羡慕?还是嫉妒?

好事成双–半小时见证两对新人。在这个为避免出错,只能假设每一个人都为GAY或Lesbian的城市,实为难得? 不久前刚拜访一年逾古稀的德高望重的老男教授,遇一青年男子,众人以之其子,吾认为是其助手。后来得知是其boyfriend,德国的。甚受打击。





没了????沙发????{:5_132:}

是的

老教授也时尚

:cn09:

Kew Garden 结婚?

Golden Gate Park

新娘子真水灵

真好。。。。。。。。

My point is the two little flower girls.

老教授只是很正常,并非时尚,是我的观念落伍,不了解三藩的文化。有市长大人的鼎力支持,似乎全世界的同性恋都聚集到这来了。

:lol: :lol: :lol:

那你的意思是三藩是向 gay city 发展喽

冰天雪地的看到这么温暖的照片…

就是可惜你没好好拍新娘子。:polite:

从远处偷拍的。况且是免费的,没给她拍丑就算不错了。
顺便提一下,美国的法律是:在公开的场合,偷拍合法 ,一般人in public place 没有“reasonable expection of privacy". 只有在家中,拉上窗帘后,才构成一个关于隐私的坚固‘堡垒’。欧洲法略有不同,即使在公开场合,一般人也有一定的隐私权,例如 我走在大街上,我对‘被别人看到’没有‘合理期待’,但对‘不被拍摄并传到网上’有高度合理期待。对于公共人物,像陈冠希之流,其隐私范围非常小,通常认为仅包含个人亲密行为。

是么?我以为欧洲也是大体只要是public place就能拍,private place如shopping mall,餐馆,办公场所不经允许不能拍。

新娘挺好看的

是挺好看的,不过我觉得小孩也很可爱。

只要是拍人,构成画面的主体,最好拍之前征得被拍人同意,这是最保险的。从外面拍任何建筑(不含军事禁区),倒是可以随便拍。建筑物外观是不可能获得专利权保护的,但其设计图纸可能受版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