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我这个情况,APPEAL可能结果还好一些,因为毕竟资料账单都在那里,他们自己算得不对,上了法庭估计还能扮回来。或者说APPEAL就是一个很危险的道路?
是的,我办的是5w的那个,最终余额有5万1000将近,过去100多天都不少于900镑,但是5万镑上分好几次存进去的,一般来说5万也不可能cover太久吧
你是PSW,可以在英国重新递,5万镑或者20万镑的T1E都可以,最好不要回国签,目前国内审核标准无论是资金还是商业计划都比英国严格很多。行政复议是Judicial Review,但这个说不准耗时多久,搞不好就会陷到Johhn版说的那个两难境地。
这个说不准,规定是不能从投资的钱里面拿生活费,投资要求是5W以上(没有上线),如果他硬把5W1算成投资的钱,那么就和我的情况一样,没有生活的钱了。要不你赶快写封信去,解释一下,应该还来得及。
哎,我签证是找的律师,我赶紧和律师沟通一下吧
我也倾向于在英国重新签,商业计划资金什么的都不担心查,只是这个拒签的理由牵强了些,很不服气,还浪费钱。递了申请以后,一直在着手商业计划和准备如果要面试的话怎么弄。没想到来个这个东西!
请问如果重新申请的话,这次拒签的记录会不会有很大的影响呢? 会把所有的申请资料更新一遍,然后投资和生活费完全分开。
有拒签记录肯定要说明。资金的情况还是尽可能安排的straight forward一点比较好。
恩恩,这次这个教训真是学到了。得把每一份资料都表明说清楚是干嘛的。吃了个哑巴亏。
请问一下,可不可以马上写信去问问那个CASE WORKER是否愿意RECONSIDER一下,如果他不愿意或者一直拖着不回复的话,我可不可以在下个月直接重新申请呢?就不管他的回复了,反正CASE是CLOSED了的吧。
重新申请需要说明拒签情况的嘛?申请表里好像没有要求?还是说写COVER LETTER说明?
谢谢。
突然想起了,那个资金证明,简直是乱来的。
出具了四份银行账单:三份是用来凑200K的,是SAVING ACCOUNT(CASH)。一份是用来证明生活费的900,是E-ISA (CASH)。但是GUIDELINE里面说投资的钱必须是CASH,而且不能放到ISA ACCOUNT里面,但是生活费可以放ISA。
投资的:
The money must be in cash in the account. We will not accept ISA accounts or assets
such as stocks and shares;
生活费的:
Evidence must be in the form of cash funds held in an account (this includes savings
accounts and current accounts even when notice must be given). Other accounts or financial
instruments such as shares, bonds, overdrafts, credit cards, pension funds etc, are not
acceptable, regardless of notice period.
CASE WORKER居然全算到投资里面了,他不知道投资的钱不能放ISA ACCOUNT里面的吗?! 这不是自己打自己脸么?
生活费也不能在ISA里吧。
caseworker一天要处理很多的case,可能根本没注意那么多,他们有时候很粗心的,对于这些细则可能还没你本人读的仔细。所以前面的人说的对,对待他们就是要当对待白痴,功课都要自己做好,note贴好,写一下说明,不然他们很有可能脑子转不过来。就比如有一次我买东西9.3镑,我给他10.5,因为我没正好的30p,也不想被找70p零钱,他只要找我1.2就行了,但是他把50p还给我说,10镑就够了,you don’t need another 50p。所以有时候老外的算术就是这样,脑子也不会转弯。
最近国内和境内被拒的人都越来越多了。。。。
投资的:
The money must be in cash in the account. We will not accept ISA accounts or assets
such as stocks and shares;
生活费的:
Evidence must be in the form of cash funds held in an account (this includes savings
accounts and current accounts even when notice must be given). Other accounts or financial
instruments such as shares, bonds, overdrafts, credit cards, pension funds etc, are not
acceptable, regardless of notice period.
要求里面没有明确说生活费不能在ISA里面,只是说了必须是CASH,甚至能在给NOTICE的账户里,E-ISA是CASH SAVING ACCOUNT,还不用给NOTICE。投资的钱是明确说了不能在ISA啊。
估计他们不知道ISA有两种,一种是CASH一种是SHARE的 ?
还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
看隔壁的帖子有个CASE WORKER居然要求申请人提供客户的DEGREE CERTIFICATE。 WTF?
因为新政策下明显是要严查的,材料只要一做不好就给case worker借口拒签了。所以材料准备上还是尽量注意不要给人家有借口说事就是了。
真的疏忽了啊,没想到申请表里面写清楚了还不够,还得再准备小NOTE,COVER LETTER什么的。血的教训,以后会注意了。
是啊,的确是这样。我最近有个朋友也是因为maintainance的问题被拒签了学生签证,由于他递交申请的时候之前的签证已经过期(其实没过期前递交过一次,但Home Office没能成功从银行卡扣出签证费,把材料退给他了,说收不到钱,因此申请invalid,这时候原来签证已经过期),收到拒签信时候已经逾期逗留超过90天。现在只能回国了,课程只读了一半也只能回去,并且有一年entry ban(因为预期逗留超过90天),最早要2014年才能再来读书了,也是血的教训。
我觉得,只要感觉会有争议的地方,就要避免这种两可的情况。。。UKBA的人只看条例,他们可不是万事通,,,就算是他们误判了,一个“以为”就可能毁了申请人一生啊。。。尽管有的可以翻案成功,,但也劳民伤财。。所以,所有的材料都要明确,明确,再明确,把UKBA的人当傻瓜对待。别指望他们还会帮你算算术。。。
就是,一点点模棱两可的地方都不留。已经把三张账单投资的钱算好了填在表上了,剩下一张账单上得钱的就是生活费,正常来说是不会有奇异的。
我更怀疑的是他可能连申请表都没有仔细看,不然能看出来三张银行账单是投资,另外一张是生活费。
楼主你什么时候递交的,ukba 太脑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