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租客

看贴楼主应该没有问过呀。
这就让她处于不利位置

要是这么简单,岂不是只要找个中介,出了问题就往中介身上推就行了?还是那句话,房东要负最终责任的。

错。不保护押金,section 21肯定失败。保护押金是section 21的前提条件。不但如此,还可能被反咬一口,追赔3倍押金。

那如果压根就没收过押金呢

如果租客根本没交,那没问题。

如果租客交给了中介,那就是交了。与直接交给房东没有区别。

要是发21之前退回给房客呢?那能赢21吗?坐等高人给个答案

是中介fully management吗?

与中介是不是fully management无关,中介就是个跑腿的,不管中介怎么management,最终的责任还是房东来负。

亡羊补牢,死了的羊还能活吗?

如果不补,会不会死更多的羊?

一样的道理。

你别泼冷水了。你到底要说什么啊?

楼主即便被罚三倍押金也不是世界末日,难道房客赶不走了?

再说楼主提供了合理的理由,法院不一定会罚款。

再加上,房客也不一定参加hearing,可能连押金是否被保管这一项都不会告诉法官。还可能房客根本不懂押金保管这一规定。

你就等着楼主更新吧。

我看好楼主。

规定虽然是规定,但是法官也有自己的discre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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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是赶不走了,至少以S21的理由赶不走了。你以为法院是吃干饭的?走S21会不check你符不符合条件?

就是实话实说,而已。。。

但真言总是有点刺耳,而美妙动听的往往是谎言。。。

Oh?你给我找出条例来看看?

sorry,我只看到如果房东没有把房客押金放在保护scheme里面,房客可以起诉房东,房东面临以下几种结局,1,可能把押金退还给房客2。房东在14天内把押金放到protection机构。 3。房东可能面临3倍罚款。 这几样结局的前提是房客起诉房东。

这次是楼主作为房东要赶走房客,请不要混淆概念。 一码归一码。 如果房客觉得房东不对,也可以起诉房东返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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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这房客一看就是没受过什么教育的。

接到法院传票直接就会忽略,出庭自辩也不会去的。

当然了,接受过教育的房客也不能干出第一个月就不给房租的事。

image

might be invalid

你也看到了啊。might be而已。

只要楼主提供合理理由和证明就行。

court只要能接受楼主的起诉就行。

哈哈,你真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落泪。。。

The letting agent takes full control of managing all aspects of letting your property, including the services offered under tenant find and rent collection . They will correspond with the tenant throughout the tenancy, organising maintenance, inspections, check-in, check-out and any deposit disputes

If they fail, the responsibility is still on the landlord…

呵呵。fully management 直接起诉中介。中介必须放。 直接no win no f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