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牛, 根据我的理解, 因为你离开时还有上诉权, 即appeal right not exhaust, 所以upper tribunal 的决定仍然不是最终决定(final determined), 所以从整个Case的状态而言, 你仍然处于pending状态, 即(from the time it is instituted until it is final determined ), 根据3C/3D的第9条http://www.ukba.homeoffice.gov.uk/sitecontent/documents/policyandlaw/IDIs/idischapter1/section5/section5.pdf?view=Binary ,你的leave 一直是extended的, 直到你的appeal right exhaust或者final determined, 但你在中间就离开了英国, 所以你的3D leave to remain的结束日期就是SAR上的appeal right结束的那一天, 所以你离开时是有3D leave to remain的, 而3C/3D leave to remain的话都计算是10年永居中的, 所以你就属于离开时有leave to remain, 回来时也有visa的例子, 中间的日期只算做是absence.
说到这里, 我倒想了了一个办法给那些差几个月时间就到10年的同学, 他们可以随便申请一个比如学生签证什么, 一定要in time application, 即使是明知被拒也不要紧, 但关键是被拒后要一直上诉, 记住这期间一直受3C/3D条例保护, 也算入10年的, 而且上诉本身排期都要挺久的时间, 到了满足10年的条件时, withdrawal appeal然后立即申请10年永居, 就通过3c/3D leave to remain 达到了10年的要求. 不知道这样算不算比较tricky的方法, 但从法律上来说是可以的, 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欢迎大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