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喜剧?:十年永居被拒 (更新:reconsideration通过!)

普通签证拒签后是可以重新申请的,不知道永居可不可以。但我认为你应该尝试一下。

重新申请一次,然后把03年邮局罢工的事情解释一下,然后附加你自己的证据,只要证据充足,他们没有理由拒你。

大不了再等几个月,反正你有合法签证,如再拒签你再上诉。

上诉是下下策。

请问可以pm律师联系方式吗?谢谢

天啊:cn01: , 看着我的心也凉一大半了。。怎么轮到我们就这么。。现在在想要不要把sar的资料给寄过去 作为补充。。:cn03:

我2003年的情况和你一样,我也是10月31号签证到期,申请SAR的记录上显示HO是11月16号收到的application。我的Gap比你少一天,我写了封covering letter专门解释了这个Gap,因为邮局罢工,还附上了BBC的article,网址是:http://news.bbc.co.uk/1/hi/uk/3226147.stm, 我除了这个Gap,还有一个5天的gap,是2002年,这个我就解释说不知道,但我记得肯定是在签证结束前寄出去的,没有别的evidence。

我是7月底寄出的,8月初就收到了永居呢。我觉得你这个case worker太严了。深表同情。建议你去问问律师的意见。

谢谢xinxinhan 我打算再寄一次,附上罢工的新闻,以及证明我与31日交过钱的证明。有你这个case的话我感觉也放心些了。

估计破财是怎么也免不了的了…

加油!

希望楼主成功~

那楼主如果那个算是GAP的话,还可以等到2013年的11月份再申请吧?那样也是10年,为什么楼上的要说是个很小的机会呢?这不是合法合理的10年吗?

哎,看了这个帖子我的心也是一沉! 我情况也和楼主差不多,都是2003年10月31号到期,然后在那年10月20号就把通过学校把它寄出去了,可是因为罢工Home office 11月7号才收到,所以我赶紧联系我的学校,让他们给我写一封信,上面给我证明说我的签证时在当你11月20号也就是我签证到期前寄出去的。 我没有cover letter也没有附上罢工的新闻。。。 8月6号寄走的申请,现在还没有收到, 担心中。。。。

可惜我不是通过学校寄的,没法出这个证明…

不要放弃!! 十年啊!

看得我心惊胆颤啊。。。我01年续签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原因,10月31号签证到期,可是下一个签证的签发日期是12月17号,中间隔了1个半月。。。这么久远的事情,哪儿也查不出来到底是学校给我寄晚了,还是HO当时效率很慢。。。

本来打算今天寄出去的,现在心中好担心啊。。。

我看得心里瓦凉瓦凉的。跟楼主的case 一样啊。。 签证也没到期, 仔细看了下自己的, 发现我竟然后3个这么大的gap… 也都是肯定是在visa expire 前寄的,不过没有证明了。。还没有要 十年纪录。。。

不要放弃,放弃就什么都完了!加油!!!

我的十年纪录等了7个月,还是没有等到,索性上个星期二申请就寄出去了,现在有一个超级大,三个月的gap(2002年的),也没有办法证明。。。心里也是瓦凉瓦凉的。。。

大家因该想个对策,怎么才能证明签证是在到期前寄出去的(2003年以前)!!!

你好xinxinhan. 我的情况跟你一样是两个gap (03年10月的4天,04年11月的2天),当时问了律师,她说2个gap基本就不行了,后来在网上一顿搜索才知道了03年的罢工,所以打算用这个作为证据说明,但是这样一来我就还有那个2天的gap需要解释,…其实这两次我都是按时寄出的,因为以前一直有个错误印象,以为在签证到期以后寄出续签是要被拒的,所以每次都确保至少最后一天都会寄出的. 但是邮局单据什么都没有了… 所以看到你的case给了我很大信心,因为你也是有2个gap而且就签下来了.非常感谢你的分享.

我和你的情况是一样的也是8月初寄出申请的,同时也有一个2003年10月31号之前通过学校寄出的,所以也有一个17天的GAP, 可是我当时在邮寄的时候没有写出
2003年有strike在我我的申请中。
神呀,请保佑我们把!

你得看内政部收到你申请的那个日期(盖了一个received on几月几号的戳),不是下一个签证签发的日期.

决定你是否有GAP不是看你两个签证到期日和签发日之间的间隔,而是看你旧签证到期之日和申请表寄出之日(如果你有保留邮寄收据的话),或者说是home office 收到你申请的日子,之间的间隔。
比如说,旧签证2006年10月31日到期,你在10月20日就寄出了申请表,homeoffice 10月21日收到(这一天home office 叫 case raised date),新签证11月底才签发,这样的情况虽然旧签证和新签证之间有一个月的间隔,但是因为你是在旧签证到期之前申请的,是in time application, 所以是不算有间隔的。
如果申请是在11月1号之后(包括1号)递交的,那就是不是 in time application了,那就有间隔了。比如说11月7号寄的,那就有7天的GAP。
楼主的情况是最无辜的,她在签证到期之前2003年10月31日递交的申请,可是因为邮局罢工,导致home office 17号才收到申请 (所以home office 记录的case raised date 就是17号),因为时隔多年,楼主又没有保留当时邮局的收据,所以home office 就可以说楼主有17天的gap。但是如果可以找到证据证明申请是10月31日之前,包括31日寄出的,那这样就没有gap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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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HO主要是看收到申请的日期,而不管你什么时候寄出的。2003年8月续签收费以后寄签的收到后HO都有acknowledgement letter, 也有银行收钱的纪录可查。证明HO收到的日期容易些。2003年8月以前的续签寄签,因为没acknowledgement letter,也没有银行记录,要证明按时寄到了HO,只能看十年记录上的receive/raise日期。这样的话只有申请十年记录了。如果十年记录上也没有,就没办法证明你是按时寄出的。寄出的单据等等也不是直接证据。

话说申请十年记录也很慢呀。听说有的等了七八个月也没下来。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