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都是处级,但县委书记可比什么市体育局局长大
也不知道是引咎自杀 还是畏罪自杀。开始气头上我也觉得,主办方应该自杀谢罪。等他真自杀了,我觉得他挺可怜的
我知道那21个人的性命更值得可怜。可是他自杀也不能换回21人。只是在死亡名单上又多加了一个人。
整个事件就是彻头彻尾的悲剧啊
那就是畏罪自杀。死了他一个,保护一堆人
说明水有点深啊
说句歪楼的话,我一直觉得网易新闻胆子特别大,特敢说话。
这个自杀的人不无辜,他应该是从承办方那里收贿了
有没有受贿我不知道,但是在国内体制里,身处要职而不做为,是要被追责的
如果继续追责,县委书记的上司,就是市委书记了
不知市委书记市长之流,会不会直接从县城里一个皮包公司里贪污
县委书记受贿,没有给运动员发羽绒大衣跑步,是这个原因吗?
是一个皮包公司,搞广告和绿化的,连续几年中标承办马拉松赛事,承办方为了省钱怱略了安全。白白丧送21条命。
https://c.m.163.com/news/a/GC7OGK4Q0001899O.html?spss=newsapp
白银市
通报
也
"下面那个公司会被后续调查追究刑事责任"
记得第一个讨论马拉松的贴子里,我和outlander 的分歧就分在于此处,
她十分确定此次事故的责任人不会被刑事处理,因为"中国没有相关法律"。
她说的那么肯定,而且上升到某种政治层面上去,还提到什么维稳,我就无奈了,只能开始怀疑她的立场是什么。
接下来吧,lord 就发贴非冤枉我是alan, 我无论怎么解释也没用,最后只能请出luby。
所以我就怀疑lord 和outlander要么立场都是岗独台独,要么是同一个人穿两个马甲,
后来我认识到可能怀疑错了,我就道歉了。
就是这个过程
不管他是不作为还是受贿,反正都难逃法律责任,不过人死为大,也愿他安息
调查认定, 甘肃晟景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对事件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公司负责人张小燕等5人已正式批准逮捕,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执行运营方16家单位及其27名相关人员对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应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追责意见将由省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向大家通报。
死者安息吧
刚开始看到的是说承办的是一个在北京的什么机构,感觉还挺专业等等,原来是到最后是这种皮包公司,估计也是挂个牌子而已的内部分账手段
Out
承办方是县城里的一个夫妻店,这一对夫妻要么是县委书记的裙带,要么是向县委行贿。本来想办几届马拉松赚大钱,结果翻船了,连累了21人白白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