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PR总结(关于计算十年)

不需要银行帐单

请问楼主几个问题,
我想申请十年PR,
有的说写COVER LETTER是画蛇添足,有的说写了会签的快点,听谁的呀?
我在网上看到了一个COVER LETTER样本,请问‘ Visa application made’是指他们收到我的护照的日期吗?还是指他们给我签证的日期呀?
我已经拿到我的SAR了,看了一下,有一次他们收到我的签证申请是在我的签证到期日后的两天,这算一个GAP吧?
有两次REJECT,等他们收到我的补充材料后的日期是我的签证过期后的20几天了,两次都是,这个有问题吗?
我每次都是签证快到期时寄的,所以他们给我签证时,我上次的有效签证都已经过了,晕!这个会不会有问题呀。

还要请教楼主几个问题,
我现在已经到十年了,我的有效签证到今年22nd December学生签.
我听LAW CENTRE 的律师说,万一被拒的话,如果我的有效签证没到期,我不可以上诉的,
但是不知道上诉的时期会给多久?
我是不是现在就可以不去上学了,这样我的学生签证不就失效了吗,这样要是拒了就可以上诉了吧?
还是,我在没拿到PR这前,还是要保留我的有效签证呀!!!继续上学呀!!!
极度矛盾困惑中!!!

麻烦楼主啦!!!

对于十年如果被拒,那只能等到本身有效的签证到期时候才可以上诉,也就是说,你要继续上学,继续保持你有效的签证,直道你拿到PR 或者说防止你被拒的时候还是有效的签证.

不过我想问问:你为什么不上学呢?

这个官方没有要求的,写不写在你,如果你所有的都满足要求,不用解释或者COVERING LETTER, 也没有什么问题.

如果你的申请材料里有什么个人需要补充说明,能够帮助你的申请的,那就可以写CL,帮助你的申请.

另外关于GAP,主要是看你上一次的签证到期日期和CASE RAISE DATE… 不是看他们给你新的签证的日期.

你的REJECT,是什么意思? 是你重新申请还是HO拿着你的资料让你补充材料? 这是两回事儿.

很好的帖子,加收藏
有一个关于出入境的问题,不是很清楚。我发现英国不会在出境的时候盖章,所以我就用入其他国家境的章来推算出英得时间,不过这样好像不是很准确啊。比如,我入境中国的时间是2001年6月15日(北京时间),但是我英国的处境时间可能是2001年6月14日(英国时间),那在申请表上写15日可以吗?还是说有更好的办法算啊。谢谢了

哦,我以为,要是我现在不上学了,我的有效签证不就会被取消了吗。这样,要是拒了我的话,我不就可以上诉了吗。
我是担心他们给我的上诉期是有限的,到时上诉期都过了,我还有有效签证,那可就晕了。呵呵,可能想法有点蠢。

SAR里显示的是REJECT,我记得是什么原因,只是把他们要的材料补了,就给我顺利签了。

请LZ帮帮忙,给点建议,谢谢!
我在英国一家学院的高尔夫与国际部工作了很多年,一直没换过emlpoyer, 但是由于是负责中国的项目,所以每年都有半年多的时间是呆在中国,今年七月份回到英国之后,觉得还是申请英国的PR吧,于是上网约好了时间,8月19号面试。去面试前准备了下列材料:
1、新旧护照
2、申请表SET(O)
3、一整年的工资单
4、一整年的银行对账单
5、警察局注册表
6、两封工作单位的信,一封是国际部主任的,一封来处Head of Faculty
7、与employer的工作合同
8、Life in the UK certificate.
9、护照照片
10、过去十年我们在中国签约、组织活动等的照片,还有出席苏格兰政府活动时与苏格兰First Minister的合影
11、苏格兰First Minister写给我学院院长的信件(苏格兰First Minister非常认可以我们在中国的工作,并给我们学院院长写信,院长同意把信的原件借给我申请签证使用)。

我这次申请存在几个问题:
1、我每年在中国呆的时间超过半年
2、2009年我在中国续签,正好赶上UKBA换成points base system,我的employer也不知道该如何办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帮我申请到签证要用的那个号码,但是由于我人在中国,HR在给我寄工资单的时候给弄丢了,等拿到重新出的工资单时,从UKBA申请到的那个号码已经过期,重新申请UKBA的号码又花了老长时间,最后导致我的两个签证之间出现了将近七个月的gag.
3、我刚来到英国的第一年,我的employer告诉我,因为我在英国境内呆的时间不超过半年,所以可以申请退税,于是HR帮我办理了退税,从第二年开始,HR直接就给我申请了免交税,所以从第二年开始我每个月只交NI,没有再交别的税。

8月19号去了格拉斯哥面试,面试官拿着我的两本护照一核对,马上看出来两个签证之间有将近七个月的gap,我解释了我的工作性质,然后说我的employer有写信解释这个原因。面试官说好,你坐到旁边稍等,我一会会叫你的号码。5分钟后,我的号码响起,面试官把我叫过去,说他已经看了我的employer的信,他明白这是我的employer的错,不是我的错,但是由于存在这个gag,他无法做出决定,第一他不收我的钱,第二他也不拒签我,只是希望我把资料寄到UKBA,由他们来做决定。于是面试结束。

因为我十月份要回中国参加一个非常重要的活动,所以我决定十月份从中国回来后再递交,现在想请教各位大侠,我这种情况是否还有希望?或者哪些资料需要做出改进?

