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現在有沒有appeal的機會? 是學校告訴你了可以,還是你自己覺得可以。這個很重要,如果學校不可以,你只能找法律途徑,i.e.起訴學校,但是這個耗時耗錢。如果學校說可以appeal,你同樣也可以請專業人做,而且一定要是母語是英文的。這個相當於是internal review, 通常是有獨立的panel來完成,如果你在這堆人裡面發現了你的老師或者處理過這個案子的員工你可以要求替換他們,這個違背了獨立的原則。你才來一年,感覺學校有點欺負人的感覺,處理的太草率。你英文好麼?如果是講英文的律師,你溝通會不會有問題?
2。 通常大一點的律師樓都有處理民事糾紛的部門,dispute resolution/civil mediation。
3。 申述是個很嚴肅的過程,不是你一封解釋信可以解決的。所以任何人說可以幫你寫信解釋都是騙人的。真正打民事案子的律師會陪你走完整個申述過程,現在如果有appeal的機會就好好利用,聆訊也是由這個panel來完成,這個是給你時間和機會解釋,而不是像之前那樣解釋沒人聽,電郵沒人回。如果是正式的申述,在聆訊之前校方有義務把他們掌握到的證據和做出決定時的依據提前給你或者你的律師,你好做準備。這個叫disclosure.不要在這個過程還沒有開始的時候就說要告學校,任何人都不希望走到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