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永居离境680天,一共超了140天。
1.读Phd的时候因为项目在中国,必须去国内收集数据,fieldwork,做实验,三次走了180天。这种情况如果导师或者系里出证明,能签过吗?
2.其他还有一些读书期间出国开会,系里面本科生fieldwork去supervise,总共40天,上面的180天其实除去就够了,这些还需要加进去吗?
3.工作签证期间出去training的天数能除去吗?
4.准备面签,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很悬啊?多带些各种证明材料是否有用?比如fieldwork的照片?开会的材料?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