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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3 1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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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iamnewhere 于 2018-10-13 14:17 编辑
根本就是故意的,双方名下的存款可以加一起,租金收入也可以加一起,就是工资不可以加,这是什么道理!不过这样讲起来好像也是有consistency了,租金收入能记入的前提是房产还在,跟算工资的前提是必须还有工作其实是一样的!总而言之就是所有可以做来当材料的都必须是进行时!
希望这个案例可以给大家作为前车之鉴吧!好在case worker永居给不了,倒是又给了2.5年的续签,等配偶够6个月工资单了再去签永居吧,就是白白多花了3500镑(3000签证费加500NHS)。当然如果是拒签其实也不是死路一条,只要申请人马上找到工作,即使是part time,以日薪记,都是可以满足条件的!说白了就是多赚你一次签证费罢了。
这次去签得太晚了,离签证过期没几天了,所以保险起见还是先接受了续签,再等上几个月或者找到合适的工作再去签。要是时间足够,其实都可以拒绝签证,然后随便找个工作再去签,拿到永居的时间会更早!不过拒绝也就只能省500镑,没必要冒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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