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一方有永居或者英籍 就可以办理结婚签证吗?

我这样问是因为,最近一个朋友婚礼我参加了,感情很好,一切都是真实的,所有条件都符合了,但是经历过几个月等待被拒签了,理由是: 男方的签证没有带depended 或者配偶的资格, 因为男方不是永居或英籍,是接近于永居的那种特殊居留的签证,工作之类的都没有限制。。现在马上就要面临2地分居的境况了。。。。。。而且是长期长期的2地,结婚证都领了,又面临这样的进退两难的情况。。。。。。

所以就想到我自己,如果跟女朋友结婚了, 只要满足工资或者存款,关系真实性这2大硬性要求 还有其他一些细节。就可以使用flr(m)表格 办 spouse visa了?

换句话说,我有永居,资料齐全,应该都会给签证的是吗? 有没有起奇葩的可能被拒签,然后面临进退两难的局面呢?

他是DLR签证,所以在他拿到签证的时候,HO给他的信上应该明确地说了dependents would ‘normally’ be not allowed。他只有等10年以后变成ILR才能作为担保人申请他老婆团聚,否则他老婆只有通过其他非正常途径用Article 8来申请自己的DLR,通常没小孩的话,几乎也是Mission impossible。

你和他完全没有可比性,因为DLR本身就在移民法之外,而你只要满足条件(婚姻真实,资金达标)就能申请配偶。

多谢达人,这样我就不那么担心了,:handshake :handsh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