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伦敦租房千万不要组李斌的房子,绝对坑爹!!!

和那个李斌打过一次交道,他说自己是如意房产的老板,也是如意超市的老板,但是个人素质非常低,女朋友也好不到哪去,不知道是不是女朋友,反正见面看房的那天车里做了 一个女的!
总之一句话,给人感觉很不舒服!

你少在这里废话。在这里装什么好鸟。车里座个女的舒不舒服和你有什么关系。你怎么不说说你当时租房来干什么。不是拿来转租当二房东转租的。现在在这说你不舒服。房子当时为什么没租给你。不就是问你要ref你拿不出来。你在这多这一嘴不等于找骂。在这里说看房时车里做个我女朋友你不舒服。你是妒忌没男人带你吗。纯找骂。傻逼。。

从以前当学生到现在工作,大多是都是去英国中介找的房子,起码合约签得正规。不过也住过一次中国人的房子,房东是大学老师,为人超级超级好,所以说也不能一棒子打死一船人!
ps:看lz的口气,整个就是地球围着我转,如果在这说的没有事实依据,是有可能被告到法院的,这里不是中国耶,尊重下法律好不??双方如果解决不了,请到法院~~

我已经决定要起诉他了

此贴已火,马克一下:lol

这么说话可真不厚道,打酱油的都看不下去了。即使说,你特想落井下石,也得说个靠谱点儿的事啊。人家女朋友(当时还是坐在车里的)给你感觉舒不舒服跟这事有什么关系呀,你这托儿做得有点太明显了,嘿嘿’:stuck_out_tongue_winking_eye:

我也是打酱油的.

首先我很不喜欢蒋玲玲童鞋的这种撒泼打滚的方式. 网络时代你把别人揪出来游街, 你自己也不会独善其身的. 280镑买个教训.

再说了, 李斌的房子这么烂, 你还要住, 一定是有原因的. 比如你当时找不到房子, 比如什么什么… 你如果已经享受了这些便利, 还要别人按照你说的去做, 就是你的问题了

李斌童鞋, 你的错误在于, 蒋玲玲这种不顾一切撒泼打滚的个性. 你平时就应该有观察的. 最方便的办法就是以她可以接受的条件解决, 赶紧送走. 而不是鱼死网破. 你未必能玩得过她. 做二房东可以赚点钱, 但是也不能什么钱都赚. 很多时候该赔是得赔点的.

各打50大板不合适, 还是觉得, 经过李斌自己的解释之后, 郭玲玲这种占了便宜还卖乖的房客更叫人讨厌一些.

发言完毕. 我去买酱油了.

还有, 那些喜欢听信二房东花言巧语, 贪图小便宜租房子的人, 结果后来上当受骗又上来哭诉的人, 真的很叫人讨厌.

这个世界哪里有免费的午餐, 更何况还是在英国. 一分价钱一分货的道理懂不懂的啊.

送你一句话, 活该.

二房东还能赚钱嘛?我怎么不知道
我以前租的伦敦的房子三间房的,分租给其他两人,我还要出的多点;
以后能不为了DEPOSIT的事吵来吵去的嘛?
那LZ自己也有点骨气,出去跟中介租好了,一个STUDIO也就800多镑,加上BILL啥的一个月1000多;
话说,我要是那房东,就设个BILL的上限,一个月一人40镑,超出的部分他们自己SHARE;900多镑的BILL,一年都够了

我想请各位不要一棍子都把二房东打死 不是所有的二房东都是坏的 都赚钱的 不是所有的房客都是好的

从两个人的陈述和李斌同学的以前的帖子来看, 显然李斌同学不是一个好二房东… 但是当二房东的人都是要赚钱的. 只是有些人赚得比较狠, 有些人赚得比较少而已. 李斌同学的错误在于赚得比较狠, 结果和本来就不省油的等给烧得更旺了. 除了有些钱扣得比较多以外, 没有什么大错误. 至少还是还了押金的大部分, 至少该修的东西最终还是修了. 没有玩人间蒸发这一套. 所以作为二房东, 他还是满足基本条件的.

但是相比李斌同学, 蒋玲玲的所做所为显然更叫人讨厌. 从她急吼吼的口沫横飞的陈述上, 就能看得出她多想把李斌同学的生意搞砸. 尤其是带别人看房子, 她还要在边上说涨价不涨价. ------ 明显是个挺多事儿的女孩子. 尤其是是本帖的第一句. 人家不过扣了你280的押金. 你至于要第一句上来把人家弄上法院, 剥夺居留权么? 明显是国内那种不知天高地厚脑子里面一根筋的女孩子. 你搞死她, 估计到时候你也活得不舒服吧?

能弄出来900多电费的人, 显然是够狠的. 所以280扣了, 也是对的.

两个人在这里咬得狠, 其实只不过是两败俱伤. 不相信两个人谁敢把对方弄到法庭上.

完全同意, 如果那么不喜欢二房东, 自己有钱去和中介租嘛, 一个月房租+bill 1000镑算少的了, 我觉得至少1100-1200. 而且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 你交给大房东的1000多镑押金走的时候也很有可能要不回来。 走的时候professional clean + inventory check out 就要400-500镑。

就折腾吧, 到时候人家要做二房东的还会做二房东, 只不过不租给中国人了, 然后以后真正有需求的都只能高价和大房东租, 然后被鬼子坑, 中国人自己搞自己~~~

我已经通过律师起诉她了。

他电费的单子根本就没标明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谁知道是多长时间用的?

房费是房费,押金是押金,押金抵房费是要双方协商的,并不是单方面为所欲为.
凡事好商量,商量不成就到处诋毁就不好了.人言可畏.

押金是雷区,一定要处理好押金问题.能让则让.

1个月估计有点夸张了, 不过3个月900镑也够多了, 我现在的4bed house, 冬天3个月电费300多点。

李斌不是说已经找律师了么. 怎么也没动静了.
找律师不知道起诉的依据是什么? 她诽谤你? 可是你也骂了她是疯狗了呀.
还有. 你在电话里说, 要弄死她.这个就是赤裸裸的威胁啊. 在英国是犯法的.

所以不明白你的律师该如何起诉. 别辛苦赚了280镑,最后都送给律师了.

看这个帖子也给租房子的朋友们提个醒,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还是正常渠道找房子,有租房合同,房东要提供房产证明,入住前要有inventory check,虽然说都是中国人租房子比较好说话好沟通,但是很多情况下不受法律保护,大家在英国学习,花的都是父母的血汗钱,真的要小心谨慎,租房子要考虑好,注意观察,看看在那里住客的反应,房子干不干净,很多细节能看出问题的,二房东的房子最好不要租(除非他本人也住在那里),出了问题不好处理的,二房东通常会推脱责任。

Concil 的话一般看房东人如何,我这都自己跟concil联系解决TAX的问题,信扫描了发过去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