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说现在如果被拒签,不能上诉,而是改为28天内重新递交一次签证。
请问这个具体的制度是怎样的呢?谢谢。
如果第二次递签之后又被拒签是否可以28天内再次递交还是要等申诉结果呢?会怎么处理?
没听说过,坐等大神回复
你的拒签信上面都有解释啊,看看吧。。。
关于签证这事,还真想说一下。 本人自己亲历了好多次申请。 中间有被拒过一次, 拒绝的理由很离奇,总之很无厘头。 所以申请了admin review, 这个是在被拒后14天以内。 如果不想申请admin review 的话, 可以直接寄回他们的那个表放弃 admin review, 然后过了14天就可以再重新申请了。 不用等28天。
admin review 基本上是浪费钱,没什么用的。试过,基本上花1个月的时间他们再把拒信上面的内容摘抄一份给你。
后来我去投诉他们了, 也基本上是没用, home offiece 内部基本上就是官僚
所以就只好去找local MP 了, 开始的时候也是没有什么用,但是把道理讲清楚,自己态度强硬一些, MP 也就同意我的观点了, 然后又帮我把这个case 升级到 投诉 UKVI 了。 那个部门是 OMBUDSMAN, 现在还在等他们investigate 。 有消息了我再分享整个过程。 总之home office 都是一群不用脑子的蠕虫,又慢又挫, 只会重复,没有逻辑, 然后觉得他们自己掌握生死, 吊得不行。 其实还不是靠纳税人得钱养着, 要不是我们花那么多钱办签证,他们的喝西北风去。 所以对他们不用太客气。
是的,拒签后可以重新递材料去签证,再多交一次签证费,我前两年试过一次
请问是所有签证都这样吗?
这个我也想问,拒签信上说明了admin的事儿,但是没有说28天之内可以重新申请
现在是没有上诉权的,被拒签后,会有一个Admin Review的过程, 这个在14天之内要做。Admin Review之后的28内需要递交新的申请。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没有上诉权,但是申请人认为将申请材料再加补充,重新准备可以成功-那就可以在28天内第二次递交,并在cover letter里陈清理由-算合法。如果再被拒签,那就要看理由了-为什么移民局总拒绝呢?如果不合理,就要求上诉。如果拒绝合理,那你就应该在规定期内离境,找合理途径再次申请。大概流程这样,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
谢谢你很厉害··
谢谢,不是说不可以上诉了吗
谢谢,是怎样的14天呢,从收信开始算起还是从拒签当天算起呢,如果收信被耽搁了超过了14天甚至28天怎么办啊
没有上诉权可以走Judicial Review - challenging the fact you were not given the right to appeal… 这个过程一般耗时耗钱,自己有足够的理由才去做。
打了HO的电话,接线员在我问了这个问题后,让我等了1分钟,然后回复说的确是可以的。 也就是在被拒签后,28天内重新递交申请是可以的,到时可能会出现护照等材料还在HO这边的情况,这个写上cover letter进行解释就好。
被拒以后重新递签的话,是不是要对之前被拒绝的情况进行交代?比如为什么被拒绝,这次申请做了哪些改进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