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底royal mail是否有罢过工?

因为gap问题,晚了1天,想以这个为申诉要求,我印象当中记得好像04年10月31日royal mail有罢工,但是网上没找到消息,不过我不应该会记错,所以问问大家看有人记得没?

{:5_147:}10天之内是允许滴~~~~guidance上有写。。。。。。

好奇google了一下,有人问类似的问题,难道也是和gap有关?
http://u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906144147AA9uvCD
似乎没有official strike,那一年royal mail开始的一天只投递一次,从前是一天两次。

我知道,但不是这个问题,情况说起来比较复杂,我想确切知道当时有没有

我的比较复杂,不是gap问题

因为前几天看到朋友说,如果有被要求28天离境,就算断开,我收到过一次28天离境的通知,但是我没有离境并且很快补充了材料,而因为晚交了一天,没有机会appeal,所以被要求离境。。。

{:5_147:} 够复杂。。。。。。

所以说是吧:cn03:

还是等小蜜蜂嗡嗡出场吧。。。。

我最爱听小蜜蜂的回复~~~:cn13:

LZ能再说清楚点吗?

是被要求离境,但是你没有离境,而是重新提交申请。并且当时有效签证已经过期

LZ是这个意思吗?

是这个意思,其实不是重新“递交申请”,而是补充了国内的一封公正的信

也算是重新递交申请,因为护照退回来了

更搞不懂了

意思是HO把你的申请退回来,同时HO让你限时离境,是这个意思吗?

能请问HO为什么拒签并且没有给你上诉权呢?

是这个意思,让离开,没离开,其实我头一天收到被退回的护照,第二天或者第三天左右,HO应该就收到了我寄的公正信,然后他们打电话,让我把护照重新寄给他们,他们给我签证

因为当时我递交签证晚了一天,所以没有机会appeal了

看来你那次续签前后寄了两次护照。我想知道你第一次寄出护照是在签证到期之前吗?如果是在之前,那就是in-time application. 注意,申请日是以(royal mail)寄出申请那天算。如果HO是晚了一天收到,那没关系,你肯定是至少前一天寄出的。

不明白HO退回护照给你具体是什么原因。是申请晚递交了一天,还是缺那个公证信?

似乎lz是说那一次续签的时候第一次递交就是1天的gap,然后是材料有问题,被reject还是refuse?
收到ho的28天离境信说明那时候签证已经过期,后来lz补上的新材料让ho改变了决定。
那样就应该是一个1天的gap。
把握起见lz最好要个sar,看看所有的case worker notes和event record是怎么说的。

这就是悲催的地方,我确实是晚寄了一天,因为当时31号是周日,我记得也是罢工时期(所以求证)

被退回的原因是:让我在28天之内补充sponsor的公正信,当时国内好像也是春节,然后我这人做事又慢慢悠悠的,我可能是第29天(也可能是第28天or第30天)才寄出,所以在我寄出的第二天的时候,我收到了退回的护照……当时吓死了。。

签证的确是过期,10月31号就过期了,因为HO动作也不快,这个事情前前后后拖了好几个月,大概这是第二年2月时候的事情了

SAR的Case Record Sheet我看过了

这个事情是整个被记录在一起的
上面是一些描述,比如说XXX时间收到我的信,然后提到让我寄sponsor letter

紧接着就到最后一天的时候说到“Actioned refusal as requested”
然后是一些不相关的情况,比如说寄去的地址(我家)

然后下面紧接着写 “App. has now submitted sponsor letter”,这句话是这张纸的最下行

后面就第二页,然后又是描述,然后给visa,就没了

其实我疑惑的就是,SAR也没具体说这个算什么,简单来说SAR上那张case record sheet说的就是

让补交材料–没有收到回复—refusal—又收到申请者(我)回复

哎,你等于是两次都晚了一天。

不过, 除了你第一次的那一天GAP,后面这个应该没有问题,因为是信在路上交叉了。因为HO的信上按道理应该说 ‘如果你已经寄出,请忽略我的这封信’。

在cover letter里解释一下吧,应该没事。这后面这个28天内补材料的28天应该是不太严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