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hange 后律师得知我辞职在两个月notice period要求lender confirmation

靠,前脚刚回答好你,我后脚也收到这份要求了,我的情况和你不太一样,是BTL joint mortgage,我老公工资是40K,我没有工作,而且我的deposit是来自中国,这些我都已经说明了,所以lender说直接用我老公的工资,因为BTL的贷款资格和resident不太一样,贷款顺利批出来

结果,今天我家律师说,我发现你没有工作,deposit来自中国,我得写信给virgin money,提醒他们,你得给我授权,否则我就不当你律师了,后来我写信解释了一下,之后再打电话给virgin moneyvirgin money那里的人有点摸不清头脑,他说你当时全部说清楚了,我们这里也批过了,如果有问题的话,我们这里会要你文件证明,他提议说,估计是列行检查罢了,没事的,如果有事情,也是我们来检查,和律师没有关系的

后来我个人觉得啊,这个大概是撇清关系,因为万一贷款出问题了,他们就可以不用付责任了,也没有多大的事

前面刚好帮我申请贷款的人打我电话,我和她解释了一下,她说关于首付金,她写的明明白白,详详细细,是从中国来的房款,还有贷款的是凭借一个人的收入,所以说和我没有关系,这样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