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就是,我们当初为了多买几套房,就是这么干的,有什么呀。
我记着有个帖说过和老公对外宣传分居,连婚都没离,老公又买套房,买完俩人“和好”
我跟我老公商量过这事,他瞪我一眼不理我了
这样做可以么:
先把你现在的mortgage还完,然后注册一个公司,然后把你的现在的房子卖给这个公司,这样你们就都没有property了,自然不用交额外的SDLT
不知道行不行得通?前辈们出来作答一下
用公司名义买房,虽然可以避税(部分),但也会有其他成本,比如说公司报税这个动作就比个人报税麻烦得多。没有那么容易的。综合算起来,我的个人经验是如果房产少于6套,那么用公司名义买房是不合算的。
到底是多贵的房啊,值得这么折腾?
如果第二套价值远大于第一套,那就把第一套卖了,等第二套买完了,考虑再买一套或者投资点别的。如果第二套不值钱,那多交个3%也没多少钱啊。
如果是我就把第一套卖了,两套的钱合一起买一套好的!
不算贵。但问题是hmrc算税就把你们夫妻看成经济共同体了,但marriage law却并不这么认为。所以hmrc这一条其实是不合法的。政策变来变去的,不愿意花不必要的钱。我们也觉得不麻烦。
公司报税都有什么繁琐的操作?愿闻其详
只做民宅property letting 这个公司报税都不用请会计,非常简单的。 每年自己报税就可以,没成本。
不信也没办法。 我就不提供更多细节了。当然,我最真诚的建议是找一个independant financial advisor问下再决定。
楼主的意思是,离婚以后ex老公自己买房。
二三线城市房子没那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