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各位大神支招!!!签证被拒后上诉成功,移民局不服判决也上诉,中院判决移民局拒签合理,我败诉!下一步该如何走呢?

找英国大律师,以前漏了材料,打官司是可以通过的(以前移民局也是说只以申请时收到的材料为准),现在不知道政策到底严格到什么程度,按逻辑来说你可以打赢,首先证明你确实打了广告,然后让第一家律师行出具证明是因为他们的失误导致没有把材料提交完整(我有个疑问,你既然打了广告,为何你没有让律师行交上去?你打了广告,说明你自己都知道需要广告啊)。应该高院会判出跟第一级法院一样的判决,就是让移民局给你一次重新申请的机会,这个不算gap.别找什么移民专家了,跟英国那些专业的移民上诉大律师不是一个级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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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有就是做一个备案,比如重新申请作为和移民局妥协的条件

能否解释下这条

我的延期被拒签了.我自己对政策的理解有点问题,导致最后没有成功,我现在在行政复议期间,希望他们能做个妥协.
能否详细介绍下呢?

突然想起来了,补充材料不是绝对的令你可以打赢官司,首先你要通过补充材料证明你当时资料是齐全的,因为这样那样原因,导致漏了材料(楼主的理由就是律师的责任),其次,你要说明你与英国的关联性,比如生活了很久,有配偶或者孩子在这里上学等等,这个让律师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去写,再找相关的案例,来说服法官引用案例来做出对你有利的判决,一般会判让移民局给你一次重新申请的机会,等于就是过了。

我个人理解行政复议必须是在移民局出错的情况下,才会给你修改,如果是你自己出错,移民局一般不会通融,最好是去法院,法官的判决很多时候都会尽量倾向个人的。

希望你已经通过了行政复议, 一般妥协条件就是给对方一个体面的台阶下台,比如说,依据证据链的疏忽, 你可以承认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然后提出解决方案,比如,先给予一个过渡签证什么的,具体需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进行申辩。

Are you sure she can go the Europen Court at this stage…

首先你要弄清楚到底是谁的错。如果是律师行的错,你去告移民局,当然会败诉啊,人家移民局凭什么替你找的律师行背黑锅呢?正确的做法是你应该告律师行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