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去申请10年永居有一次签证申请被REJECT的情况,求大神帮忙分析我的胜算,同时讨论16年11月24后的新移民法

我来英国已经10年了,定了下周去面签10年永居。但是我有一次reject史,所以在考虑取消或延迟永居申请:

当时我的学生签证是2008年1月31日到期,我请了中介帮我续签
签证是2008年1月30日及时寄出,case raised date 是1月31日,所以application in time.
2008年2月21日HOME OFFICE给予REJECTION(注意不是refuse)的决定,同日将签证材料寄回给中介
中介于2008年3月17日resubmit application,home office于 3月19日重新受理启动,新签证3月31日批下来的,4月17日新签证寄回给中介。

我想知道我的这个情况是不是导致我的10年断掉了?好像rejection和REFUSE还不一样,REJECT是说你的申请无效吗(请看下方Caseworker的notes)?如果无效的话那我OVERSTAY的天数岂不是从1月31号到3月17号?那远远超过了能被DISREGARDED的28天啊。

当时REJECT给的理由(原文):
Rejection reason: Applicant has provided no evidence of sponsorship & funds or progress this case fails for rejection under invalidation procedure.

只是不明白为什么續簽要等到鄰近截止期限结束…不能早一点?
我的意思是10年前的事…

我跟你情况类似,也很担心,找过一个律师问了一下说是没有问题,建议你还是好好找个律师

根据移民条例11月24日的最新修改,逾期逗留disregard的天数从原来的28天,一下收紧到14天。所以根据新政的话,这次拒签后重新递交之间的间隔会是一个问题。

请问你已经申请通过了吗,貌似上周11月24号又重新除了条例,貌似更严格了.

你好,请问这条条例可以发上来看一下吗,我查了一下,貌似还是28天啊
https://www.gov.uk/government/uploads/system/uploads/attachment_data/file/572622/long-residence-v14.pdf

中介不靠谱啊,但是那么久的事我完全不记得了,我也找不到以前中介有通知我被拒签的邮件,当然那家中介已经不在了…

请问您用的哪家律师行,可以推荐给我吗

我18年才到时间呢,我也是担心就提前问了问,我问的英德,你也可以问问,有答案了记得回来讲一下也可以帮助大家

我和你的情况类似。6年前我续签master 学生签证。申请失败。然后我申诉2次才成功。中间持续了1年半。理论上讲这个期间我是没有签证的。
虽然我还还差两年申请永居。但是我打电话问home office。他们说这是合法滞留。我也问过律师,说这是合法的。

我理解的十年永居是,是有合法的签证,但不要求签证时连续性的。中间是可以有gap的(但是不能超过最大gap,后边有提到)。但是你人必须是要在英国居住有10年的。Gap就是:你不能一次性离开英国180天,十年内你不能离开英国540天。不一定对,希望签证版主来帮忙。

你的case是 2008年1月30日 - 2008年2月21日 合理滞留。
2月21日被拒签到3月19日 才28天。 也没有超过180天的Gap。我觉得应该没有问题。

我理解的180天是单次处境的最多日期,比如说你如果一次性回国181天,那就不行,但是179天就可以,但是这179天要算入出境的540内。
我理解的是28天是指你的旧签证到期后再递签,比如1月31号到期,2月5号才递出新的签证申请,那就有5天的GAP,这段时间就属于逾期逗留,这个5天没有超过28天,所以还算合法居留,但是上周这个28天已经改成14天了!!!!详见移民法39E条例,我这两天读移民法都已经要疯掉了。
但是我是在签证到期前递交续签的,但是被拒签了,拒签后第28天重新续签,这个28我就不清楚是不是属于逾期了。我问了一下看过拒签信的人,一般拒签后移民局会给28天的时间让 你离境或采取措施,如appeal, 这28天是受移民法3C条例保护的给予了合理的延期居留,但是我的情况是RE-SUBMISSION,我就不知道当时我的拒签信上有没有写多少天内必须重新递交签证,不知道当时中介有没有按照拒签信上的日期期限采取行动。这个已经无法考证了。

万能的苹果网,救救我吧,主要拒签的话是心疼那2375镑的签证费啊。。。。。。

英国一般都是11月出台新政策,然后来年4月份实行新的政策。就算是是改成14天。也要明年4月份实行的。

再退一步来讲。他出台改成14天。肯定是有个赦免过渡期的,比如说2014年之后的都按14天的算。

你还有1个星期,怎么也轮不到你。

最好找一个律师写一个靠谱的信解释一下,有的时候我们就算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解释得不一定清楚

我找到了11月24号更改的条例了,是条例39E:
“Exceptions for overstayers
39E. This paragraph applies where:
(1)
the application was made within 14 days of the applicant‟s leave expiring and the Secretary of State considers that there was a good reason beyond the control of the applicant or their representative, provided in or with the application, why the application could not be made in-time; or
(2)
the application was made:
(a)
following the refusal of a previous application for leave which was made in-time or to which sub-paragraph (1) applied; and
(b)
within 14 days of:
(i)
the refusal of the previous application for leave; or
(ii)
the expiry of any leave extended by section 3C of the Immigration Act 1971; or
(iii) the expiry of the time-limit for making an in-time application for administrative review or appeal (where applicable); or
(iv) any administrative review or appeal being concluded, withdrawn or abandoned or lapsing.”.

我的理解是如果拒签信上有给比如10天的时间让你重新提交签证或者上诉,那么这段时间属于Leave extended by section 3C of the Immigration Act 1971,那么这个10天是不属于OVERSTAY的,但是如果是在这合理的10天之后才重新递交的签证,那么就是OVERSTAY了,这样的OVERSTAY不能超过14天,而非以前的28天.

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确,欢迎大家来讨论和解答。

你好
请问你当时打电话home office是哪个号码? 谢谢
我发过帖子,我的情况比较严重,到现在home office还没有联系过我 打0300的号码因为没有超出processing time也不被理会

如果你找的律师呼忽悠你说gap超过28天能肯定能办,那他就是忽悠,建议找有名的律所的英国人权律师咨询。home office现在是非常的严,如果真的是gap的话,不用想了,99%都是直接拒签。以前HO还会看什么同英国的联系,酌情处理。现在这些基本都没用,HO就一句话,rules are rules。不符合他那些硬条件就是拒。所以关键是确定你那个算不算gap. 找靠谱的律师咨询吧。

如果我那个28天算是GAP,刚好28天是不是也很悬啊

你好
建议找有名的律所的英国人权律师咨询

请问你有没有推荐的名字? 谢谢

那都是6年前的大的电话了,当时还是0845的电话号码,电话号码记不得了,当时还是UK border agency 处理。 现在是Home office 直接处理。电话号码早就变了。
https://www.gov.uk/contact-ukvi/overview
020 7035 4848
你在这找找看。

又是我哈哈http://bbs.powerapple.com/bbs/topics/2840858#forum_post_8224926 这个同学的帖子你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