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老公刚刚通过十年拿到永居,我从2004年入境读书,在2009年才改为陪伴签证。(我们在2003年中国就已经登记结婚拉)
但我现在持有的还是老公的tier 1的陪伴签证。所以现在就像申请结婚签证然后在申请永居。但是把表格打印出来在填写中对于第7章的资金要求有些添不明白拉。希望知道的朋友给解答一下,谢谢
第一个:由于爱人的永居下来拉就没有报多的税,所以今年5月份之前的工资单与银行帐单的转帐数额不符(我们是在叔叔的公司做事所以说拿到永居就没有多报很多税)但是知道我要申请结婚签证,从6月份又开始多报税拉所以6、7、8、9月份的收入就高然后数额和银行都是绝对正轨的。问题是必须要求提供6个月的工资单和6个月的银行帐单吗?提供最近4个月的可以吗?
第二个;关于表格中的问题(你和你爱人年收入个是多少)这个年收入是指从现在九月份到去年10月份以后的总收入吗?我有2013年4月份的P60。我爱人的收入已经绝对超出最低要求拉。这个年收入是指P60上的年收入吗?
第三个。我们的确是实事婚姻而且有孩子还有房产,就是这个资金上在年初没有报多。但是现在也多报拉。大家建议需要找律师办理吗。我不着急护照,面签比邮签好吗?
谢谢大家的帮助
好像不用资金要求吧,if you were granted leave to enter or remain …before the 9th july 2012 you are not required to complete section 7A,proceed to 7B.
我也读了、可以不填。但是以前听人说过如果不填容易让他们找麻烦。关键我的资金材料也够。搞得我就不知道怎么办了!谢谢你的回复。就想问问填过的人怎么填的。还有只提供4个月的可以吗?
你是按照旧政策,没有资金要求,不需要填
我也看啦。是不要求填写。那我就不填了。但是内心还是有些肝颤哈哈。如果有没填写过的申请人可以告诉我一声呗:loveliness:
但是还是递交我们最近4个月的工资单和银行帐单作为辅助材料可以吗?还有最近邮寄签证好还是面签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