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永居有一次overstay超过28天

请教各位,我来英国已超过10年,本想用10年stay申请永居,但是我2008年初有一次overstay超过了28天,具体情况如下:
2006年10月来英国,签证给至2008年1月31日
2008年1月28日递交续签材料,但是由于少递了一份主要材料签证被reject(不是拒签,是驳回), 收到reject通知的时候已经是2月21日,所持签证已经过期,3月17日重新递交续签,4月10日拿到新的签证,按照移民法,我从2008年1月31日至4月9日是属于overstay,也就是说我黑了2个月零9天。这种情况我是不是可以从2008年4月10日开始重新计算10年永居,因为在这之前已经断了合法居留这一条件?也就是说我可不可以等到2018年4月份再去申请?我就是怕我当年overstay了这么多天会不会导致我已经非法居住了?需要按照非法居住14年的情况申请永居?

希望版主以及有相似经验的朋友给点建议?我现在的签证到2018年5月,如果2018年4月可以申请了,那我就还有希望,如果不行,我就早点回国算了。

我跟你一样的经历,也是on time application 然后被reject,退回来的时候已经签证过期很久了。我是今年9月申请pr,所以想到时候找律师操作。
我发表的帖子里http://bbs.powerapple.com/bbs/topics/2873161
有个律师回复你可以参考一下,这个reject造成的overstay,有时候是算gap,有时候不算gap,具体看当时移民局有没有扣钱收费。
还有,你的overstay应该是2008.1.31-2008.3.17这段时间,并不是你收到签证那时刻起的。帮顶

非常感谢你的回复,我当时没有扣钱,所以应该就是无效递签了,不明白的是为神马reject需要花那么长的时间,先预祝你9月的时候申请成功!

退一万步来说2008年4月10日开始重新计算10年永居也是没问题的,而且你之前也可以试试,说不定运气好过了呢。

签证费这么贵,真的不敢冒险。。2375镑啊。。。

都熬了这么多年了,这几千镑也算不了什么了吧。
你要愿意再等一年多当然好,时刻关注着政策吧,现在真是各种不太平 :slight_smile:

2008年1月31号到4月9号之间算overstay吗?签证寄出进行续签到签证下来都有个过程,一般怎么都要2-3个月吧,有的时候等待的时间更长,等待签证结果的那段时间算overstay吗?

就算overstay,也应该是你从2月21号收到的reject到你3月17号重新递交材料这段时间吧。。这样算可能只有26天或者27天?不到28天吧。。。

你说你4月10号拿到新的签证,那给你的新签证上怎么写的呢?是只有expiry date吗?还是也有start from date? 要有的话主要看你新签证的开始时间。

当然,plan b就是从2008-2018重新计算十年。

按照我自己查的移民法,如果你的签证被REJECT, 注意不是DECLINE,那说明你的签证递交是无效的,也就是说他们会当你没有递交过签证,也就是说后面一系列浪费的时间都是你自己要承担的

楼主看了更新的文件吗?
https://www.gov.uk/government/uploads/system/uploads/attachment_data/file/605764/long-residence-v15_0.pdf
第十五页:
The period of overstaying is calculated from the latest of the:
• end of the last period of leave to enter or remain granted (including where an
in-time application was submitted but the application was considered invalid)
• end of any extension of leave under sections 3C or 3D of the Immigration Act
1971

要不你再等一下申请吧,申请费也不便宜,找律师更贵。。。反正你18年3月多就可以申请了呀,再等一年吧

谢谢你的链接!
我刚看了一下,意思应该还是没有变,和上一版的意思是一样的,就是说如果我递交了in-time application,但是申请无效的情况 - 也就是我的情况了,那么overstay的日子要从我上一次签证的截至日期开始计算。

不知道大家怎么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