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次入境超180天了,并且买了10月的机票,请问到底要填那个表

有点乱有点乱,旅游签字没过期,但是单次入境超180天了,并且买了10月的机票,请问到底要填那个表

180天是否应该申报?明确的规定在哪里?严格地说假如没有依据又何必填表?

但是,不填表,怎么算申报延期?7月之前之前有发邮件,回复的邮件让填网站上的链接。之后又说延期到831,那还要填表吗

建议看网站的原文: If you had a visa that expired between 24 January 2020 and 31 July 2020 you were able to request an extension if you were not able to return home because of travel restrictions or self-isolation related to coronavirus (COVID-19).
你属于上面所说的情况吗?

我理解的是最后这个顺延到8月31 已经不需要填任何申请表。但是需要在8月31日之前上报你撒时候走,以及相关证据。
具体操作就是填这个表
https://hsforms.smartcdn.co.uk/webform.html
之后会发个邮件,让你按照要求上传机票证据。

严格看,楼主的签证根本没有逾期

楼主是超过180天,所以也需要填这个申请

你好,请教180天Home office官网上的原文出处在哪里?已经找过好多遍了,你说要填是善意的提醒没错,可是依据的源头在哪?不错,的确每次入境有不能超过180天的规定,可针对疫情的告示里没见到有关的条款,多谢了

路过

感谢。回头去填表

今天填了那个表。是不是接下来等邮件通知,然后再发邮件提交证明

签证没有过期,就不是overstay,就不需要做任何事。 我知道180天的事儿,还有类似的case 父母是5年 vistor签, 但是无需报告。注意180天是HO的指导文件 不是法律,仅仅是guidence。无需担心。

那可以理解为,如果持有5年探亲签证,在5年签证没有过期,不算逾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