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年PR填表的纠结问题,请各位达人指点!!!

本人目前正在填写10PR的申请表,其中section5 your home and finances, 上面是说 long residence in the UK是not required to complete的。之前很多人都说提供跟英国的紧密联系的证据会比较好,房产小女子认为会是其中一种,因此准备提供我目前mortgage的资料,如果是这样的话,不是是否应该填写一下section 5 里面的信息呢?实在是非常纠结,请各位达人指点迷津!万分感谢!

不用填。其实如果条件都满足没必要准备其他资料。如果你一定要准备的话,就把你的文件一起交上去就行了,那个section随便,不用填

谢谢亲的回复,我出境日期不超,没有gap,10年里有学生签证,PSW, 工签还有T1 HSMP,所有都是真实资料,10年期间一直遵纪守法,是个良好市民,所有bill都付清,不欠债,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对!~ 10年永居是个所谓人权的签证,所以,没有GAP,出境时间不超,没有违法记录,10年间都有合法签证。。。房产什么的材料都不是必须的,CASE WORKER,也不会因为申请者有房产,就特别对待的。

千万不要画蛇添足!

恩,没问题的

那上边写的很清楚不需要填,你为啥还要纠结这事呢?人家要啥你就给啥就行了,而且在表的后边有写的很清楚什么情况需要添加资料

楼上各位都是正解,一一加分了

谢谢各位高人指点!

既然大家这么说,那我就按照大家说的,按照要求提供护照,警察局注册,life in the UK跟申请表好了。其他以外的不提供了。希望一切顺利!

提交其他材料到底有没有必要呢?我也在迷惑中?

{:5_148:}有加分,多不多加材料要看你自己的情况,主要就是按照申请表来填,来提供材料,我记得最后那个10年和14年在申请表上写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