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T1G转永居,短期离境原因可以写探亲看望父母吗?

5年中,多次回国看父母,每次逗留1-2周而已,5年来累计出境70天。

在申请pr的时候,每次离境的原因,可以直接写 探亲吗? 还是一定要写business?

如果写短期离境看望父母,是不是就不需要提供什么离境证明了? 在永居表格里面写与工作有关的离境必须提供证据。 有没有类似情况,写探亲看父母,顺利通过pr的?

实话实说,又没有违反规定

实话实说探亲,会因此被拒吗? 现在的离境要求看不太明白,是不是 一定 要paid holiday,或者 paid anual leave, 或 business?

没问题的。才那么几天

完全没有问题啊,就是回国度假和探望父母啊

各位都说没问题,但是如果写短期离境看望父母,是不是就不需要提供什么离境证明了? 在永居表格里面写与工作有关的离境必须提供证据。 有没有类似情况,写探亲看父母,顺利通过pr的?

我是自雇,也同问。

之前的帖子有提到,并且也有实例,你搜搜看。没有问题。

是没有问题的,就写探望或旅游就可以,我每次回国一个月,我还去欧洲旅游好多次呢。你去仔细阅读永居的那个表格的指导文件,只要出境还是提供下证据保险吧,其实就是你工作地方的hr证明你那个时候是annual leave就好了,我每年自己休假时间是自己选的。人家hr也不管你什么时候放假或去哪儿的,只要hr在信中有提到你有多少annual leave就可以啦,如果还不放心可以自己把当时出境的日子列出来,然后让你部门经理证明你那些个时候都是在公司的annual leave时间,签个名盖个章就好。其实hr提供的annual leave 允许时间就可以了,我是不放心,反正也不是什么麻烦事情,所以让我经理给证明下。

規定是必需是有薪假或出公差。沒事回家探親不行,不過沒聽說誰這樣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