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收到上一个户主的post, 房子是去年年底交接。收到后每次我都写上他们新的地址(交接时对方留下了新的地址请我帮忙转递可能收到的post)放入信筒。但已经快一年了,有时会觉得他们怎么这么大意都不更新地址。
今天又收到了信,不小心打开了,发现是信用卡消费通知的信,这要怎么办呢?? 再封好给他们转回去?还是封好退给发信方请他们联络这个人?
总是收到上一个户主的post, 房子是去年年底交接。收到后每次我都写上他们新的地址(交接时对方留下了新的地址请我帮忙转递可能收到的post)放入信筒。但已经快一年了,有时会觉得他们怎么这么大意都不更新地址。
今天又收到了信,不小心打开了,发现是信用卡消费通知的信,这要怎么办呢?? 再封好给他们转回去?还是封好退给发信方请他们联络这个人?
扔了…
打开不属于自己名字的信件 严格说是刑事罪
不过这种小事,也没那么夸张。
以后注意了 不是自己的名字 不要打开,直接写上 no live here,
return to sender
我家也一样, 常常收前租客的信,开始时都打开, 拍一张照片给收信人, 告诉他, 你该改地址了,来把信收走。 多几次他还不开心, 有次前租客说: 你知道这个信是他的名字, 你知道不能开吗? 我老公直接和他说: 所有来往我家地址的信都要打开, 这是我家地址, 你怎么可以乱用我地址办事? 再后来, 来我家的信看完都扔了。 撕碎一点,再重要的都不通知了, 看谁急。 这么重要的信地址都不改, 怪谁哪。 – 不重要的信打开后把地址盖了,退回return to sender
法律上,你不能打开,即便是你的地址。直接在封皮上写个no such person lives here, please return,然后投到邮筒里就行了。
那现在我打开了,可以直接把它封好然后写上opened in error, return to sender然后投到邮筒里吗?
还需要贴上邮票吗?
烧了
那你是没有遇到较真的, 你们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直接扔了把,不是什么大事,就是个信用卡账单而已。
这次的扔了,下个月再收到就退回去。
收到信件直接在名字跟地址上打个大大的X,大大的写上moved away, return to sender. 扔回邮筒。 以后就不会再寄来这个地址了
是的, 但是这个前租户也是有问题的, 因为他把自己家的水电费,信用卡都往我们家寄。 查过他们之前有自己的房子, 也是在出租。 在我们房子都搬走2- 3 年了, 他还发个信息说, 能不能帮他收一下信。
你老公是英国人吗 妥妥的法盲啊 遇到较真的 你老公恐有牢狱之灾。。。。
不仅法盲,而且专治癞皮的租户, 就等你举牢狱之灾之例学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