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
朋友自己准备的续签材料,
(1)提供的只是递交日期前7天的BS,而且只显示了主帐号上面的金额,签证官没有很好的理解朋友大部分的钱都存在SAVING ACCOUNT上面这件事,所以第一个原因是提供的7天BS上面的金额不足
(2)我们的原学费是7950,因为各种DISCOUNT和奖学金,最终实交金额是6650(他已经交清学费),而且据朋友说在填写表格的时候也将这件事情说明。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签证官还是认为朋友需要再缴纳1300的学费。所以拒签新里面说他需要28天里面在银行里拥有(规定的1200)+(1300)=2500。
(3)朋友的家里人是在寄签之前的1-2周才给他汇的钱,而之前账户里面不够1200.也就是说就算他提供正确的BS,里面也不够1200,更不用说2500了。
所以想在这里问一下哪位朋友知道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必须要找律师,因为他的情况不是少寄了BS,而是他确实28天之内不够1200。目前我们打算帮他找律师,学校的INTERNATIONAL STUDENT ADVISER也是建议找律师,并且提供父母国内的资金证明,万分感谢!