非常感谢!

Shirley_Ouyang

这个怎么说呢, 首先说说十年签证的事情,本来就不接受面签,只能寄签。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拿到了面签的APPOINTMENT,因为这个让我感到奇怪。

再说你8月19号的面签结果,我不感到意外,
你的离境时间超过了所要求的天数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这个是因为工作的性质,所以有了雇主的信还是可以解释的通。但是你7个月的GAP是没有办法掩盖的,申请十年单次的GAP不能超过10天。除非有特殊的原因:比如健康。所以不管是谁的错,结果就是你有7个月的GAP,这个才是问题。至于税,如果这个是问题到时候你申请补税就可以了。另外十年永居申请只能寄签,而处理的TEAM在利物浦,所以他们也没有办法受理你的申请。让你寄给UKBA这才是正常的程序。

虽然你和我工作不同,但是我们俩的工作性质还是有些相同,因为我的工作也需要我回国,不过我回国的时间比较短,另外我当年申请的时候离境时间超过了(由于工作关系),但是我没有GAP。所以我拿到了PR。 另外十年永居申请还考虑一点儿就是你的UK CONNECTION, 当年我申请的时候也有First Minister (Alex Salmond)的合影等, 但是这个对你个人的申请没有绝对的帮助,因为在信件中并没有提到他本人愿意支持你申请PR,也没有提到你个人对UK做出的帮助等,所以当时公司的律师只是作为辅助文件提交。但是如果你有房产(TITLE DEES)这可以作为你的主要UK CONNECTION, 另外就是如果你可以找到3-6个人做为写reference, 并注明愿意支持你申请SET(O)会很有帮助。 比如:教授, DIRECTOR, FIRST MINISTER…

你可以按照我首页的那个介绍,按照律师的详细的单子准备,并针对你的问题加强部分内容的准备。
剩下就是看你的运气了。

那REJECT之后,护照给你了?
(lost chinese input… sorry)
was your visa still valid after you receive your passport? any gap before you re-submit your application?

都是这么算得这点儿小事情 简单! 花点儿时间就是了

非常感谢LZ的帮助,看来我是要找律师帮忙了。

UKBA刚推出的新政策,申请PR也可以享受premium service直接约时间面签了,只是需要比寄签多交300多英镑。,

关于UK Connect,我在英国没有房产,现在已经有两位同事给我写了信,一位是Director, 一位是Head of Faculty,都讲明我对学院业务开展的重要性。我在英国没有什么朋友,因为本人比较宅,除了上班,业余时间都花在高尔夫球场和网球场里了,如果还需要的话我可以让我们学院的院长写,还可以让我几位退休的同事写,他们会很乐意帮助我的,只是我得问律师应该如何写了。

另外过去这十年我为学院招了两百多学生来我们学院学习高尔夫管理、高尔夫球场管理,这些可以作为我对学院的贡献的证据吗?

如果我能出示证明是因为健康问题耽误了我的签证呢,因为我现在正受健康问题的困扰,正在英国约医生准备做个手术。只是中国境内的证明在这里能派得上用场吗?

再次表示感谢!

premium SERVICE不是新推出的政策,只是10年永居是其中的不能面签的而已。当初不知道你怎么选择的APPOINTMENT,应该是选错了。 不过这都过去了,如果申请十年永居,一定要寄签。没有问题的只要准备简单的所需要的材料就可以,有问题的就看你所解释的是否让签证官满意了。 至于你的健康状况证明,我不好多说。我只能说:不要提供假材料,永居不见得是唯一可以留在英国的办法。
The premium service is not available for applications as a businessperson, innovator, investor, self-employed lawyer, Tier 1 (Entrepreneur) migrant or Tier 1 (Investor) migrant or on the grounds of long residence.

另外,律师所要球你准备的材料大概也就是我第一页里写得那些,对于你的问题了解情况的还是你自己,也只能你自己才能自圆其说。
如果找律师,一定要找负责任的律师,有经验的,特别提醒。不要上当受骗。

看来我的贴子放错地方了,我是五年工签转PR的。

LS 真搞不清自己的情况。 问了半天都 不知道是 申请的神马类型的签证。。。。

哦, 5年转PR那我就明白了。

那这样的话还是很大的可能的,因为5年转PR主要看的是在满足申请的条件之上(离境时间,签证以及交税情况),雇主是否愿意继续雇佣。
现在你的问题还是GAP和离境时间过长,不过该解释的你的雇主也都解释了,你的税怎么解决的? 你要补税吗? 还是雇主有什么官方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