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0年7月来英国,一直Tier 2工签在大学工作到现在。关于永居申请,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下大家。
-
我的PhD学位在香港中文大学读的,之前申请Tier 2 签证时,第一次英语用PhD学位是taught in English证明的,随后的签证申请每次都用之前提供过英语证明了,因而不用再次提供。最新的Set(O)永居申请表中,对英语要求UK NARIC证明PhD学位是taught or researched in English. 请问我这样的case一定要UK NARIC证明吗?另外,表格最后的documents checklist中提到的English Language speaking and listening qualification要提供吗?如何提供啊?
-
表格上说只需提供现在雇主的工作证明信,payslip and bank statement. 我之前曾在另外2个大学工作过,都不需要再提供工作证明了吗?
感谢热心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