从它喉咙里发出来的?”小花吃惊地望着它,这是它头一回见胖毛如此颓丧。胖毛在乞求,它乞求贝贝能高抬贵手放它一条生路,它投降了。胖毛一遍遍地叫着,求饶着,它眼眶周围的毛都湿了。贝贝终于领会了,它渐渐松了口。胖毛一下瘫倒在地上,许久,它黯然地望着小花。这时,呆呆不知从哪儿蹿了出来,它得意洋洋地在胖毛面前晃上几圈,然后故意摆上几个POSE,露出一副胜利者的尊容,它倒更像是这场决斗中战胜敌人的勇士。胖毛怯懦地向后退了退,它又望了一眼小花,便悄悄地逃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