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有听说“配偶转永居,180天Rule的吗?

请教各位有经验的或热心的专业人士,关于配偶转永居的居留时间。最近从移民律师,移民局热线到网上搜索,得到的信息都不能统一……。马上就要申请新签证,想再了解一下,有没有人听说应急配偶转永居的居留可以适用180天Rule的?就是说居留时间可以从签证日开始计算,每年离境不少于180天就可以申请‘怕,不需要从入境日期开始计算。

从移民局热线了解到的是(打过3次电话),必须是从入境日期开始算,因为我是应急配偶签证转永居,不是T2 Dependent 配偶,所以180天rule对我不适用。

我在GOV官网上也看到,180天居留时间计算是适用于T1/T2的申请人,这里没有关于英籍配偶申请人的居留时间计算方法,所以到现在还是满头问号:question: 不知是否有这方面经验的大神帮忙回答一下?多谢多谢!

适用。

感谢回复!不过我入境时间和签证时间相差太大,虽然也是没有少于180天,但是之间相差5个月,还是不敢贸然行事。 {:5_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