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说只要收到移民局的信就证明他们已经对比过你的声音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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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KVI分类的依据是, 在ETS的帮助下, 如果是invalid的, 说明UKVI有至少两个证据来源证明是代考的, 那就是确定无疑的了, 如果是questionable的, 那就说明还没有确定但是非常可疑的, 如果是invalid的话,那应该就是直接取消visa遣送了, 如果是questionable的话, 可能会参加面试来确定是否是真实的, 比如贴子后面有举例说考试人在考试口试中操着东伦敦口音可是实际中却连自己的名字都说不好, 这样也可以确定为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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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 枪手不会只代考一个人, 因为这样收益太小, 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 对比一下考试者现实的口音和在口语考试中的录音就可以确定是不是在代考了. 也有的学生英语很好, 学校说应该不会是代考但结果发现该学生是帮别人代考的枪手. 总之, 如果UKVI确定的话, 冤枉的可能性很小.
总之现在UKVI是大有"宁可错赶千人,也不放过可疑之人"的架势, 当然有的学生是正规考试的, 但在现在的大形势下必然也会被检查和询问而受到连累, 但真的就是真的, 代考的 you never know one day it will bite you back …
你需要做的就是2种方式,一种是在英国国内到法院上诉,因为内政部不允许你内部上诉,所以只能去法院上诉,同时必须要额外提供一份其他考试的英语成绩,以此来证明你目前有这个能力,到法院上诉只能期望内政部不跟你死磕,意思就是在你拿到另外考试的成绩情况下,内政部不会去赶尽杀绝,对他们来说,要去证明一个人作假,是一个比较费时费力费钱的工作,所以在你有新成绩的情况下,按常理内政部一般不会去死磕的。特别是出庭的内政部律师一个人一天都代理好几个案子,不会太认真的跟你死缠到底的。第二种就是回国去重新考试重新申请,因为回国你就没办法上诉了,你申请内政部内部上诉百分百要输的,法院上诉根本就没法院接受你案子,中国法院不可能管到英国内政部,那就只有重新考试重新申请了,重新考试重新申请也就默认了你之前的作假,大使馆在审核你的新签证时候,不知道会不会以此为借口来拒签你,又是一个新问题。所以如果是我选择的话,我选择在英国上诉,如果你连考试都考不过的话,那我上面说的就都算白说了。
现在一般考试都要提前预约,考过之后也要几周才出成绩,所以能不能在上庭前拿到考试成绩也是一个问题,这就要看你法庭的排期走运不走运了。还是那句话,死马当活马医了。
那个英语很好结果发现是帮别人代考的我也有看到…
我也听过本来是去找人代考的结果代考人手不够反而得自己考,还过了!!! 这就真是上辈子烧高香了…
这个过程并不复杂啊,挺容易的, 就等于从MP3中找一首歌出来放一样, 一放口试录音和被代考者实际的声音一对就行了. 甚至从heathrow机场都能调出口试声音, 我认识的一个学生就是这样在机场被确定是代考而马上就被遣送回中国的, 现在 JR还没有听说有成功的例子, 法院现在已经有了案例, 想翻案也很难.
呵呵…这算是杯具中的洗具了…
如果另外的成绩是毕业证呢? 毕业证的颁发时间也和托业考试时间差不多. 申请大学用的是雅思申请的呢? 能算是另外的语言能力证明吗?
其实我一直很想问, JR到底是什么啊,论坛里反复谈到…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些因为提交托业成绩申请签证的学生, 在被叫去interview的时候, 直接调声音出来比对不就好了吗,还要问这个问题问那个问题弄得那么乱七八糟的…
JR也就是Juridical Review, 翻译成中文叫行政复议, 即由UKVI内部人员来审查整个决定过程是否合规的一个方式, 而Appeal就是上到法庭由法官来决定.
当然如果被怀疑者自己承认是最好的, 也省了他们找录音的过程…但这个口试录音是最直接的证据.
这样的话能说被找去interview的都是他们怀疑的对象,他们就想看看这些被怀疑者有没有自己承认的?
我认为是的, 也就是属于上面说的questionable的…要不就直接发信赶人了…
JR行政复议的方式想都不用想肯定赢不了,因为内政部有权仅仅根据怀疑就可以拒你,何况还有了一些间接证据的情况下。同样如果是到法庭上诉的话,如果内政部跟你死磕,肯定也是会让你败诉,那为何我还建议用法庭上诉呢?因为内政部如果想证明你作假,必须要在法庭上提供直接的证据来证明你作假,不能光播个录音就算了,肯定需要一系列的专家鉴定对比,提供书面的鉴定书才可以被法庭接受的,这对他们来说就是浪费钱,那样的话,如果你能提供新的语言成绩或者以前同时期的雅思等成绩,从节约成本的角度来说,内政部应该不会去折腾的,这就是我说的他们不和你死磕。这个方案只能说是个死马当活马医的方案,只能寄希望于他们人手,经费等不如,放你一马。
上面说的自己去承认,那就是自己给自己找死路,内政部正是因为没有那么都经费去处理这么多作假的,才想让作假的自己承认,好让他们省事。就好像很多谋杀案件,从很多情节上可以推断是这个人杀的,但是到法庭上就是没有办法定罪。
我觉得你说的好有道理啊, 就算已经确定是唯一的DNA或指纹也得经过所谓鉴识科鉴别, 更何况是都还不确定的声纹呢…
我老公已经2013年4月回的国,之前2014年8月办的genaral visitor visa,然后被拒了,拒签信里的第一段话就说我老公之前出示过无效的语言成绩单,所以影响了整个信用度, 后面的话就全部关于怀疑资金不足的问题了。 他现在11月18号又递交了一次genaral visitor visa 申请, 然后这周收到email说他的签证申请比较复杂要延迟给决定,上一个申请就等了两个月, 这次语言还会影响他的签证吗?他很久以前也在英国找过代考托业:cn03: 。 这个假语言成绩单会一直影响以后任何英国签证申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