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随夫姓的利与弊----有谁知道,结婚随夫姓后,是否需要在中国护照上更新名字?

我认识的有的人是想有个归属感,自己想改,只要双方都高兴,没有什么问题。只是以后的麻烦远远超过什么都不用改(我个人意见)。

现代人的婚姻这么不稳定,离婚的几率非常大,我觉得纯属给自己找麻烦。

更夸张的是,我认识的一个女的离婚两次,改名字改了两次,现在又改回了出生时的本名,你说是不是没什么意思。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父母养我这么大,我把姓都改了,虽然是自己的决定,我相信只要我开心幸福父母是不会说什么的,但是要是我女儿这样做,我肯定是会不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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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前面的朋友说被叫partner的问题,我觉得是英国人的一种很‘安全’的叫法,因为你初次见一个人或者不怎么熟,你不确定他和他的那位是否结婚了,或者是同性婚姻,或者变性婚姻,叫partner是一种很安全的叫法,可以涵盖以上所有的关系,又让人不觉得被冒犯。

我觉得跟改不改名关系不大。

找工作方面,从我个人的经验来看,在英国你有个少数裔的名字是利大于弊的,特别是在public sector,因为很多公司单位他们要确保少数裔的平等权利,有时候一个岗位如果一个英国白人和少数裔的竞争,在能力都差不多的情况下,少数裔的反而得到工作的机会大一些。

以上都是我的个人经验,不代表全部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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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笑到我了。很有意思

以我动作单位举例吧,之前都是白人同事,别英国人对中国人歧视,已经上升到管理层协调。最近的经理换成是非洲人,之后再面试来的员工也都是和人,而黑人之间用他们的语言,看我一个中国人就是小透明,我只是陈述事实呀,没有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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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这位朋友的回复,我只是在我的姓后面用了一个 - 然后缀上了夫姓,并没有丢掉自己娘家的姓。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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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做法其实和香港那种冠夫姓差不多,例 范徐丽泰,比较符合中国以前的做法,张王氏。

还有一种做法欧洲也很常见,我好闺蜜婚后她和她老公都改了姓,比方说女方姓 WOODS 男方姓 SMITH, 婚后两人都改姓 WOODS-SMITH 将来孩子也姓这个。

陈方安生,叶刘淑仪

那么问题来了,两个姓都放上去,谁的在前面呢 :joy:

这种有- 的基本女方家也很显赫

我不确定香港的是不是你说的这样。
但我闺蜜就是普通人家姑娘,英国认识的朋友里这种情况的双方都是普通人。

英国女人思维,凭啥不改,不改不像一家人
中国女人思维,凭啥改,改了对不起我爸妈。

两种思维文化的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