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白居易这句讲的就是婚姻XD
她跟她老公的儿子应该差10岁左右 谁比谁先走还不一定呢。尤其不上班的女人活的很久的,她还瘦,寿命更得长
天呐,你们怎么都能知道人家遗嘱写的啥嘞?先不说真假,就是真的也可以随时改,人的想法是会变的!遗嘱到底是啥只有等当事人死了之后才知道!
这么不值钱你倒是免费娶个年轻漂亮的老婆来给我们看看啊?
就很怕两人呆久了以后会夫妻相
互相模仿越来越像。
比如下图,对女方很伤,再多钱买不到青春活力。
如果一辈子只是为了钱,那生下来马上就可以入土为安,最省钱了,中间过程省略。
翁帆作为学术界混过的 可能对杨振宁有一种慕强心态 只要可以和诺贝尔奖得主involve 什么形式不重要
小强
翁帆快五十岁了,看起来虽然不是特别年轻,但也还算是自然衰老状态啦!
不管遗嘱是什么,房子都归女方名下了。男方所有财产本来就归女方一半的。 这样女方本来就占了3/4,剩下1/4剩点现金转移就好了。
身上缺少一种"元气",怎么说呢……就是那种劲儿大的爆发力…… 懂???
人活一口气
也可能刚好那天不开心显得憔悴一点。这两张照片都是去年46岁的,我感觉比一般人的四十多岁状态还好。
她这种温婉挂的长相,在年轻的时候也没有劲儿大的感觉。
咱要相信爱情!相信各种美好的东西!不然人活着挺没劲的!
而且女人一般长命一点。那还不如留给孩子的孩子。她和老公的孩子差不多时间走的话那遗产税交得有点亏!
那这不叫遗嘱了。写了女方名字,女方有1/2所有权,剩下男方的1/2没有遗嘱的话,女方跟男方子女和父母平分,有遗嘱的话按遗嘱执行。
我听说很多老人家临终前mess up自己的遗嘱。本来写得好好的。临终前改了!
我看有个报道。一个60岁的哑女和她爸爸相依为命。后来大厦的女保安接近这对父女。让哑女的爸爸把房子改到她名下。然后把哑女赶出家门。
这种情况通常就有官司可打了,如果能证明老人并非神志清醒之下改的遗嘱,是可以撤销的,不管成败律师都躺着赚钱。
有一种父女的样子
我发现忘年恋的人不是小的那个变得超成熟就是老的那个变得超幼稚。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