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了一下,决定还是review。
首先,拒签信上说,我老婆从08年底毕业到现在,只在一家media公司工作了不到一年,从而觉得为什么在过去的四年都没想读ACCA,而现在dependent被拒之后就想读,这个应该是可以argue的部分吧,难道想读书的人在工作后或者没工作几年后,就不让读了?
其次,拒签信上说,在签证官看来,拿ACCA签证是能回到英国和老公一起的最方便的方式,这个点上,就算学生也有人权能够在读书的时候团聚吧,能够和老公一起读书就觉得动机不纯的话,那非得分开两个地方才行咯?
不过话虽如此,这个review成功率也就1%吧,唉,死马当活马医了
不知道各位高人有什么意见建议吗?
老婆的签证再次被拒,非常无语地想跟HO说脏话了,唉~
事情是这样的:
我本人03年9月来英国,6年半学生签+2年PSW,还剩下1年半就到十年,于是就报了个LSBF的ACCA凑数,跟老婆在2010年1月在英国注册结婚,PSW期间她都是dependent签证,在开始读ACCA换T4签证的时候,她的dependent被拒,理由是LSBF不是HEI,即使我的课程LEVEL是NQF LEVEL 7,之后上诉一次失败,就申请了LSBF的ACCA,回国签学生签。第一次在国内签,被拒,理由是学校在CAS上写错了课程名字;第二次签,再次被拒,即使CAS和资金证明的分数都拿到,理由是学习动机不纯,拒签信原话如下:
This appears to be a convenient way for you to ramain in the UK with your husband because you cannot apply as a dependent as he is studying at a non HEI in the UK. I am there for not satisfied that you are a genuine student. In view of this I am not satisfied that you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paragraph 245ZV(k) of the Immigration Rules and I therefore refuse your application for entry clearance.
现在根据新的条例,我换个HEI的学校是不可能了,因为超过5年限制了,暂时能想到的办法有三个:
- 申请Administrative Review,估计这个成功率真不大,要真成功了,能买彩票去,不过也是死马当活马医了;
- 跟学校改开学时间,重新出一封CAS,继续签学生签,找间好点的律师行啥的,写个漂亮点的cover letter,但是估计没多大把握,人家也不一定看cover letter;
- 申请General Visit签证,让老婆来6个月,回去6个月,再过来6个月,到时我的PR估计也能下来了,然后直接在英国申请sponse visa不知道行不行?这样6个月6个月个GV不知道能拿得下来不?
大脑混乱中,请各位不吝支招啊~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