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移民局宣布新的移民条例的修订方案。
先占个楼,细节陆续给大家放上来。
官方具体693号文件在此
https://www.gov.uk/government/uploads/system/uploads/attachment_data/file/364371/hc-693.pdf
多谢版主补充,以下是整理的主要变动:
Administrative review 行政复议
增加英国境内的行政复议,由不同的内政部人员做审理,替代上诉到移民裁判庭。目前第一阶段,从10月20号开始,由Tier 4 学生签证及其配偶子女的Dependent签证的申请开始实施。在之后的几个月内会陆续增加其他类型的积分制签证拒签后由行政复议处理。行政复议类似上诉程序,不过不是经由移民裁判庭,并且没有出庭聆训的环节,直接纸面处理。行政复议的期限是拒签后的14天。被关押的情况下则限期减半。
Validation of Application 申请有效性
更改申请初审环节,给予申请人更正申请的机会,减少因个人疏忽或遗漏造成申请无效。
Visitors Visa 访问签证
增加一些可以办理访问签证的理由。重点变化是,增加了需签证国家如果持有澳洲,美国及欧盟申根签证,通过英国机场中转到第三国或反向的话,可以在海关直接给予不超过48小时的中转签证,允许入境英国。此变化12月1号开始执行。
Family and Private Life Route 家庭类签证
继续修修补补,接受更多类型的收入模式。明确如果考试机构已经被withdraw的,必须再重新考取新的可被接受的英语成绩。
重头戏 Tier 1, 11月6号开始实施
Tier 1 Exceptional Talent, 可一次性获得5年签证,旧的3年的签证续签不需要英语,永居还是需要满足KOLL要求。
Tier 1 Investor,投资额从100万英镑提升到200万英镑,并且必须全额投资英国的国债,公司股票,公司债券。贷款模式取消。放松维持市场价值的规定,申请人只需要证明买入价并持有3-5年,如果卖出部分资产,则需要再同一个季报内再买入凑足足额的投资资产。加速永居的金额未变化。11月6号前递交的申请,一律按旧政策直到申请永居。
Tier 1 Entrepreneur,英国境内申请资金必须在英国;明确3年加速永居,必须证明投资满20万英镑。其他明确一些技术性问题。
Tier 2 工作签证
增加了工作岗位的真实性测试的相应条款。其他一些技术性细节的修订。
Tier 4 学生签证
明确课程内容改变,课程延长,或是换课程需要ATAS的,必须再申请新的ATAS证书。
Tier 5 Youth Mobility
明确2015年个国家名额。
Knowledge of Language and Life 英语及Life in UK
增加永居申请中,移民官要求面试的权利。
以上是本次移民条例修订的主要更改,一些细节并未一一列出,读者可参考源出处。
以上内容只用于提供一般性信息,不作为具体的移民咨询。有具体个人问题可私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